2017年春節放假安排時間表

  2017年春節放假幾天?2016年春節剛過,2017春節放假時間安排的訊息已經在網上傳得火熱。那麼2017春假放假具體是什麼情況呢?春節放假工資怎麼算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2017年春節放假時間安排表與春節放假工資的計算方法,一起來了解一下。

  2017年春節放假安排時間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調休,放假7日。

  1月27日***星期五,農曆除夕***、1月28日***星期六,農曆正月初一***、1月29日***星期日,農曆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

  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春節假延長是怎麼安排的呢?

  根據全國人大代表、湘潭大學原校長羅和安代表的建議,春節假延長至9天的安排是將春節假期從現有的三天至少延長兩天,達到五天,連同相鄰兩個週六、週日,就能組合成至少九天的長假。“春節是中華民族最為隆重、最具特色的傳統

節日,是家人團圓的美好時刻,也是中華民族的精神支柱和文化回憶。”羅和安認為,延長春節假期能夠更好地滿足人們團聚的情感需求,提升大家的幸福感。

  春節延長假期不必緊盯法定假日

  在呼籲延長春節假期的聲音背後,是假期飢渴症。雖然國內法定節假日不算少,不過如果算上帶薪休假的話,全部假日天數在世界排名卻大大靠後,與許多國家公民所享有的假期不相匹配。更何況,國家規定的5~15天的帶薪休假,在現實中執行情況並不理想,特別是在許多民營企業、工廠中,仍處於“有假不能休”的尷尬境地。所以,很大一部分公眾把放假渴望寄託於法定假日,因此也出現了持續多年的“黃金週”出遊“高燒不退”情形。

  若說延長春節假期不現實,這種假期飢渴症卻值得理解。休息權是公民的重要權利。換句話說,每個人努力工作、賺錢,必定期待能夠好好地享受悠閒假日。有了錢卻不得閒,或者沒錢又沒閒,這肯定不符合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固然仍不足以維持高福利、多假日的水準,但安排好法定假日和帶薪休假,讓更多人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卻是國家節假日製度安排應當遵循的原則。

  如果多數人都覺得放假時間“不過癮”,恰恰表明現行節假日安排仍存在一定缺陷。而問題並非出在法定節假日不夠多,而在於帶薪休假這個“老梗”。正因為帶薪休假落實難,許多人才覺得假期不夠用,由此也才出現延長春節假期的呼聲。所以,讓更多人享受到更多的假期,根本不必緊盯住法定假日,需要做的是大力推進帶薪休假的落實。只要大多數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都能夠不折不扣地落實帶薪休假,公眾的假期飢渴一定能夠有所緩解。

  春節假期工資怎麼算?

  春節是法定假日,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是春節法定假期,這3天是春節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

  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

  初三、初四、初五和初六這4天是調休放假,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200%的計算。

  春節假期工資計算詳情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春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一般為21.75天。以一個約定月薪為60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6000元除以21.75天即275.86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法定假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275.86元的3倍即827.58元的加班工資。

  法定假日以外的休息天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春節長假即將到來,如果勞動者選擇堅守崗位,加班工資該怎麼算?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7日~2月13日放假調休,共 7天。

  其中,2月6日***除夕***~2月8日***初二***為春節法定節假日,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2月9~13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此外,由於今年除夕並非法定節假日,當天加班不享受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