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語文古代漢語知識總結

  語文所涵蓋的知識面特別多,想要掌握好語文,就要多積累知識。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歸納

  ***一*** 名詞、形容詞用作動詞的識別

  主要依據語法功能進行辨識。

  依據語法功能辨識詞類活用,可以從句法功能和搭配功能兩個方面考慮:

  ***1*** 句法功能:看該詞在句子中充當什麼句成分。

  例如:名詞在敘述句中不能充當謂語。如此,則敘述句中出現在謂語位置上的名詞活用為動詞。形容詞不能帶賓語。因此,凡是形容詞或名詞後面出現賓語的,則該形容詞或名詞已經活用為動詞了。

  ***2*** 搭配功能:根據語法功能,某些詞類只能***或不能***與某些詞類搭配使用。如連詞“而”只連線謂詞性成分,因此名詞用“而”連線,則往往活用為動詞;代詞“所”後面的實詞必定是動詞,因此形容詞或名詞如果出現在“所”後面,則活用為動詞;代詞不受任何詞修飾,因此代詞前面如果出現其他詞的話,那麼該詞很可能已活用為動詞,等等。

  以下是具體識別的幾種情況:

  1、 兩個名詞連用,如果不是並列或修飾關係,那麼其中必有一個名詞活用為動詞,構成支配關係***動賓***、陳述關係***主謂***、或補充關係***動補***。

  “行仁義而懷西戎,遂王天下。”――“王”、“天下”為兩個名詞連用,“王”活用為動詞,“王天下”為動賓關係,意思是做天下的王***統治天下***。

  “乃丹書帛曰:‘陳勝王。’”――“陳勝”、“王”為兩個名詞連用,“王”活用為動詞,構成主謂關係,意思是陳勝為王。

  “沛公欲王關中。”――“王”、“關中”為兩個名詞連用,“王”活用為動詞,“關中為表示地點的補語,構成動補關係,意思是在關中稱王。

  2、 形容詞用在名詞前面,如果不是修飾關係,則該形容詞活用為動詞,構成支配關係***動賓***。

  “故大人之務,將在於眾賢而已。”――“眾賢”為形容詞“眾”後面帶上了名詞“賢”,兩者不是修飾關係,所以這裡的形容詞“眾”活用為動詞,意思是使賢人增多。

  3、 名詞、形容詞處在助動詞、副詞或輔助代詞“所”後面,一般活用為動詞***因為後面這類詞一般只修飾動詞***。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水”本是名詞,受助動詞“能”的修飾,可知已活用為動詞,意

  思是游水。

  “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農。”——“農”本是名詞,受副詞“不”的修飾,可知已活用為動詞,意思是從事農業生產。

  “世之所高,莫若黃帝。”——形容詞“高”出現在代詞“所”的後面,說明已經活用為動詞,意思是“以為高”***尊崇***。

  4、 名詞、形容詞放在代詞“之”、“我”前面,一般活用為動詞***因為古漢語中的代詞不受名詞或形容詞修飾***。

  “漢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衣”本是名詞,在句中出現在代詞“我”的前面,說明已經活用為動詞,意思是給我衣服穿。

  “既來之,則安之。”——“安”本是形容詞,在句中出現在代詞“之”的前面,說明已經活用為動詞,這裡是“使……安”的意思。

  5、 名詞後面用介詞結構作補語,這個名詞活用為動詞***因為補語一般置於動詞謂語之後***。

  “浴乎沂,風乎舞雩。”——“風”為名詞,在句中帶上了介詞結構的補語,說明已經活用為動詞,意思是“吹風、乘涼”。

  6、 名詞用連詞“而”連線時,活用為動詞。

  “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王”、“霸”本為名詞,句中用連詞“而”連線,說明已經活用為動詞,意思是“稱王”、“稱霸”***做盟主***。

  ***二*** 使動用法與意動用法的識別

  動詞沒有意動用法。

  名詞、形容詞的使動或意動用法,都是在名詞或形容詞用作一般動詞的前提下進一步加以識別的。

  從使動和意動的語法意義來看,使動是“使賓語怎麼樣”,是客觀的結果;而意動則是“認為賓語怎麼樣”或“把賓語當作什麼”,多是主觀的看法或意念。

  試對比以下例句;

  “工師得大木,則王喜。……匠人斫而小之,則王怒。”——“小之”為使動用法,使……變小。這是客觀的結果。

  “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小魯”,是認為魯國小,“小天下”是認為天下小。並不是魯國和天下真的變小了,這只是孔子登上泰山以後居高   臨下的觀感而已。所以這是主觀的看法。

  因此,可以根據上下文意來辨別是使動還是意動。

  ***三*** 名詞用作狀語的識別

  名詞用作狀語和名詞用作主語,位置都在謂語動詞之前。不過在通常情況下,可以根據上下文意來判別是主語還是狀語;此外,在用作狀語的名詞前面,往往還另有名詞作主語***有時會省略主語,但是可以補出***,據此可以識別出名詞作狀語的現象。

  例如:“失期,法皆斬。”——句中的“法”,位於句首,在謂語動詞之前,看起來像主語。但是從上下文來看,“法”不可能是謂語動詞“斬”的陳述物件。因此,“法”在這裡只能是名詞充當狀語,意思是“依照法令”。這句句子其實是省略了主語。

  再如《嚴先生祠堂記》:“先生之風,山高水長。”——如果孤立地看,“山”、“水”都可以看成是主語。但是從全句來看,主語應該是“先生之風”。因此,“山”、“水”在句中都是名詞充當狀語,表示比喻,意思是,像山那樣高,像水那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