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質量缺陷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確保工程質量,做好對質量缺陷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帶來了工程質量缺陷管理制度範本,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質量缺陷管理制度範本篇一

  第一條 總則

  為加強南水北調東線第一期工程南四湖~東平湖段輸水與航運結合工程柳長河段輸水航道工程***以下簡稱“柳長河段工程”***工程建設的質量管理,規範柳長河段工程質量缺陷處理、備案和管理行為,以《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質量問題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質量責任追究辦法》”***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與評定規程》***SL176—20XX***及相關專業規範規定,結合柳長河段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質量缺陷

  依據《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質量缺陷指對工程質量有影響,但小於一般質量事故的質量問題。

  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與評定規程》,工程建設中發生的以下質量問題屬於質量缺陷:

  1、發生在大體積混凝土、金結制作安裝及機電裝置安裝工程中,處理所需物資、器材及裝置、人工等直接損失費用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

  2、發生在土石方工程或混凝土薄壁工程中,處理所需物資、器材及裝置、人工等直接損失費用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

  3、處理後不影響工程正常使用和壽命。

  又《質量責任追究辦法》指出,質量缺陷係指在南水北調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不符合規程規範和合同要求的檢驗項和檢驗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較小***混凝土工程小於20萬元、土石方工程小於10萬元***,或處理事故延誤工期不足20天,經過處理後仍能滿足設計及合同要求,不影響工程正常使用及工程壽命的質量問題。

  第三條 質量缺陷的類別

  根據質量缺陷對質量、結構安全、執行和外觀的影響程度,將質量缺陷劃分為三類:

  一般質量缺陷:未達到規程規範和合同技術要求,但對質量、結構安全、執行無影響、僅對外觀質量有較小影響的檢驗項和檢驗批;

  較重質量缺陷:未達到規程規範和合同技術要求,對質量、結構安全、執行、外觀質量有一定影響,處理後不影響正常使用和壽命的檢驗項和檢驗批;

  嚴重質量缺陷:未達到規程規範和合同技術要求,對質量、結構安全、執行、外觀質量有影響,需進行加固、補強、補充等特殊處理,處理後不影響正常使用和壽命的檢驗項和檢驗批。

  第四條 質量缺陷調查 發生質量缺陷,由監理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初步確認,明確責任單位。一般質量缺陷和較重質量缺陷由監理單位組織認定,報建設管理單位備案;嚴重質量缺陷由建設管理單位認定。

  工程質量缺陷管理制度範本篇二

  1、消除人為因素造成的工序質量缺陷

  加強對施工人員“質量第一、顧客至上”的質量意識教育,強化崗位責任制,定期組織技能培訓,提高員工操作技能,開展QC小組活動。

  2、消除環境因素造成的工序質量缺陷

  加強現場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合理組織,確保工序施工有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

  3、消除施工方法不當造成的工序質量缺陷

  堅持持證上崗,嚴格施工紀律,編制合理的施工方案,嚴格按施工方案及施工規範組織施工,嚴格操作規程,確保施工方法得當。

  4、消除機械、檢驗、測量、試驗裝置造成的工序質量缺陷

  ***1***對機械裝置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結合本專案的實際情況,配置先進、適用、效能良好、配套的機械裝置。

  ***2***定期對計量、測試裝置進行週期鑑定,保證檢驗、測量、試驗的準確性,推廣和應用先進的計量裝置和快速準確的測試技術,消除檢驗、測量、試驗裝置因素而造成的工序質量缺陷。

  ***3***消除材料因素造成的工序質量缺陷 加強物資採購各環節的控制工作,實行定點、定量採購,嚴格按照《進貨檢驗和試驗程式》進行控制,確保材料質量。

  ***4***做好技術交底及質量記錄,確保工程質量處於受控狀態

  1***專案技術負責人應全面對設計圖紙進行稽核,掌握實用的各類規範,明確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做好技術交底,參加人員應履行簽字手續,形成狀態過程的可追溯性。

  2***總質檢師應熟悉相關的技術規範、設計要求、驗收標準,做好工序質量檢查記錄,負責隱蔽工程檢查驗收籤認,填寫工程質量評定表,質量事故***隱患***報告處理等行之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使工程質量處於受控狀態。

  3***各隱蔽工程專案工序技術負責人,應熟悉設計圖紙,吃透設計檔案精神,搞好班組工前技術交底工作,並做好質量記錄。

  工程質量缺陷管理制度範本篇三

  1.作業目的

  質量管理的一個重要目的任務就是要如何依靠工作制度和責任制度來事先預防,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置質量事故,防止類似事故的重演。對於已經發生了的工程質量事故必須立即報告,處理時必須做到安全可靠,切實可行,經濟合理,不留隱患,吸取教訓,及時整改,責任明確,記錄在案。

  2.主辦崗位 總工程師:代表甲方參與處置重大質量事故。

  專案經理:協助總工程師處置重大質量事故,主持處置一般質量事故。

  土建工程師,裝置工程師:協助專案經理處置一般質量事故。負責當場解決輕微質量事故。

  3.質量事故性質劃分

  凡是未達到國家頒佈的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質量問題均屬工程質量事故。其中:

  3.1當場能整改處理解決的屬輕微質量問題。

  3.2不能當場解決,但經監理單位或甲方現場管理組與施工單位商量處理能妥善解決且返修返工費用在5000元至50000元***不含50000元***的屬一般質量事故。

  3.3將造成以下嚴重後果的屬重大質量事故:

  3.3.1直接損失在50000元以上的;

  3.3.2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損害的;

  3.3.3影響主體結構安全,需要加固補強的;

  3.3.4嚴重影響或喪失使用功能的。

  4.質量事故的發現

  土建工程師和裝置工程師應每天巡視施工操作現場,同時考察監理單位相關崗位人員的工作質量。按約參加隱蔽工程的驗收,及時發現工程質量事故的苗子。屬於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或發現後不上報,不處理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相關崗位人員的責任。對於必須採取應急或保護措施的質量事故,專案經理必須監督施工單位立即實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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