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林員崗位工作職責

  護林員是林區管理人員,那麼他們的崗位職責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大家學習和參閱。

  

  一、宣傳、貫徹我國有關保護森林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引導當地群眾提高森林保護意識;

  二.每月在站上班與住宿時間應達到場20天以上,正常休假不超過10天***含回家的時間,但進站必須在上午10時以前***,如有法定假和年休假除外。

  三、巡護森林時,應檢查進入林區人員是否攜帶火種或在林區野外違章用火。做到見煙就查,見火險隱患就整改,及時制止違法、違章行為,必要時,及時向分管場長彙報。

  四.保護好護林站房屋,生活用具設施,搞好護林站房屋周邊的衛生.

  五、發現火情及破壞森林資源行為,應做到第一時間趕往現場,瞭解情況,及時組織處置並立即報告。

  六、協助林場工作人員做好營造林調查規劃設計和檢查驗收、林木採伐管理;森林資源調查;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破壞森林資源案件及森林病蟲害災情。

  八、保證做到責任區內無侵佔林地,盜伐林木嚴重的事件發生,切實保護好管理責任區域內的一切資源。

  九、必須保證手機通訊的通暢,尤其在重點防火時期。

  十、應維護管護區林區便道的通暢,加強對來往車輛的檢查,發現可疑車輛不能放行,並及時向場部彙報。

  十一、每月如實向場部書面報告一次管護區的管護情況,每季度書面總結本季度工作1次。

  十二、護林員不得擅自離崗或空站,離崗或空站1次,予以經濟處罰100元,2次予以經濟處罰200元,3次予以轉崗,具體落實到直接責任人。

  護林員崗位職責

  一、積極配合分場場長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二、按時上下班,做好責任山場竹木的守護巡查。

  三、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場情況,每月對巡山護林、失盜木竹情況進行自查登記,做到心中有數。

  四、認真做好看護山場的防火工作,加強巡視和防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對分場的責任山場出現失盜情況,要及時反映彙報,保護現場,摸清情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失盜原因。

  六、嚴格考勤制度,做到有書面請假,不超假,模範遵守場規場紀。

  七、按規定在分場住宿,不擅自離場外出。

  八、加強學習,嚴格要求自己,愛護公物,遵紀守法。

  九、團結互助,尊敬領導,做一名優秀的護林員。

  森林防火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制訂全城區森林防火有關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

  2、制訂各項工作計劃,組織檢查指導鄉鎮森林防火工作,籌備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例會;

  3、負責森林防火基礎設施裝置建設規劃和計劃,儲備、調撥森林防火各種物資裝置,負責滅火機具和通訊器械的檢修;

  4、制訂森林防火撲救預案,協調、組織、指導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協助查處火災案件,參與界定森林火災事故責任;

  5、負責做好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森林防火技術,負責有關業務培訓、打火隊伍培訓工作;

  6、負責處理森林防火案件的來信來訪,火災統計彙報、檔案管理;

  7、協調做好森林火險天氣預測預報和釋出森林火險資訊。負責內務監督管理,做好值班檢查;

  8、承擔城區人民政府、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