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中層幹部競聘上崗的實施策劃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建立起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促進學校內涵式可持續發展,根據園林教育分局有關精神,決定對目前學校機構設定進行調整,同時進行新一輪中層幹部的公開選拔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聘任原則
    1、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2、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4、逐級晉升原則和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聘任方法

    採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相結合的方法,競爭擇優,把樂意為師生服務、為崗位擔責、為領導分憂的優秀教師選拔到學校中層幹部崗位,為促進學校內涵式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三、聘任程式
    1、制定方案。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經校委會研究討論通過後,報園林分局批准後實施。
    2、宣傳發動。公示《園林一小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公佈擬聘中層幹部職務、職數、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競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3、公開報名。有意參加競聘的教職工,需填寫“中層幹部競聘上崗自薦表”***附表一***交辦公室。舉薦他人的,需同時有6人以上簽名推薦,並填寫“中層幹部競聘上崗推薦表”***附表二***交辦公室。公開報名的截止期為2010年8月22日。鼓勵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參與競爭,一人可以同時報兩個崗位。原有中層幹部可自行確定是否參加競聘,未報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其原任職務至新聘任的中層幹部到位後自行解除。
    4、資格審查。報名後,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聘任條件負責資格審查,並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候選人,並予以公示。
    5、競聘測評。確定的候選人在教職工大會上進行競聘演說,抽籤決定順序。競聘演說主要是介紹本人的工作經歷及德能表現***業績和素質***,介紹參加競爭上崗的想法以及上崗後工作的設想***時間不超過5分鐘***,書面材料交競聘辦公室。演講結束後進行民主測評。
    6、考察公示。根據競聘演說和測評結果,按擬聘任人數,擇優確定考察物件並於公示。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無異議後辦理報批手續。
    7、聘任履職。根據考評結果和公示反饋意見,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報批、聘用手續。校長向聘任人員頒發聘任書,並簽訂聘約。
    四、崗位設定
    學校行政機構設定擬調整為四室,即辦公室、政教室、教務室和總務室。具體崗位設定及職數如下:
    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政教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教務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總務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幼兒園常務副園長***
    大隊輔導員1人,。
    五、競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組織觀念強,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樂於吃苦,甘於奉獻,勤於工作,有較顯著的工作業績;
    ***2***工作積極主動,有較強的領導、組織協調能力和實際工作經驗,能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是公認的教育教學骨幹或服務骨幹。具有競爭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管理知識和政策理論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3***堅持原則,顧全大局,作風正派,善於團結同志,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在維護學校穩定大局、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發展中能夠恪盡職守,率先垂範。
    2、職位條件
    ***1***辦公室——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強,有良好的服務精神,能勝任繁重的工作、吃苦耐勞,樂於奉獻;
    ***2***政教處——有班主任、政教工作經歷和經驗,能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有較強的獨當一面及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3***幼兒園——有較強的政治理論水平及口頭表達能力,有較強的法律法規法制意識,有較強的思想教育水平和組織管理能力。
    ***4***教務處——具有較強的課改意識、教科研能力及現代教育思想,工作熱情、細心、嚴謹,富有創新精神,對學校的教學、教研、教改具有一定的組織指導能力;
    ***5***總務處——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熟悉教育教學裝置等校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能勝任繁重的工作,吃苦耐勞,無私奉獻。
    六、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文利
    成員:萬功平、王芳、汪書成、楊玉蓮、邵玉寶、李永平、李志剛
    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黨總支副書記萬功平兼任辦公室主任。
    七、具體安排
    1、宣傳發動:2010年8月22日前,公佈有關政策、條件、程式和崗位職數。
    2、公開報名:8月22日至25日,完成“中層幹部競聘上崗自薦表”和“中層幹部競聘上崗舉薦表”交辦公室。
    3、資格審查:根據有關條件,領導工作小組對自薦和舉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正式候選人並予以公佈。
    4、競聘測評:8月26日召開教職工大會,正式候選人進行競聘演說。學校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評分。成績以100分計算,按競聘小組測評和民主測評各佔50%。述職結束後進行測評,確定考察人選。民主測評滿分為100分,佔總成績的50%。民主***競聘領導小組***測評得分=***勝任票數×1+基本勝任票數×0.5***÷總有效票數×100。
    5、公示結果:8月27日,根據考評結果,按照崗位設定的需要,競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將擬聘中層幹部名單予以公示,無異議後報園林分局審定。
    6、決定任用:8月31日,園林分局根據考評結果和公示反饋情況,制發文件,學校履行聘任手續,宣佈任職情況。
    八、幹部管理
    對競聘上崗人員按照新任職務管理許可權進行管理,並給予享受相應的待遇。對不服從組織決定的人員,按落聘處理。競聘上崗人員實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屆滿重新競聘。通過競聘上崗任職的幹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學校可以在適當時候予以調整並重新任免。對被聘任人員,原則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稱職者,予以解聘。在競聘中,一些德才素質好,但因職位數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崗的人員,學校將列為後備幹部加以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