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年輕律師朋友的一封信

  法律不是一個完美的專業,不犧牲某些原則往往難以取得成功。年輕律師需要多加學習,將熱情投入律師這份職業當中。下面小編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

  律師朋友們:

  當你同某個人朝夕相處時,他們身上的優缺點就會顯而易見。正如一則古老的英諺所云:"沒有誰會成為他的管家心中的英雄。"也沒有哪個法官會成為他的書記員心中完美無缺的聖人。但是,在諸多重要方面,大衛·拜茲隆法官和亞瑟·古德博格大法官仍然是我並非盡善盡美的偶像,我的幾位教授和年長的同事也是如此。

  所以,沒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你可以去仰慕擁有可敬之處的人們,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點,有些人的缺點還要更多一些。失望是在所難免的,尤其是當你得知那些曾令你仰慕的人的缺點時。學會坦然面對失望吧,而且仍要學習你的偶像身上那些值得學習的特點。然而,即便是單獨的一個特點也很少是沒有半點瑕疵的。

  法律不是一個完美的專業,不犧牲某些原則往往難以取得成功2。因此,所有的執業律師,以及該行業中的其他大多數人士,必然是不完美的,在那些年輕的理想主義者眼中就更是如此。正如不存在絕對道德一樣,也不存在絕對的正義。但絕對的不公正卻是現實存在的,而且讓我們一見便知。

  我現在只能想象,當眾多對最高法院大法官無限崇敬的法學院學生們意識到,五位大法官違背誓詞,在2000年大選中阻止佛羅里達州的手動計票時會作何反應。法官宣誓要求每一位法官"主持正義、一視同仁……"

  儘管作出上述宣誓,五位法官還是完全無視他們之前所作的判決,停止了計票以便確保一個特定當事人——小布什的當選。如果在同樣條件下停止計票的結果是戈爾當選,那麼他們絕不會這樣做。如果不相信,可以思考下面這個法學院模擬案例。假設在這次選案發生前的六個月,一千名最傑出的憲法學教授、最高法院律師和報道高等法院新聞的記者們已經獲知佛州案的大致案情,唯一的不同是,沒有提供當事人姓名和他們所屬的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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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

  律師朋友們:

  我們都聽過這樣的陳詞濫調:"沒有誰會在臨終後悔沒有在工作上花更多的時間。"如果你在生前名利雙收,那是自然!但現實情況卻是,很多人要為自己沒有將更多的時間用於工作而遺憾。這些人都是由於懶惰或找錯了方向而沒能發揮出自己的潛能。我們很少聽到他們臨終前的悔恨:"孃的,我本應該花更多的時間去工作,而不應該把大把的時間獻給忘恩負義的朋友和為了一個更成功的傢伙而背叛我的老婆。"

  因職場失意而萌生的沮喪在現實中很有可能傷及家庭和私人生活。至少對於部分人來說,事業成功和家庭幸福之間存在著直接的聯絡。當然,我們也不否認,許多成功人士把太多的時間用於沒完沒了的賺錢,但用於和家人享受成功的時間卻少得可憐。

  在事業和家庭之間找到平衡點是職業人士面臨的最大挑戰。並不存在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平衡點。每一個人必須作出適合自己的抉擇。

  《傳道書》中說:"萬物皆有時節。"人生的重心也會隨著時間而變化。如果渴望成為合夥人,就應該把時間多用在辦公室裡——甚至也許要推遲幾年做父母,或把養育孩子的重擔交給無須為做合夥人而你爭我奪的愛人。對於有些夫婦而言,身份是丈夫還是妻子在選擇生活重心時是個重要因素,但對於有些人則不那麼重要。

  在我的一些朋友和學生中,我發現了一種"隔代現象"。第一代律師,尤其是那些父母沒怎麼接受過正規教育的勞工移民的子女,大都會選擇努力工作和事業成功,並將其滲透到孩子的培養中。這些成功人士工作高度積極主動,但他們的子女卻會作出相反的選擇,因為他們既是其父母——通常是父親——人生選擇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他們在成長中既因較少受到父母親身關懷而深受傷害,又從父母辛勤工作帶來的殷實家境受益。在他們看來,父母以犧牲他們為代價而獲得成功,他們不想還像那樣去犧牲自己的孩子。他們本身不需要,也不太重視高收入,因為他們的父母因為經濟窘迫而辛勤工作,早已為他們織就了一張安全網。

  這種代際差別顯然在不同的家庭有所差異,但每個家庭都有其自身的"行動-反應"現象。關鍵在於關於生活重心的選擇要受到許多或明或暗的因素影響。但無論如何必須作出抉擇!大多數情況下,這種選擇並非刻意所為,而是自然而然的過程。只有在若干年後——但願在那句老生常談的臨終遺憾發生之前——我們才意識到自己作出了怎樣的選擇,將重心放在了哪裡,走的是哪一條道路。通常,到了此時,再幻想回到那個若隱若現的岔路口,重新開闢未選擇的道路,已經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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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

  律師朋友們:

  開一家自己的律所;在一家大型律所裡為成為合夥人而奮鬥;加入一家小律所;當一名政府律師;從事公益事業;競選議員;寫好萊塢劇本;進入商界;為報社撰稿;做一名投資銀行家。

  我相信上述的全部或大部分建議,你們都曾聽過。我認識一些教授和律師,他們向每一位向他們求教的人提供相同的"現成的"標準化建議,當然也有一些人不是這樣。然而,正如我所說過的那樣,有用的建議必須是為每一個個體量身定做的。有一些年輕律師天生就是大律所合夥人的料。他們具備攀登到職場頂端的性情和能力。另一些人的本性則適合獨立執業。他們無須督促和管理,獨自工作就可以事業有成。還有一些人適合政府職務。他們需要戴上白禮帽,穿上翻領上配有國旗的制服。一些人則必須反對政府、公司和其他權威人物。法律的魅力就在於它是一項幾乎可以適合各種需求的工作。如果眼前沒有工作,你可以創造一個。我在生活中一直就是這樣嘗試的。

  但是,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議,除非你想成為他們那樣的人。要弄明白何種情況最適合作為一個獨特個體、擁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並不存在人人都適合的職業道路。儘管有一些道路確定是錯誤的,但沒有哪一條路是絕對正確的。最糟糕的路徑就是讓你自己去符合別人的工作描述。要活出你自己的,而不是別人的人生。

  作為實現另一個目標的手段而在有限的時間段內做別人的工作,這本身並沒有什麼錯。當然,如果想學習大律所的工作方式,即使你知道自己不適合那樣的生活,也可以先去一家大律所做事。但一定要有退出策略和一張時間表,以免因為惰性和其他法律職業所不具備的誘人薪水和人力支援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法律職業的另一大優點是你可以作出不同的嘗試,既可以一次嘗試一件事,也可以同時嘗試幾件事。我的一些學生曾經在僅僅十年的時間裡就將大律所、政府部門、企業、小律所還有政界嘗試個遍。還有一些學生一邊做律師一邊寫小說或劇本。你一定不想落下個"樣樣通、樣樣鬆"的名聲,但究竟是"萬金油"還是"通才",旁人自有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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