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範文3篇

  如何有效處置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已是目前國內外政府、行業組織積極開展的研究課題。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範文,僅供參考。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範文篇一: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一、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

  1、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或者逐級報告單位負責人。

  2、單位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除立即向專案建設和監理單位報告外,還應該將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向事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地方安監部門報告。

  3、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單位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好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二、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為:

  1、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如實報至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監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

  2、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第一項”所列程式和部門逐級上報。

  3、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專案、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預估的直接經濟損失;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三、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的規定,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省、自治區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2、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逐級報告單位負責人。

  3、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的內容相同。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範文篇二:

  事故報告制度

  一、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條例》,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為:“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二、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培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追究責任。

  四、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或者遇到無法聯絡單位負責人等特殊情況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五、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採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時,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有下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事故行為:

  ***一***報告事故時間超過規定時限;

  ***二***因過失對應當上報的事故或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遺漏未報;

  ***三***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

  ***四***故意隱瞞已經發生的事故。

  七、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八、事故發生後,相關人員應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九、任何部門和個人應當支援、配合事故搶險救援,並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事故搶險救援中可能發生重大危險或者造成更大損失的,搶險救援現場主要指揮人員在聽取專家意見後,可以決定暫停或者終止搶險救援。

  十、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1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一般事故,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委託對事故進行調查,應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並將事故調查報告報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只造成人員輕傷,或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一般事故,由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應當報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備案。

  十一、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並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實事求是,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及時準確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三***查明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

  ***四***根據公司相關制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五***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

  ***六***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十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個人瞭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並要求其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或者干涉。

  十三、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所屬行業、經濟型別、隸屬關係等概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類別、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

  ***六***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七***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責任可以分為直接責任、管理責任和領導責任,前述各類責任從重到輕可分為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一般責任。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十四、事故調查組成員對事故原因、責任認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建議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由事故調查組組長作出結論性意見。

  十五、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相關人員須按國家規定的調查責權,接受調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範文篇三:

  安全生產事故分析報告

  一、事故經過

  xx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為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Φ30mm的小孔可作為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為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見***現場指揮***、馬振海、王海林***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文倉、孟召青***現場檢修輔助人員***。

  下午14:15,王見、馬振海、王海林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並開始起吊。王見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海林穩著物件。隨著物件慢慢升高,由於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階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後,王海林***站在王見的右手邊***在高階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於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

  王海林將高階往下壓,由於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後,王見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彙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海林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並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後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後,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海林趕往北京,李華雲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後由於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雲總經理又及時聯絡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見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海林同馬振海協助王見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海林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後,王見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後趙錫波、尚燁、於勇、郝義坤到現場瞭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見所寫經過一樣,王見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海林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振海這端低,王海林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於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麼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下,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況判斷不準,沒有充分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後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於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製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海林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裝置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錫波、生產部經理尚燁、技術部經理於勇、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專案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後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於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准後,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後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採購必須有安檢標誌、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杆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