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籃球合同選項

  合同選項分為三種:球隊選項,球員選項和球員提前終止選項,下面小編帶你具體瞭解一下,歡迎閱讀。

  

  合同選項分為三種:球隊選項,球隊有權利決定是否延長合同,除了新秀合同外,只能有一年是選項年***即選項後的那一年,下同***;球員選項,球員有權利決定是否延長合同,也只能有一年是選項年;球員提前終止選項***英文縮寫為ETO***,球員可以決定提前終止合同,最早也需要在第四個賽季結束後才能擁有,也就意味著擁有該選項的合同至少為5年。老將提前續約不能擁有ETO。

  同一年內最多隻能有一個選項。事實上,除了以下兩種特殊情況外,一個合同也只能有一個選項:特殊情況一,首輪新秀的標準合同在第三年和第四年都擁有球隊選項,不能包括其他任何的選項;特殊情況二,在2011年之前的勞資協議中,6年合同可以在第4年結束後有一個ETO,第5年結束後有一個選項***球員或球隊***,但在2011年之後合同最長為5年,所以這一點不復存在。目前歷史遺留下的只有熱火三巨頭,詹姆斯、韋德和波什的合同在2014年都有一個ETO,2015年都有一個球員選項。

  ETO為什麼會單獨拿出來說呢?他和球員選項又有什麼區別呢?有以下幾點:

  選項可以出現在任何多年合同中,ETO只能出現在5年合同中;選項可以是球員或者球隊,但ETO只有球員;選項年的薪水不能低於之前一個賽季,ETO沒有這樣的限制;如果球員不執行球員選項***跳出合同***,他可以和球隊提前續約,但如果一個球員決定執行ETO***跳出合同***,他無法和球隊提前續約;當計算交易保證金的時候,選項後的那一年不算做剩餘合同時間,但ETO後的那一年算做剩餘合同。

  關於選項的一些細節問題:英文用執行***exercise***來形容對選項的操作,執行選項,就是延長合同,這種執行是無法撤銷的。選項不能進行情況設定,也就是說,不能以球隊贏多少場球,或者球員場均多少分作為自動執行選項的標準。所有包含球員選項的合同,都必須有細則說明如果該球員在選項到來前就被裁掉,他剩餘的薪水怎麼領取。選項年的薪水不能低於之前的賽季,其他的合同細節***比如說本年合同的保障金額***和此前一個賽季相同。

  選項的執行需要有一個視窗期,視窗期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合同中單獨規定,但需要符合以下規則:

  1、新秀標準合同的球隊選項,視窗期是提前一年的凍結期結束後第一天,到10月31日,也就是說必須在2013年的7月10日***今年凍結期結束的日期***和10月31日之間執行2014-15賽季的新秀球員的球隊選項。

  2、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一個球員在執行球員選項前就被球隊買斷,那麼就一點都得不到選項年的工資,那麼視窗期開啟不能早於之前一個賽季的最後一場比賽結束的時間。

  3、即將成為受限制自由球員的球員,他的選項視窗期關閉時間不能晚於執行選項這一年的6月25日。

  4、其他選項情況,不能晚於執行選項這一年的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