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制黑板報六年級

  法律是依據主流社會的意志制定或認可,以其共同體的強制力為後盾,規範社會成員的行為、化解社會衝突並創造美好生活的社會規範。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整理的 ,希望能夠幫助你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晚飯後,爸爸媽媽一邊看報,一邊談論一宗歌星被廉政公署拘捕的新聞。報紙說,歌星涉嫌駕車失事,卻收買警察,由別人認做司機頂罪。爸爸說:“現在的年輕人實在太放任了,不但胡作非為,更以為錢是萬能!”

  媽媽說:“幸好我們還有廉政公署,把貪汙或行賄的人繩之於法,不管他們是不是大人物爸爸對我說:“小滿,這就叫做‘法治’、‘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了。”如果社會上做什麼事都要用金錢來疏通才辦得成,對沒錢的人來說就太不公平了,所以我十分支援廉政公署,電視上有關廉政公署的劇集我也愛看呢!實我也愛看包青天的戲。包青天審案不也是不怕權勢、極力維護法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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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法從我做起

  嘿!這個遊戲你玩過嗎?超刺激!”我剛進教室的門,就聽見好朋友在那裡朝我嚷嚷。“過來,但是你保證不告訴老師和你的媽媽。”見他說得這麼神祕,我的心中充滿了好奇,迫切想知道這到底是什麼鬼把戲。我把書包往桌上一扔,牽著他的手迅速跑出教室。

  “瞧,這是什麼?”“1元錢、五元錢、20元錢……天啊!你哪來那麼多錢?”“噓,這些都是假的,小朋友們玩的錢!但是你有沒有發現,這1元錢和真的錢很像,而且學校門口的小店生意那麼火暴,你跟老闆買東西,他根本不會懷疑。瞧,我就用1元前買了這個!”說著,他得意地現出自己的自動筆。“給,這是給你的,試試看!”他把幾張一元的遊戲紙幣快速塞到我的褲袋裡,一溜煙地跑了。我捏著這幾元錢,手掌心和臉盤都感覺熱極了。我知道這樣做極不對,但是我沒有把“錢”扔掉,也真沒有把這事告訴老師和媽媽。

  下午放學後,我渴極了。體育課的長跑讓我消耗了許多體力,我真需要一瓶礦泉水來補充能量。可是今天我沒帶零花錢。忽然,我想起了口袋裡的那“錢”,不覺心頭一熱:試試吧,也許可能大概……應該不會被發現。看,小門口的幾家小店已經被同學們給擠爆了。我觀察了一會兒,同學們只要把錢往老闆身邊的紙盒子一扔就可以拿到想要的東西了。“恩,絕對沒問題!”我壯著膽子,拿了一瓶礦泉水,飛速地把錢揉成一團,扔向紙箱。我的心像小鹿撞,我頭也不感回,我也不感喝那瓶水。可是過了好久,小店裡並沒有傳來叫喊聲,我回頭一瞥,老闆還是咪咪笑地做著他的生意,我知道自己成功了。可是,不知怎麼地,我就覺得不感喝那瓶水,總覺得很髒似的。媽媽還沒有來接我,我就在校門都徘徊著。我聽不見以往來來往往的汽車聲、吵鬧聲、嬉笑聲……

  忽然,我卻聽到了幾輛宣傳法律知識的小四輪,喇叭中傳出高過80分貝的聲音,慢慢開來。“啊!我這是在幹什麼?我是在犯法啊,是欺騙!我們是祖國的花朵,我還要當四好少年呢!……”一連串的想法頓時在腦中迸發,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拎起了那瓶水,向小店走去,換回了我的“錢”,我又向老師的辦公室飛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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