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制黑板報

  法律是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然而,關於法律是什麼的問題仍然未有定論,梳理和反思學界前輩們關於法律的界定,考量法律存在的目的,有利於通過實證主義的路徑來思考現代社會意義中法律的範疇。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

  :上學是你的權利

  秋波是湖北省某市郊區一所小學的三年級學生,她特別喜歡讀書、認字,喜歡聽老師講很多很多的故事。然而不久,她不得不傷心地離開學校,因為家裡生活困難,爸爸媽媽決定讓秋波退學。為此,秋波曾和爸爸媽媽吵了一架,但爸爸媽媽就是堅持自已的決定。秋波沒有辦法,只能悄悄地流淚。老師到她家做秋波爸爸媽媽的工作,說明學校和家庭必須依法保障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嚴肅指出,父母不讓適齡兒童、少年上學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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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波的爸爸媽媽聽說不讓孩子上學是違法的,終於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同意送秋波上學。小秋波重返學校的那一天,受到全校師生的熱烈歡迎。她終於又能和小夥伴們一起上學了。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我國《義務教育法》還規定,凡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阻止小學生上學,這是每個青少年的權利。小朋友們,你們應該維護自己上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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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是小公民

  一天,三年級小學生薑小亮和好朋友岡豐到南湖公園放風箏。當風箏高高飛起的時候,突然刮來一陣旋風,風箏一連折了幾個筋斗,掛在了公園的路燈杆上。岡豐見狀,便從路邊撿起一塊磚頭,想把風箏從燈杆上打下來。正當他要把磚頭擲出去的時候,小亮大喊一聲:“不行,這樣會砸壞燈罩的!”岡豐嚇了一跳,不高興地說:“你懂什麼?不砸風箏怎麼能下來!”“那也不能損壞公物!因為我們都是國家的主人!”小亮毫不示弱地說。

  對,姜小亮說得完全對,今天的小學生是明天祖國的棟樑。我們每個小學生從小就應樹立法制觀念,熱愛勞動,愛護公物,關心集體,幫助他人,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因此,小學生不論上小學幾年級,多大歲數,是男生還是女生,都是中國公民。有人認為只有年滿18週歲的成年人才是公民,這是錯誤的。正因為我們小學生也是公民,是祖國的主人,所以,我們小學生切不可認為愛護公物是大人的事,必須從小做起,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