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櫃臺租賃合同範本

  手機櫃臺 顧名思義 用來放擺放手機的櫃檯,對於手機櫃臺租賃合同你是怎樣理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手機櫃臺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手機櫃臺租賃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新民商廈手機城***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物權效益,繁榮商貿流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櫃檯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關係,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租賃櫃檯費以及付款方式:

  1、該櫃檯位於新民商廈手機城號,租賃櫃檯節數節,租賃費以櫃檯節數合計計算。租賃費包含:櫃檯使用費,管理費、公共部分照明費,水費和取暖費。櫃檯照明,經營宣傳用電費,按電錶計量實際值除以櫃檯總節數,平均分攤。

  2、櫃檯經營類別:

  按照甲方統一管理,劃分分類經營的佈局要求,該櫃檯經營類別為。

  3、租賃期限:

  本合同簽訂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4、 租賃費標準及費用收繳辦法:櫃檯租賃費標準為每節元/年***每年按十二個月計算***

  5、本合同簽訂時應一次性交清全年租賃費元,並交納每節500.00元的櫃檯押金,和每戶1000.00元的誠信經營保證金。具體執行辦法以《招商經營管理協議》有關規定,無違約和損壞櫃檯場地設施情形,甲方將全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和櫃檯押金,收取保證金和櫃檯押金,甲方不付利息。

  二、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責任與義務:

  1、合同簽訂後,甲方當日將櫃檯交付給乙方,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擅自提高租賃費。

  2、乙方無違反本合同和《招商經營管理協議》的有關規定,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3、有義務和權利督促乙方按時上下班,及時補充貨源,提升商品檔次。

  乙方責任與義務:

  1、 合同期內,不得擅自將櫃檯轉讓或轉租他人經營,如果特殊情況確需轉讓時,須經甲方同意,交付違約金後方可轉讓或轉租同時更換櫃檯租賃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櫃檯,並扣除設施合同保證金。

  2、 乙方不得向新的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新的受讓人不得向甲方要求賠付所收費用。

  3、 不得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不得經營合同規定類別以外的商品,不得在場位內進行違法活動。

  4、 不得隨意變更櫃檯內部佈局,不得損壞櫃檯設施,不得將貨物、凳子等雜物放置在場位綠線外。

  5、 承擔正常經營期間的防火、防盜、防事故責任。

  6、 按甲方規定的時限及時交納各項費用。

  7、 遵守並執行《招商經營管理協議》及其他規定,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三、其他約定事項

  1、租期屆滿後,本合同自行失效,屆時乙方必須將場位櫃檯及時退還乙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在期滿前45天內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合同期滿前30天向乙方作出答覆,另行協商有關續簽事宜。

  2、經營場位內乙方若需增加內部設施,必須向甲方審定方案並同意後,方可實施。本合同無論是否期滿,甲方均不留用,也不折價賠償。

  3、合同期內若遇甲方大範圍佈局調整或服務功能改變,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調整和安排,遵從甲方另行調整的場位櫃檯。

  4、合同期內若政府有關部門徵收與經營活動有關,但未列入本合同和《招商經營管理協議》規定的有關收費專案,均由乙方承擔。

  5、若因購房業主收回場位,甲方須在合同期滿前5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合同期滿後應無條件及時交還場位及櫃檯。逾期不交者,每人按3倍計算租金。

  四、違約責任

  1、承租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合同內規定的條款,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規定交付場地及櫃檯或不履行供水、供電、供暖、衛生、安全義務、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租金和相關費用或者擅自轉讓、裝修、損壞場位櫃檯設施為違法行為,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2000.00元,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在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予以抵頂。

  3、因不可抗拒原因導致設施或商品損壞,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與本合同同時簽訂的《招商經營管理協議》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平涼市新民商廈手機城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平涼市新民中路1號地址:

  電話:13830383818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手機櫃臺租賃合同範文二

  甲方:乙方:

  為充分發揮物權效益,繁榮商貿流通提升移動4G手機銷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櫃檯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關係,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櫃檯費以及付款方式:

  1、 該櫃檯位於涉縣建行廳移動手機大賣場一樓,租賃櫃檯節數 節,每節櫃檯租賃費為A區2500元/年、B區2000元/年***A區是位置好的B區是其他區域或靠後***,櫃檯押金每節每戶需交10000元,A區每節每月銷售量為20臺/月,B區每節每月銷售量為15臺/月,如未完成每臺手機扣罰50元***從押金中扣罰數量是以年計算,例如A區為5節櫃檯計算:5櫃檯數×20每節每月任務數×12個月=1200臺5節櫃檯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