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輕工合同

  鋼結構以自重輕、用鋼量少、抗震性好、設計施工週期短、可拆遷、可回收等優點,在輕工、電子、機械加工、倉庫、飛機庫、大型超市等建築中已開始大量應用,那麼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建築面積: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1、工程總造價***不含稅***:

  2、本協議簽訂之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 ,大梁檁條進入施工現場付總工程款的 ,夾芯板進入施工現場內付總工程款的 ,驗收合格後付清餘留工程款的 。

  第五條: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

  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

  第七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1、開工前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施工現場做到“三通一平”,並保障乙方在施工現場內的治安事項,提供施工裝置、材料堆放及施工人員住宿場地。

  2、按協議約定按期撥款。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工,工期順延。

  3、負責合同期內協調並解決與當地工商、城管等管理部門發生的一切相關事宜,並負責所產生的稅、費。

  第八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嚴格按照甲方簽字要求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工程按期交工,不得影響甲方使用。

  3、工程結束後負責清理施工現場。

  4、工程保修五年,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免費維修,但自然不可抗拒力及人為破壞除外。

  5、負責施工期間的工傷事故。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工程竣工驗收前不得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2、甲方收到驗收通知後應在三日內組織驗收,逾期不驗收,則視為該工程驗收合格。

  3、雙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每天按工程總造價的 支付違約金給對方。

  4、如發生合同糾紛,在守約方所在地相關部門及法律機關進行仲裁。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如在合同期內發生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另擬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甲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德輪橡膠股份有限公司水泵房、空壓站輕鋼結構活動板房

  2、工程內容:20m*6.15m水泵房單坡平房和50m*14m雙坡平房

  第二條 工程造價

  1、水泵房***單坡平房***按合同單價/平方米包乾結算***含稅金***; 空壓站***雙坡平房***按合同單價/平方米包乾結算***含稅金***。

  2、水泵房工程建築面積約 ***¥:後按實際面積據實結算。空壓站***雙坡平房***工程建築面積約 ㎡,合計總工程造價約 ***¥: 0元***,工程完工後按實際面積據實結算。

  3、在合同實施期間,本合同單價不因市場或國家、省、市政策性的調整而調整。

  第三條 工期及調整

  1、開 工 日 期:以我方下達開工令日期為準。

  總 日 歷 工 期: 天***其中水泵房不得超過天***。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①、施工場地的水、電及場地外施工道路未接通,障礙物未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②、甲方負責供應的裝置、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示能保證施工需要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影響施工進度;

  ③、不屬包乾範疇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地質資料不準確,影響施工進度;

  ④、施工中停電、停水一天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⑤、非乙方原因簽證不及時影響下道工序施工;

  ⑥、因不可抗力***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延誤工期的;

  ⑦、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

  ⑧、非上述原因因延誤工期,由乙方負責,工期不予以調整。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協商要求達到標準。

  2、本工程以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的依據。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1、 總工程造價45%,剩餘總工程造價5%質保金一年後無質量問題付清。

  2、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將竣工結算檔案送甲方審查,甲方應在收到完整的結算資料之日起 5 日內稽核完。最終結算值以甲方的預結算部門及審計部門根據本合同條款審定的結算值為準。

  4、乙方對甲方的稽核結果有異議時,應在知道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以甲方的稽核為最終結果。

  5、本工程支付均以承兌匯票方式結算。

  第六條 甲方職責

  1、協助乙方及時辦理施工用水、電、施工現場定置管理、安全等手續。

  2、做好施工場地的平整,負責距施工場地最近點50m以外水、電、道路的接通工作,滿足施工用水量、用電量的需要,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做好施工場地外進出道路的接通及維修,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或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有關資料。

  3、委派甲方代表,負責施工前期準備工作,負責隱蔽工程及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簽證,工程量的核實及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等工作。

  4、按合同規定支付進度款,辦理工程結算,支付工程結算款。

  第七條 乙方職責

  1、開工後2天內,按照施工需要,辦理好水、電的使用手續;施工過程中餘土餘渣倒往指定地點,按規定按期交納水、電使用費;按甲方現場定置管理的要求組織施工,動用甲方的裝置、工藝管道、建築物、鐵路、公路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辦理施工手續,採取相應的施工措施。

  2、負責施工場地內臨時道路、水、電等管線的鋪設、管理、維護工作。

  3、開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設計圖及材料表 2 份。

  4、按設計圖紙,施工規範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施工。

  5、工程交工驗收後天內,交合格的竣工資料和圖紙送甲方主管部門。

  6、乙方必須保證施工安全,如發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如屬乙方安裝原因或材料本身質量原因造成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在質保期滿後或質保期內屬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負責修補,且乙方只能收取成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