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林員的崗位職責

  護林員是指巡護森林的人員。其職責是加強對林區火源的管理,及時報告火情,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對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護林員有權建議有關部門處理;發生森林火災,協助辦案機關查處火災案件。下面是小編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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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積極配合分場場長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二、按時上下班,做好責任山場竹木的守護巡查。

  三、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場情況,每月對巡山護林、失盜木竹情況進行自查登記,做到心中有數。

  四、認真做好看護山場的防火工作,加強巡視和防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對分場的責任山場出現失盜情況,要及時反映彙報,保護現場,摸清情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失盜原因。

  六、嚴格考勤制度,做到有書面請假,不超假,模範遵守場規場紀。

  七、按規定在分場住宿,不擅自離場外出。

  八、加強學習,嚴格要求自己,愛護公物,遵紀守法。

  九、團結互助,尊敬領導,做一名優秀的護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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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習、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林業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執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制止亂砍濫伐和毀壞林木、非法收購和無證經營加工木材、亂佔林地、毀壞開墾、毀壞珍貴樹木等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三、在森林防火期內,按照上級部門安排,著裝上崗認真巡查,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情及時報告,並協助村、鄉搞好撲救;火災撲滅後要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案件進行查處。

  四、負責巡查並報告管護區內森林病蟲發生發展情況和防治工作。

  五、制止亂採濫挖和亂捕濫獵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破壞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案件。

  六、負責封山育林區域巡查,制止野外放牧。

  七、保護好管護區內各種林業服務標誌、標牌、廣告等公益性林業標誌設施。

  八、要保持通訊暢通,有火情要及時上報村委會、鄉政府。九、完成鄉政府、村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護林員基本要求和標準有:

  要身體健康。

  要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

  有一定農村工作基礎和管理經驗,因為護林員負有向群眾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和林業政策、及時阻止破壞森林資源等責任。

  要有相當的護林防火、安全防範專業技術。

  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因為護林員工作直接關係到其所管護範圍內森林資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