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條款

  從古至今,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責任。那麼,在法律上,對兒女贍養老人都有哪些法律條款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兒女贍養老人的法律條款

  1、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雖然《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錯誤行為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

  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殺害子女的罪行的,父親***女兒的,父母犯有虐待、遺棄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有無贍養義務。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4、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為條件。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5、子女怎樣分擔贍養扶助義務。

  6、兒子***女兒***去世後兒媳***女婿***是否有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

  部分贍養費的標準的確定方法

  1、對於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設各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各地低保補助為上、下限,結合贍養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進行計算。即按贍養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數額***如M*20%***對照前述上、下限,如該數額在此區間內的則以該數額確定贍養費標準,如該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則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為贍養費標準。

  2、對老年人生病發生的醫療費,除保險理賠外,其餘費用應按醫療部門的票據額計入贍養費中。

  3、對因生病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無法照料的,應將護理費用計算在贍養費內,而這一費用將根據有關養老機構證明或當地一般僱傭人員標準計算

  4、對於老年人的住房費用、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和必要的保險金費用應當以相應支出發票為據計算贍養費用。

  對贍養人的法律規定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