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運動比賽用球規則

  足球比賽規則,是足球比賽進行所必須遵守的規則。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足球運動比賽規則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足球運動比賽規則的簡介

  足球比賽規則由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FIFA***制定並修改,最新的足球比賽規則是2009年2月28日修訂,於2009年7月1日生效,共分為17個部分。

  足球比賽用球的介紹

  足球標準球是圓形的,以皮革或其它合適的材料製成。球體的圓周,不得超過70公分***28吋***,不得少於68公分***27吋***。球的重量,在比賽開始時,不得超過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於410公 克***14盎司***。球的氣壓,在海平面為0.6至1.1大氣壓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更換不合標準的球 如果在比賽中,球破裂或不合標準:停止比賽。更換標準的球,在球破裂的地點,墜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當時球是 在球門區內,則墜球的地點是在平行球門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近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的地點。如果不是在比賽中,如中場開球、球門球、角球、自由球、罰球點球 或擲球入場時,球破裂或不合標準:依照規則重新開始比賽。比賽時間內,未經過裁判同意,不可更換比賽用球。[2]

  質量測量

  球 ·圓形; 用皮革或其他適當的材料製成; 圓周不長於70釐米***28英寸***、不短於68釐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賽開始時不多於450克***16英兩***、不少於410克***14英兩***; ·壓力在海平面上等於0.6~1.1個大氣壓力***600~1100克/平方釐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壞球更換

  如果球在比賽過程中破裂或損壞; 停止比賽; ·用更換的球在原球破漏時所在地點以墜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球在開球、球門球、角球、任意球、罰球點球或擲界外球等成死球時破裂或損壞: 按照相應的規定重新始比賽。 在比賽中未經裁判員許可不得更換球。

  國際決議

  決議一

  只有符合規則第二章規定的最低技術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賽中使用。

  在國際足聯和洲際聯合會主辦的比賽中,所使用的球必須帶有下列三種標誌之一:

  第一種,正式的“國際足聯批准”標誌;

  第二種,正式的“國際足聯監製”標誌;

  第三種,經證明的“國際比賽球標準”。

  在球上印有這些標誌就表明該球已被正式檢測,並符合各個級別所規定的特殊技術要求。球的最低技術要求已在規則第二章中說明。這些與各個級別有關的特殊要求必須得到國際足球理事會的同意。相關的檢測機構也要得到國際足聯的同意。各國足協的比賽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種標誌之一的球。其他比賽用球必須符合規則第二章的要求。

  ·決議二

  在國際足聯、洲際聯合會和國家協會主辦的比賽中,除了比賽及比賽組織者的標誌和製造商的商標外,不允許在球上出現任何商業廣告。競賽規程可限制此類標誌的尺寸和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