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曹伯啟傳閱讀答案

  曹伯啟是元朝文學家,著有《曹文貞公詩集》,其事蹟見於《元史曹伯啟傳》。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元史曹伯啟傳文言文閱讀答案,希望能幫到你。

  《元史曹伯啟傳》文言文閱讀材料

  曹伯啟,字士開,濟寧碭山人,弱冠,從東平李謙遊,篤於問學。至元中,歷仕力蘭溪主簿,尉獲盜三十,械徇諸市,伯啟以無左驗①,未之信。俄得真盜,尉以是黜。累遷常州路推官,豪民黃甲,恃財殺人,賂佃客誣伏,伯啟讞得其情,遂坐甲殺人罪。遷河南省都事、台州路治中,御史潘昂霄、廉訪使王俁交薦,擢拜西臺御史,改都事。關陝自許衡倡道學,教多士,伯啟請建祠立學,以表其績,朝議是之。涇陽民誣其尹不法,伯啟核實,抵民罪。四川廉訪僉事闊闊木以苛刻聞,伯啟糾黜之。

  延祜元年,升內臺都事,遷刑部侍郎。宛平尹盜官錢,丞相鐵木迭兒欲並誅守者,伯啟執不可,杖遣之。八番②帥擅殺,起邊釁,朝廷已用帥代之矣,命伯啟往詰其事。次沅州,道梗,伯啟恐兵往則彼驚,將致亂,乃遣令史楊鵬單騎往喻新帥,備得其情,止奏坐前帥擅興罪,邊民以安。大同宣慰使法忽魯丁,撲運嶺北糧,歲數萬石,肆為欺罔,累贓鉅萬。朝廷遣使督徵,前後受賂,皆反為之遊言。最後伯啟往,其人已死,喻其子弟曰:“負官錢,雖死必徵。與其納賂於人,曷若償之於官。第條汝父所賂之教,官為徵之。”諸受賂者皆懼,而潛歸賂於其子,為鈔五音餘萬緡。出為真定路總管,治尚寬簡,民甚安之。

  英宗立,召拜山北廉訪使,時敕建西山佛宇甚亟,御史觀音保等以歲飢請緩之,近臣激怒上聽,遂誅言者。伯啟曰:“主上聰明睿斷,是不可以不諍。”乃劾臺臣緘默,使昭代有殺諫臣之名,帝為之悚聽。俄拜集賢學士、御史臺侍御史。有詔同刊定《大元通制》,伯啟言:“五刑者,刑異五等,今黥杖徒役於千里之外,百無一生還者,是一人身備五刑,非五刑各底③於人也,法當改易。”丞相是之,會伯啟除浙西廉訪使,不果行。

  泰定初,引年北歸,優遊鄉社,碭人賢之,表所居為曹公里。至順四年二月卒,年七十九。 ***節選自《元史·曹伯啟傳》,有刪改***

  【注】①左驗,證人。②八番:元代對居住於今貴州省貴陽、惠水一帶少數民族的總稱,元苗族部名。③底,到。

  《元史曹伯啟傳》文言文閱讀題目

  5.下列對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

  A.尉獲盜三十,械徇諸市 徇:巡行示眾

  B.命伯啟往詰其事 詰:追查

  C. 治尚寬簡,民甚安之 尚:崇尚

  D.非五刑各底於人也,法當改易 易:簡易

  6.以下六句話分別編為四組,全都表現曹伯啟公平斷案的一組是***3分*** *** ***

  ①俄得真盜,尉以是黜 ②伯啟執不可,杖遣之

  ③闊闊木以苛刻聞,伯啟糾黜之 ④伯啟讞得其情,遂坐甲殺人罪

  ⑤伯啟核實,抵民罪 ⑥治尚寬簡,民甚安之

  A.①②⑥ B.②③⑤ C.①④⑤ D.②④⑥

  7.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

  A.土豪黃甲,倚仗自己有錢殺了人,卻誣陷自己的佃戶,讓佃戶屈服認罪。曹伯啟審得實情,定土豪殺人罪。

  B.八番帥擅自殺人,引起邊境事端。朝廷命曹伯啟前往處理,為了大局,曹伯啟只奏請懲辦前帥擅殺之罪,百姓得以安寧。

  C.御史觀音保等因請求緩建西山廟宇而被殺,為此曹伯啟彈劾臺臣不及時勸阻,致使皇 上蒙受了殺諫臣的壞名聲。

  D.皇上詔令曹伯啟參與修訂《大元通制》,曹伯啟提出了很中肯的建議,只是由於曹伯啟調任浙西廉訪使,他的建議未能實行。

  8.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加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⑴伯啟以無左驗,未之信。俄得真盜,尉以是黜。***4分***

  ⑵第條汝父所賂之數,官為徵之。***3分***

  ⑶丞相是之,會伯啟除浙西廉訪使,不果行。***3分***

  《元史曹伯啟傳》文言文閱讀答案

  5.D***易:修改、調整***

  6.C***③⑥與斷案無關***

  7.A***原文不是誣陷自己的佃戶,而是黃甲用錢賄賂自己的佃戶,讓佃戶去替自己頂罪服刑。***

  8.⑴伯啟因無證人,沒有相信他。不久抓獲了真正的盜賊,縣尉因此被免了職。***“以”,“未之信”句式,“以是”“黜”各1分。***

  ⑵只要列出***分條列舉***你父親行賄別人的數目,官府替你徵收。***“第”“條”“為”各1分***

  ⑶丞相認為這個意見很對,正好伯啟調任浙西廉訪使,這個建議未能實行。***“是”“除”“不果行”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