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什麼要設立錦衣衛

  錦衣衛,全稱“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前身為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那麼?

  其前身為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燬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明成祖時,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由北鎮撫司專門處理詔獄。有明一代,錦衣衛一直存在。

  他們直接聽命於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延續至1661年南明永曆帝的錦衣衛指揮使馬吉翔與掌衛事任子信於咒水之難被殺才可說是正式結束長達290年的歷史。

  設立原因:

  朱元璋設定錦衣衛以消滅功臣為目的,羅織罪狀,置無罪者於死地。朱元璋擔心自己死後,下一代皇帝駕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幾興大獄,假借若干由頭,把輔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屠戮殆盡,《明史·刑法志》記載:“胡惟庸、藍玉兩案,株連且四萬。”足見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術不正的產物,所以其後遺症也特別嚴重。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燬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不過,始作俑時心術已壞而造成的弊政是難以斷根的,到燕王朱棣起兵奪得帝位時,明成祖朱棣為了鞏固統治又恢復錦衣衛。明初兩代皇帝重用錦衣衛,其後,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

  影響評價

  由於錦衣衛是由皇帝直接管轄,朝中的其他官員根本無法對他們干擾,因而使得錦衣衛可以處理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並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但是,錦衣衛的刑訊範圍只針對官員士大夫,所以一般不會審訊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過正常的司法進行處理。

  洪武時期,因為錦衣衛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為,朱元璋下詔焚燬錦衣衛刑具,廢除了他們的這項職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恢復了錦衣衛的所有權力,並有所加強。他設定了北鎮撫司,專理“詔獄”,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機關無權過問。明憲宗成化年間又增鑄了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專呈皇帝,毋須通過指揮使轉達,使錦衣衛北鎮撫司成為皇帝直轄的司法機構,權力達到極致。

  負責偵察、緝捕的錦衣衛官校稱為“緹騎”。由於權力缺乏限制,他們為了邀功請賞而羅織罪名,不擇手段地擴大牽連範圍,製造的冤假錯案不勝列舉。

  另外,錦衣衛擁有特權,無形中令他們可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護,造成了社會的混亂不堪。所以說,明之亡於廠衛,是間接引起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歷任指揮

  第一任指揮使在歷史上沒有明文記載,不過有錦衣衛指揮使名分的第一人是毛驤,毛驤製造了胡惟庸死後的牽連大案,最後自己也被朱元璋為了平息眾怒而殺頭。

  第二任是蔣瓛,歷史上藍玉謀反的罪證就是他祕密稟告朱元璋的,藍玉案之後也被朱元璋賜死。此後到建文時代都沒有常設。

  第三任是明成祖時的紀綱,永樂十三年***1415年***,他將《永樂大典》總裁官解縉置於雪地凍死。永樂十四年***1416年***因為支援漢王奪嫡被殺。

  明英宗時,錦衣衛指揮使是劉勉和徐恭,《明史》記載他們“皆謹飭”。王振上位後,提拔親信馬順作了錦衣衛指揮使,明英宗被俘後,作為王黨“餘孽”被活生生的打死在朝堂上。

  明景泰時,盧忠當了指揮使,指揮了一把景泰朝的“金刀案”,撲朔迷離之後,盧忠甚至裝瘋,一把刀引發的血案被內閣和司禮監聯手壓了下去。“奪門之變”後的指揮使是逯杲,公然索賄,胡亂按罪,被準備謀反的曹吉祥的侄子曹欽發現了無間身份後砍了,為事業獻身。接任的是門達,也不是好人。明憲宗繼位後流放廣西。不過天順朝最出名的指揮使是皇帝的大恩人袁彬,全大明錦衣衛的頭頭腦腦們摘出來,所有人聽過的好話加起來估計也沒有給他一個人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