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購房定金流程需要哪些手續流程

  在購房的時候,購房者會被要求繳納一定的定金,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取消購房計劃的時候,就會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那麼,退還定金的流程是什麼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退還定金的手續流程,希望能幫到你們。

  購房退還定金的手續流程

  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專案,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籤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

  購房人可以通過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解決:

  1、與出賣人協商解決

  2、找村***社群***調委會出面調處解決

  3、撥打12315舉報

  4、向法院起訴

  購房退還定金的法律條款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5、《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購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籤協議

  交定金時一定要和開發商/賣家簽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協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協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2、分清訂金與定金

  訂金不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若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義務,就不能要回訂金;若開發商不履行義務,也不需要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3、將退定金事宜寫進協議書

  在買房時,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為大多數購房者關心的問題。如果不能保證之後買房交易順利進行,好在簽訂協議的時候,將退定金的相關條款寫入協議書中。屆時按照協議書中的規定解決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