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贈與合同範本

  死因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自願接受,並於贈與人死亡時生效的贈與合同。其實質是以贈與人死亡為條件而生給付效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歡迎參考閱讀!

  一

  贈與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受贈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議定下列贈與事宜,其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土地及建築物無償贈與乙方。

  不動產標示:

  ***1***土地:

  坐落於x x市x x路x x號

  面積:x x 平方米

  ***2***建築物:

  木造瓦屋二層: 一樓:x x 平方米

  二樓:x x 平方米

  第二條 前條的贈與於甲方死亡時生效,贈與物件的所有權亦於當時歸屬乙方。

  第三條 甲方應於x x x x年x月x日前會同乙方辦理所有權的移轉及保全手續。

  第四條 甲、乙雙方若均死亡,則本契約失效。

  第五條 乙方若對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為依刑法有處罰的明文規定時,甲方可撤除本契約。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

  住址:

  受贈人***乙方***: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二

  甲方:

  乙方:

  雙方就房屋所有權贈與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狀況:該贈與房屋位於 市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杭房權證下字第 號。

  二、房屋性質系回遷房。

  三、甲方確保對該處房屋擁有合法的所有權。

  四、甲方承諾將該處房屋所有權贈與給乙方,並明確本協議生效後,該處房屋所有權歸乙方個人所有。

  五、本協議生效後,房屋所有權證換證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本協議經簽字並公證後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一份公證處留底,一份交房管局辦證備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死因贈與合同的合法性

  死因贈與合同之所以還只是新鮮事物,沒有被普通大眾所接受,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人認為死因贈與合同以贈與人死亡為生效因素,且合同生效時贈與人已屆死亡,其合法性值得懷疑。[1]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人必有一死,死亡作為自然人正常的生理規律,再自然不過了,死亡事件本身並無違反法律、社會公眾利益和公序良俗,將其設定為生效因素,完全合理、合法、合乎邏輯。而且,凡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即受法律保護。法律對合同的保護,始於其成立之際,而非生效之時。贈與合同一經訂立就受到法律的保護。死因贈與合同完全合法,無須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