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便利店加盟合同

  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資訊科技飛速發展的背景之下,加盟活動在全球範圍內活躍起來。現在的超市專案潛力巨大,做好超市加盟最好是制定有效完整的合同。那麼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一: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村郵站

  地址: 縣***市、區*** 鄉***鎮*** 村 乙方負責人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

  乙方自願加盟“ ”連鎖超市專案,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合作採取特許加盟的方式開展。甲方作為特許人向乙方***受許人***提供百全超市的商業經營特許權。

  ***一***合作方式

  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在其經營店***加盟店***懸掛統一標識。

  2、甲方以不高於同質商品的市場供貨價格向乙方全部供貨,不得以任何形式從其他渠道進貨。

  3、乙方應自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菸草專賣等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經營範圍

  1、在現有村郵站供貨商品基礎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更加豐富的商品種類,包括國內知名品牌以及部分國外商品。

  2、為提升乙方形象,擴大影響力,增加客流量,甲方同意乙方代理以下郵政業務。

  -代售普通郵票、郵資封、明信片、郵政出售品、集郵品。 -代收寄平常信函、印刷品***簡稱平信***。

  -各類郵發報刊、出版物的訂閱和零售。

  -代收費業務。包括代收各種費用,空中充值,代收水電、天然氣費,代售機票,火車票及代售充值卡、體育彩票、福利彩票。

  -郵儲小額貸款諮詢及保險申請

  -代辦新農保

  -逐步實現代理郵政計劃開辦的各項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乙方製作懸掛加盟店統一標識,並配發統一服裝。

  2、負責對乙方代理業務進行操作流程、法律法規、通訊紀律、文明服務等方面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

  3、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代理費用,每月結算一次。如遇政策性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4、遇情況發生變化,乙方不具備代理業務條件或違反協議約定時,甲方有權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若加盟合作結束,由甲方投資配置的店招、標識及用品由甲方免費收回。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郵政通訊紀律,嚴守通訊祕密,保障通訊暢通。不得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合作開辦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

  2、合法經營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定期制定的商品促銷政策。

  4、代理甲方代收費業務,必須向甲方繳納一定數額的預存款,代收費金額不得高於預存款資金餘額。

  5、乙方應當及時、完整、真實的填寫相關登記賬簿、清單和月報表,及時繳清貨款。

  6、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客戶投訴或執法部門查處以及不是由甲方提供的商品所導致的各種損害、賠償和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7、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在店內外改進、裝修、裝飾、店招和標識安裝維護過程中以及在商品、服務經營過程中,以及在訂貨、進貨、退貨、換貨、送貨、結賬過程或路途中等遭到人身財產損害、死亡,或者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死亡的,由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和賠償、與甲方或郵政企業無關。

  8、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在甲方直營的百全店內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死亡的,因為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不是甲方或郵政企業的員工或僱工,所以必須按照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的有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處理,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員及其僱傭人員無權和不能向甲方或郵政企業主張工傷、工亡。

  9、乙方對外所欠債務,與甲方或郵政企業無關,乙方自己負責。

  第四條 訂貨、調貨及退貨

  1、乙方訂貨時,甲方的加盟店管理員與乙方溝通並形成訂單,由加盟管理員負責協調備貨、供貨給乙方。

  2、根據不同商品的規定,甲方自行決定要求乙方採用自取或百全店配送的方式收貨。收貨後,乙方簽收確認並向甲方制定配送人員結算貨款。

  3、就每種商品,在訂貨或送貨、取貨時,雙方應當明確具體的退貨比例和調貨比例;沒有明確的,乙方的退貨比例不得超過訂貨額的10%,調貨比例不得超過訂貨額的20%。

  第五條 配送模式

  甲方對乙方實行訂單式配送,配送頻率為每週一到兩次。乙方按照規定於每週 向甲方傳送訂單,甲方於每週根據乙方訂單進行配送。

  第六條 結算

  1、乙方須採用現款現貨的方式進行結算。

  2、因節假日、農資旺季等原因,乙方向甲方預定大宗商品,乙方須向甲方預付貨款或訂金。

  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和違約及解除

  1、本協議簽訂生效當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元整。履約保證金在協議履行完畢後乙方無約情形且無其他糾紛時可以全部返給乙方。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結束加盟合作;且有關的轉讓行為或協議無效,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或郵政企業無關。

  3、本協議解除或到期終止後,乙方應在3日內返還甲方的全部店招和標識、等投入部分,乙方在協議解除或到期終止後繼續使用的,甲方將依法維權。

  4、乙方如果 不按期支付貨款,甲方予以警告,記錄考評並降低信用額度。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應當按照按未繳貨款的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結束加盟合作。

  5、甲方提供假冒商品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結束加盟合作。

  6、甲方多次未按本協議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致使加盟店無法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結束加盟合作。

  第八條 協議期限及生效

  一、本協議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雙方簽字蓋章***或指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到期如需續約,甲方雙方協商後,重新簽訂協議。

  第九條 爭議處理

  協議履行中出現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甲方:東方利達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加盟授權

  甲方為“快E點”連鎖超市運營方,負責在市***含各區市***範圍內“快E點”連鎖超市的加盟事宜,具有與乙方簽訂加盟協議的完全許可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地點加盟“快E點”連鎖超市,加盟店家數為1家,加盟方式為委託管理方式。加盟時間為5年。

  二、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利用專業知識及經驗負責為乙方選址、店面裝修及全面負責經營管理的權利;

  2、甲方有向乙方收取協議約定加盟費和超額利潤分成的權利;

  3、甲方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的義務;

  4、甲方有遵守《“快E點”連鎖超市加盟管理規定》,合理分配利潤,並保障按承諾向乙方支付應得利潤的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按照《“快E點”連鎖超市加盟管理規定》,委託甲方經營,獲取相應利潤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不遵守《“快E點”連鎖超市加盟管理規定》,損害乙方利益,終止合同,收回資金的權利;

  3、乙方有按照《“快E點”連鎖超市加盟管理規定》足額支付建店資金的義務;

  4、乙方有向甲方支付加盟費及風險押金的義務;

  5、乙方非為本“快E點”連鎖超市的利益,不得干涉甲方獨立經營的義務。

  三、加盟費用及合作收益分成

  1、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加盟費人民幣1萬元及風險押金人民幣5000元。在經營期間,該加盟費,由甲方每年返還乙方人民幣2000元,直至退完為止。

  2、該超市由乙方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甲方保證在超市投入經營第一年,乙方獲得收益不低於所投入資金10%的利潤;第二年收益不低於投資額的15%,第三年收益不低於投資額的15%,從第四年起收益不低於投資額的20%。上述經營年度多餘利潤由甲乙雙方平均分配。如遇經營虧損,仍由甲方按約定比例,補足乙方收益。

  3、在加盟店正常經營期內,如乙方因故需提前收回資金,則需採取贖回方式,將加盟店轉讓給甲方,則甲方不再承擔保障乙方獲取約定上述收益,所投入加盟費及風險押金不再退還。

  四、風險承擔、保密義務

  1、甲方在經營過程中,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的任何法律糾紛、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2、甲乙雙方對於因合作關係而知悉對方的商業資訊、內部資料、財產資料、個人資料或其他商業機密,應遵守保密約定,不得洩露給第三方知悉。

  五、續簽

  本協議有效期5年,自雙方完成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如合作期滿,乙方決定不再續簽協議,則乙方不得再使用“快E點”商標、標識、門頭及“快E點”收銀管理系統。因此所產生的門頭變更、裝修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決定不再續簽協議,則相應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若發生不可協商之事,可向甲方屬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