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收養公證準備哪些材料

  辦理收養公證要收養人和送養人提交材料,要哪些材料,下面是由小編為你整理的辦理收養公證需要哪些材料,歡迎大家閱讀!

  辦理收養公證的材料

  一、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被收養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張;

  2、提交收養子女的申請書***內容包括:收養目的、有無子女、有無撫養能力、本人經濟狀況,以及不虐待、遺棄被收養人的保證等***;

  3、狀況證明及影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證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結婚證書、離婚的需要提交離婚證書、喪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證明書***;

  4、職業和經濟狀況證明 ***由收養人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其住所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

  5、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

  6、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訂立的書面收養協議;

  7、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需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二、送養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被收養人的生父母作送養人的***包括已離婚的***, 需提交生父母雙方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子女情況證明及送養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再生育子女的證明***該項證明需經計劃生育部門同意***;

  2、因喪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被收養人的生父或生母單方作送養人的, 由送養人單方提交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子女情況證明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並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死亡配偶的父母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

  3、被收養人的父母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由被送養人的監護人作送養人時, 必須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有監護能力的證明、被收養人的父母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證明、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以及對被收養人有嚴重危害的證明;

  4、被收養人的父母均已死亡, 由監護人作送養人的, 需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證明、本人有監護權的證明、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以及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

  5、對查詢不到生父的非婚生子女, 其生母單方作送養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並說明單方送養的原因;

  6、社會福利機構為送養人的,需提交經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同意送養的書面檔案。

  三、如果被收養人是14週歲以上的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證明或者華僑身份證明;達到法定婚齡的,提交婚姻狀況證明、戶口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及其影印件;被收養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養的書面意見。

  辦理收養公證注意的問題

  1、收養關係當事人必須親自辦理收養關係公證,居住在異地的當事人提供的協議書必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如果被收養人是年滿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還應徵得本人的同意。

  2、必須由生父母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3、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5、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需徵得有撫養義務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允許監護人將其送養。

  6、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不得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

  辦理收養公證的地方

  收養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機關管轄。實踐中當事人往往不在一個公證處的管轄區,可以本著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到被收養人住所地的公證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