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取保候審應注意哪些問題

  有些當事人會在刑事訴訟案期間申請取保候審,有什麼問題要注意,下面是小編為你介紹申請取保候審注意哪些問題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申請取保候審應注意申請的最佳時間

  在司法實踐中,即便已經具備取保候審條件,也並非說馬上就可以辦理,通常,辦案機關都要等到取證工作基本完成以後,證據基本定型後,才會為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的相關手續,這主要是害怕將人放出後發生串供,翻供等情況。因此,大多數取保候審,都是當事人在看守所羈押一兩個月並就所涉嫌犯罪的問題形成口供後,取保候審才會得到批准。

  律師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取保候審後,應當要求辦案機關在七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覆。對於不同意取保候審的,律師有權要求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並可以提出複議或向有關部門反映。

  申請取保候審時可作必要的調查取證

  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時,可以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備取保候審條件調查取證。對於患有嚴重疾病的,可以到醫院調取病歷;對於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可以調取醫院關於懷孕的診斷證明或嬰兒的出生證明;對於有穩定工作的可以要求其工作單位出具證明檔案或調取勞動合同。

  明確申請取保候審的案件型別

  從案件型別來看,能夠辦理取保候審的主要集中為以下幾種型別:

  1、交通肇事等過失犯罪***如果就經濟賠償已經達成和解協議則可能更大***;

  2、數額不大,並且已經退贓的經濟型犯罪案件***如:貪汙、職務侵佔,侵犯智慧財產權類

  等***;

  3、危害結果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

  4、對被害人已經進行經濟賠償的故意傷害***輕傷***案;

  5、部分危害性不大的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如:數額較小的虛開增值稅發票等***

  明確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

  疑人或者被告人適用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罰的或具有預備、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的等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等情形的;

  3、主觀方面具有過失、受騙、被脅迫等的;

  4、犯罪後具有認罪、悔罪表現,無重新危害社會或者串供、毀證、妨礙作證等妨害訴訟進行的可能的;

  5、主觀惡性小的初犯、偶犯、從犯、脅從犯或因生活無著偶然實施盜竊犯罪無前科劣跡的;

  6、有幫教、管教條件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學生;

  7、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8、盲聾啞人、嚴重疾病患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

  9、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10、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11、經濟犯罪案件中,能夠提供與案件標的相當的保證金且無繼續實施犯罪的可能的。

  明確不能取保候審的情形

  ⑴累犯

  ⑵犯罪集團的主犯

  ⑶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⑷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⑸暴力犯罪***輕傷案件除外***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