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儲合同***2***

  五、每月費用,按以下方式交付:

  費用結算方式為月結方式。每月 日前,甲乙雙方需對上月發生的費用進行核對,在核對完成後,乙方需要及時把費用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 天之內,將有關付款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 六、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規定時間支付費用給乙方,如未能支付的,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申請延期,並明確支付時間,延期一般不允許超過 工作天,如未經乙方同意而延期付款的,每日加收延付費用的 0.1 %的滯納金;

  2、每次到貨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詳細的到貨資料,以便乙方安排;

  3、每次出貨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詳細的出貨資料;

  4、每批貨物辦理出倉前,必須先交清所需支付碼頭及商檢等費用; 5、在最後一批貨物出倉前,必須結清所有費用;

  6、甲方必須提供準確的裝貨資料,如因甲方提供資料與實際貨物不符,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7、倉儲過程產品的 %破損率免除乙方的賠償。

  七、乙方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的第一條款內容,為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保稅貨物的容積; 2、乙方須確保保稅倉庫符合國家法規規定,消防設施符合當地消防部門要求;

  3、在合同有效期內,各政府部門徵收建築的稅款建築和雜費,包括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管理排汙費等均有乙方負責;清潔費、滅鼠殺蟲費用亦由乙方負責;

  4、在倉儲過程中,發現的原箱異常情況由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明確責任;

  5、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如地震、水災、火災、戰爭等***或貨物自身引進的自然損壞,乙方不負責賠償。

  八、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貨物出倉為止。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最長有效期為 ,如貨物存倉期超過 甲方未計劃提取,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向海關辦理延期手續。若不在期限內辦理延期手續並按時交付應繳費用的,乙方有權提請海關批准自行處理存貨。

  十、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書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海關、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應提供以下附件***加蓋公章***:

  1、 專案服務報價單。

  2、 甲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一般納稅人資格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各一份

  3、 甲方資質證書影印件。

  4、 甲方開戶行及賬號說明

  十四、合同的保密條款、智慧財產權、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開戶行名稱: 開戶行名稱: 賬號: 賬號: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稅倉儲合同範文三

  合同雙方: ***下稱甲方***

  ***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的保稅倉儲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辦理乙方***或者乙方客戶***進出口貨物報關、報檢、運輸、倉儲等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稅倉儲計劃:

  乙方或乙方供應商將貨物在甲方的深圳坪山新區深圳出口加工區內保稅倉庫進行進出口貨物報關、報檢、運輸、倉儲等事宜。

  二. 管理要求:

  1. 乙方將貨物交由甲方驗收, 如因驗收發現異常, 須由乙方代理簽字確認.

  2. 乙方如將倉儲貨物出倉至客戶時, 須由乙方指定人員簽署有效的出倉憑證, 經甲方負責人員確認後, 方可放行出倉.

  3. 甲乙雙方定期就倉儲進出情況及存倉貨物保管情況進行核查.乙方存放倉庫的貨物,.

  4. 乙方存放在甲方倉庫的貨物, 所有權屬乙方; 沒有乙方指示, 甲方不得擅自出貨. 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貨物的去向, 但必須符合海關,商檢及國家法律法規相關管理規定,如發生走私,夾帶,假冒等違法行為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報關,報檢單據, 如因提供的單證出錯或失實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及法律責任, 須由乙方承擔.

  6. 對於貨物的進出報關,報檢甲方有責任提供協助服務。

  7. 甲方在貨物保管期內, 不負責貨物的質量, 確由甲方原因而造成的貨物丟失, 被竊、甲方應按貨物的報關價格賠償. 發生不可抗力***如臺風、地震等***時, 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

  8. 如發生人為的火災或者水災、人為之破壞而導致貨物受損壞,,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發生爭議, 其案交由甲方地區法院裁決.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具補充合同.

  四 本合約一式兩份, 經甲, 乙雙方簽字認可後, 於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起正式生效, 有效期間至二○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止.

  五 合同到期一個月前未對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的終止或者合同內容的變更的書面通知, 合同將視為自動延長一年。

  甲方: 乙方:

  2011年09月30日 201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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