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靜脈血栓形成的原因

  深靜脈血栓是指血液非正常地在深靜脈內凝結,屬於下肢靜脈迴流障礙性疾病。血栓形成大都發生於制動狀態***尤其是骨科大手術***。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深靜脈血栓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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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因

  目前公認深靜脈血栓形成的三大因素:靜脈血流滯緩、靜脈壁損傷和血液高凝狀態。

  1.靜脈血流滯緩

  靜脈血流滯緩增加了啟用的血小板和凝血因子與靜脈壁接觸的時間,容易引起血栓形成,若發生在受損的靜脈內膜,則血栓發生的概率大大增加,是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首要因素。

  2.靜脈內皮的損傷

  靜脈內皮具有良好的抗凝和抑制血小板粘附聚集功能,若靜脈內膜受損可致靜脈內血栓形成。常見於化學性損傷、機械性損傷、感染性損傷。

  3.血液高凝狀態

  血液高凝狀態使血液在靜脈系統內易於凝固,加之內皮損傷或血流緩慢則可形成深靜脈血栓。

  在以上三大因素中,每一因素都與血栓的發生密切相關,但單一因素尚不能獨立致病,常常是兩個或三個因素的綜合作用造成深靜脈血栓形成。

  深靜脈血栓的症狀表現

  所謂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英文名為DVT***deep venous thrombosis***,是指靜脈管腔內由於各種原因形成血凝塊。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典型臨床表現往往是單側下肢***左下肢多見***出現腫脹、疼痛。但是血栓形成早期可以沒有明顯症狀,這是靜脈血栓容易被忽略的原因之一。

  臨床上可出現:

  ①術後呼吸驟停見於80%肺栓塞病人。

  ②胸膜炎性胸痛見於3/4病人中。不常伴咯血,如出現,提示已有梗死。

  ③其他症狀乾咳、出汗、暈厥等。

  ④體檢呼吸急促、心動過速***但無系統感染徵候***;廣泛栓塞時,心臟聽診可聞及奔馬律。但紫紺不常見,僅見於廣泛栓塞引起嚴重缺氧時。

  深靜脈血栓的早期診斷

  下肢深靜脈血栓在歐美國家稱為DVT,在60年代就開始引起重視。很多普通老百姓也知道一些關於DVT的知識。我國真正重視DVT還是在近幾年的事情,目前國內對於深靜脈血栓的規範治療做的比較優秀的是上海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他們的血管外科帶頭人Smile***張強***醫生是最早開始重視這種病症的幾個專家之一。過去由於資訊的閉塞和醫療界的一些錯誤認識,下肢深靜脈血栓被漏診、誤診的比例很高。每個醫療機構對下肢深靜脈血栓的認識水平不同、理念上的差異,造成治療方案的不同。

  首先是在發病時間的判斷上。由於靜脈系統存在大量的側枝迴圈,早期的血栓形成並不會妨礙靜脈血的順利迴流。只有血栓蔓延到一定長度,堵塞側枝迴圈近遠端開口的時候,才在臨床上表現出下肢腫脹。所以說,一般臨床上出現下肢腫脹才得到診斷的病例,往往發病時間已經超過數天。

  發病時間判斷

  靜脈血栓就像水泥,及早可以沖洗掉,但是一旦結成凝塊就無法溶解。這個比喻雖然不甚恰當,但是靜脈血栓在形成數十小時之後就開始部分機化卻是事實。機化的靜脈血栓就很難用溶栓的方法去解決。手術取栓也很不適合,由於機化的血栓緊粘在靜脈管壁上,強行取栓會導致靜脈壁損傷造成更大範圍的血栓形成。因此,早期診斷非常重要。

  早期診斷

  雖然早期深靜脈血栓形成沒有明顯的症狀,但是對於有經驗的醫生來說,還是可以通過仔細的體檢發現一些蛛絲馬跡的。比如,擠壓小腿肚子時深部出現疼痛往往提示小腿靜脈血栓形成***醫學上稱為Homan徵***。這是因為靜脈血栓形成時周圍組織無菌性炎症的緣故,同樣道理,大腿根部壓痛往往提示股靜脈血栓形成。當然,一旦有懷疑深靜脈血栓,就儘早檢測血液D2聚體,B超探測深靜脈以明確診斷。這樣,大部分的深靜脈血栓病例就可以得到早期診斷。

  深靜脈血栓的治療方法

  溶栓

  深靜脈血栓關於溶栓的問題,一直在醫學界存有爭議。在我國,許多人聽到“溶栓”這個很有誘惑的字眼,就抱有很大的期望。其實,“溶栓”兩字更多的是指藥物的機理而非必然的治療結果。最新的國際ACCP血栓治療指南里並沒有推薦溶栓為下肢深靜脈血栓的首選治療,其原因有三:一是靜脈血栓的臨床表現滯後,溶栓藥物對機化的血栓無效;二是溶栓藥物的出血風險很大,尤其是高齡病人可能發生致命性腦溢血;三是大量對比研究表明溶栓的治療效果並不優於抗凝治療。當然,隨著介入技術的發展,置管溶栓的開展是否可以減少併發症、提高治療效果,還在進一步的經驗積累中。目前的臨床結果來看,還是比較樂觀。但要嚴格掌握指證。

  抗凝

  只要病人沒有出血傾向或凝血功能方面的問題,一般首選抗凝治療。抗凝治療的作用在於防止血栓繼續蔓延或形成新的血栓,給側枝迴圈的開放緩解症狀爭取條件。

  深靜脈血栓的規範治療

  抗凝治療作為下肢深靜脈血栓的首選方案,其應用的技巧不同也會造成

  結果不同。規範的抗凝治療有以下幾個要點:

  ***1***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先於華法令口服。華法林起效比較慢,用藥早期可以誘導血栓形成。因此,一定要使用低分子肝素作為啟動抗凝方案。

  ***2***等華法林起效並相對穩定時再停用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

  ***3***調整華法林的劑量要以參考INR指標,以TNR維持在2.0~3.0為最佳。

  ***4***抗凝治療的時間在3~6個月。

  ***5***每次調整華法林劑量後第三天再複查INR。劑量調整以每次1/4片為妥,避免大減大增。

  ***6***影響華法林的因素較多,個體差異大,儘量至少每兩週檢查INR。

  ***7***使用華法林的品牌不要輕易更變。因為每家產品的藥效不同。

  ***8***使用肝素後要檢查血小板,預防肝素誘導的血小板減少症***又稱HIT***。

  不規範治療的後果

  不規範治療往往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輔助的藥物治療替代抗凝藥物。這種情況容易導致新鮮血栓形成,肺栓塞的概率大大增加。

  二、抗凝藥物劑量和時間不足,導致效果不佳或是遺留下肢靜脈血栓後遺症。

  三、抗凝藥物劑量過大,或是過度採用溶栓藥物,造成出血。

  有出血傾向的治療方式

  病人近期有手術史、腦血管意外以及有凝血功能不良的病人,不應該使用或慎重使用抗凝治療。這類病人如果有肺栓塞風險,應該植入腔靜脈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