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員工工作守則

  為了規範藥店員工的管理,保障用藥安全、有效,應如何制定藥店員工的工作守則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藥店員工守則如下

  一、人員管理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接受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並建立個人檔案。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並建立健康檔案。

  二、藥品管理

  1、藥品的購進與驗收: 購進藥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嚴格稽核供貨單位、購進藥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並建立供貨單位檔案。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籤、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做到票、帳、物相符。

  2、藥品的保管: 設定與診療範圍和用藥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藥房、藥庫。 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註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庫存藥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藥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汙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3、藥品的調配: 藥品調配人員必須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調配的藥品應當與診療範圍相適應,必須憑註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藥品。藥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汙染藥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藥品。在完成處方調配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妥善儲存處方。

  4、中藥飲片的管理: 從事中藥飲片採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中藥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中藥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

  5、醫療用毒***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 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購進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品、放射***品等特殊管理的藥品,並設專庫或專櫃存放,做到雙人保管,專帳記錄,帳物相符。使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必須憑執業醫師開具專用處方,單張處方的最大用量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方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簽署姓名,並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拒絕發藥。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進行專冊登記,加強管理。麻醉藥品處方至少儲存3年,精神藥品處方至少儲存2年。

  6、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立即逐級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清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原因。

  三、醫療器械管理

  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因醫療器械造成的不良反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並逐級上報

  四、有關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

  1.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並嚴格執行。

  2.相關人員、藥品、購藥單位等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3.醫師處方按相關規定由專門人員保管。

  4.開處方許可權及醫師簽字,經醫務科審批後,其處方簽字筆跡應在藥房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