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個原因

  道路交通的安全與否,取決於人、車、路、環境和管理等道路交通綜合系統的各個環節連續的協調工作.所以說,交通事故可以反映出道路交通系統中各個環節是否協調。那麼,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一、人的原因

  這裡所說的人,是指駕駛員、騎車人、行人、乘車人等參與交通活動的人.

  1.駕駛員的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於駕駛員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佔比例很大.1988~1992年全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況分析表顯示

  ,由於駕駛員的過錯造成死亡人數約佔全部死亡人數的60%以上,加上無證駕駛的約達到70%.從造成事故的違章行為作用來看,由大到小排列是:超速行駛、違章操作、違章超車、逆道行駛、違章裝載、酒後駕車

  .這些違章行為反映了駕駛員法制觀念淡薄,沒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2.騎車人的原因自行車交通是我國交通的特色.據統計

  ,我國現有非機動車大約3億多輛,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騎車人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數佔全部死亡人數的13%.騎車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現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猛拐和搶行.

  3.行人的原因

  據全國交通死亡事故情況分析表顯示

  ,因行人過失造成的死亡人數佔全部死亡人數的12%.行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現在不走人行道,無視交通訊號和交通警察指揮橫穿馬路.

  4.乘車人的原因

  乘車人違章導致交通事故主要表現為,將身體伸到車外以及車輛沒有停穩就上、下車.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二、車輛的原因

  車輛造成事故主要表現在車輛效能差、機件失靈.每年全國因機動車機件故障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次數約佔全部死亡事故的2%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三、路的原因

  道路原因主要表現在混合交通、平面交叉、標誌不全、路面障礙和道路不符合標準.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四、交通環境方面的原因

  交通環境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交通秩序亂,通過能力低以及氣候條件的影響.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五、交通管理水平的原因

  我國交通管理水平基本上停留在經驗型和行政管理型上,缺乏科學管理

  .雖然在幾個大城市引用了國外的交通監視控制系統,但還沒有被人們接受.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工具、通訊等比較落後,致使大量路面失控,大部分違章行為得不到糾正,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