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法制宣傳演講稿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3篇,歡迎大家閱讀。

  篇1

  同學們:

  你們的寒假就要開始了,為增強少年兒童的安全法制觀念,平安度過愉快而有意義的假期,要求同學們做到以下三點:

  一、從小養成良好習慣,自覺守法。

  同學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說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為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麼樣過馬路,不能打擾別人休息,不能破壞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時要注意什麼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學看來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隨地吐痰,亂闖紅燈,還有攜帶管制刀具,到了學校拿出來炫耀,實際上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因此大家要學習法律,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自覺遵守《條例》和其它法律法規。關鍵是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從小事做起,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送進班房。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還有些同學會說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裡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同時我認為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

  我給大家舉個例子:2002年4月份的一天下午,一個城區小學的女學生張某由於經常的受到同桌男生的欺負,就決定報復一下,將同桌買來牛奶袋子咬破一口,再灌入上點老鼠藥,而後放回抽屜裡,下午,坐該課桌的小學生喝了這有毒的牛奶後,很快就有了中毒反映,幸虧被送到醫院及時搶救,這才避免釀成大禍。這起案件偵破後,投毒學生後悔不已,她說自己沒有想到會出那麼大的事情,以為小學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該學生的後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懲罰,她照樣受到了處罰。

  二、幫助他人 抵制不良誘惑。

  有人說,我只要自己不違法,別人的事情與我無關。這是不對的。如果我們身邊的同學、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我們應當及時阻止,給他們講解法律,讓他們認識到違法的後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為社會做出了貢獻。比如:有的家長晚上喝酒回來,把音響開啟,乘著酒勁拼命地唱歌,影響到樓上樓下,你呢可以好好勸勸家長,告訴他夜深人靜的時候,這麼大的聲響會攪得鄰居不安的,同時也是違反《條例》的行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來處理多不好啊。這樣你的家長可能就會及時改正。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誘惑,有金錢、物質,還有一些奢侈享受,我們呀一定要頂得住誘惑,把心思放在學習上,決不放鬆自己的防線。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絕不良交往。交往對同學們的成長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現在社會上有些人,他們抽菸喝酒、打牌跳舞、打架鬥毆、追求低階趣味等等,還利用同學們好奇心強、社會經驗缺乏、辨別力、控制力薄弱等特點,以物質引誘、暴力威脅等方式,使少數抵抗力薄弱的學生誤入歧途。例如,學生吳某,初中畢業後未考上高中,本想去當兵的,但自從在舞廳跳舞時認識曾犯過盜竊罪的羅某後,一來二去,二人搞得火熱,羅某便向吳大談“盜經”,說作案時如何刺激,如何過癮,最終吳某在羅的教唆下走上了盜竊犯罪道路。被判刑八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