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工資怎麼計算_最新帶薪年假工資計算方法

  帶薪年假的工資多少呢?工資是怎麼計算的?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工作滿一年的可以享受年假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年假工資怎麼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帶薪年假工資怎麼計算

  ***1***帶薪休假工資

  帶薪年休假,顧名思義,在帶薪年休假期間,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這裡比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實行績效工資制職工的正常工資。對於這些員工應當先計算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資,再除以計薪日天數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資。

  ***2***應休未休的處理

  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只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其他情況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就意味著即便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對於職工離職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都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行政部門可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單位除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帶薪年假天數的計算

  對於帶薪年休假的天數,一般情況按照累計工齡即可推知,但由於年休假按公曆年度計算,因而在入職和離職這兩種特殊情況下其計算往往比較複雜。

  新入職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年後,往往跨越年度,在計算其首次應享受帶薪年休假時應當進行折算,即***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同樣,對於離職員工,其離職年度的年休假天數也應進行折算,即***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並且如果該職工在離職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折算後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計入,應當注意這裡並不是四捨五入,而是隻要不足一天即捨去。

  多休的帶薪年假能否扣回

  公司要求扣回多休的帶薪年休假的要求於法無據,不能成立。

  我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已經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應當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因此,雖然僅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一個月,但由於公司已經安排其休完了全年的年休假5天,依法無權再予以扣回。據此,開發區勞動監察大隊要求公司糾正了違法行為。

  在此,開發區勞動監察大隊提醒大家:員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權益固然不能侵犯,但企業也應積極完善規章制度,依法確保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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