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的知性與感性

 

  管理者對時間認識的能力,相當於對時間的體會,即依存於判斷力、分析力、推理力、構想力等理性的思考和感知,而帶給人們時間意識。

  認識時間的源泉,除了理性以外,還有另一種點——“感性”。

  感性的行為,又可稱為“感覺”。把時間當作一種捕捉感覺的作用,稱為“時間感覺”。

  管理者具有一定的時間感覺是毫無疑問的。在進行某些行動時,雖然沒有看鐘表,但對於時間的早、晚、長、短有實質的感受。關於時間的密度、運動、律動,也存有一定的感覺與體會。

  每個人都具有不同的感覺,感覺可以說是一種能力的表現,因個人而有差異。同一個人的身體內,這種能力於睡眠中會產生很大的標準差。

  時間感覺,現象非常明顯。在所有的感覺中,時間感覺一直處於負數的狀態。例如:“短”、“長”、“時間過了很久了”、“就快了”、“在這期間”,管理者經常保持這種惰性的時間態度,是無法與鐘錶時間所把握的精確度相提並論的。此外,對於形態、色彩、規程、味道、溫度的識別能力,也是相當有限的。

  一般人認為時間具有惰性的性格。但以管理者的觀點,這並非是屬於性格,而主要由以下兩種原因產生:第一,時間感覺較他人散漫;第二,時間意識不發達。如果不從根本上加以改進,即會一直處在遲鈍的時間感覺中。

  相反地,為了提高認識時間的能力,對時間的感覺、使時間意識明確化,是相當重要的課題。在睡眠中,鍛煉出判斷是否處於胡思亂想或清醒的狀態,才是有效的方式。

  理性與感性,是開發時間的兩種牽引力。強烈而明晰的理性,敏銳的感性,能給開發時間的很大的貢獻。通常,管理者是以理性為基礎,感效能輔助理性、能更完整地認識時間,甚至全面性地取代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