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提取公積金所需的材料

  公積金,一般指公司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那麼,青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準備什麼材料?讓小編來告訴你吧!

  青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購房提取:

  1購買商品房:購房備案合同備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售房單位賬號,工作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購買二手房:完稅票據、轉讓手續費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完稅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本人銀行卡賬號,工作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3購買單位經濟適用房:單位建房立項批覆、分房檔案附花名冊、購房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付款票據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售房單位賬號,工作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償還貸款:

  1償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姓名、扣款賬號、工作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償還其它住房貸款:貸款合同、相應的購房合同、發票原件及影印件1份、貸款餘額清單和扣款賬號,工作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購房、還貸需提取配偶公積金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係有效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退休:退休證或退休檔案原件及影印件1份,本人銀行卡賬號,工作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4、解除勞動關係:解除勞動關係喪失勞動能力證明原件及影印件1份,本人銀行卡賬號,工作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5、死亡:死亡證明、遺囑、戶口薄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單位出具合縫介紹信開至建行中心街支行,說明由誰代表繼承人提取,並附提取人銀行卡賬號、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工作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6、工作調動:調動函原件及影印件1份,調入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行戶名、單位公積金賬號及職工賬號,調出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7、建造、翻建住房:《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發證之日起1年內有效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本人銀行卡賬號,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8、大修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房屋鑑定部門出具的《鑑定書》、《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築維修施工合同》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本人銀行卡賬號,單位財務出具《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青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檔案”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