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中元節習俗

  

  農曆七月十五為道教的“中元”,故稱“中元節”。佛教傳說,目連為救母曾求於佛祖,佛祖囑咐他七月十五日作盂蘭盆祭其母,因此又稱“盂蘭盆會”。中元節的民間主要活動是祭祀祖先,超度亡魂,所以俗稱“鬼節”。

  福建舊俗十分重視中元節。民間傳說,七月初一“開獄門”***閩南稱“開巷口”***,地官赦罪死者歸家,一時陰界各種冤死鬼紛紛到陽間討吃,一直到三十日“關獄門”***閩南稱“關巷口”***為止。在漳州、泉州一帶,早在六月二十九日,家家戶戶都在門前點一盞長明燈,並以菜飯祀鬼。據光緒版《漳州府志·民風》***卷38***記載:“七月半作孟蘭盆會,延僧設食,祀無祀之鬼。夜以竹竿燃燈天際,聯綴數枝,如滴如墜,望之若星,謂之作中元”。乾隆版《泉州府志·風俗》***卷20***也載:“中元夜,家戶各具齋供羅於門外或垌衢,祝祀傷亡野鬼。”到十五日這天,還設“孤棚”祭無主孤鬼,並延請僧眾禮懺。法事完畢之後,滿臺的魚肉、飯菜、饅頭、果等供品,任人搶走,稱為“搶孤”。三十日“關巷口”,又得設祭。舊時漳州“關巷口”日,公府街搭起高臺,堆起饅頭山、菜山、飯山,豎起兩根高大的燈炬,入夜滿街通明。這天,還延請高僧超度水陸孤魂,信男信女都前來香祈福。

  在福州,七月十五日這天許多人家備菜蔬及紙錢,並延請僧道行超度儀式,然後將所備供品的一小部分散形於空野,以施無主孤鬼,謂之“施食”。南平、古田、尤溪、光澤、大田等地,也有十五日施食的習俗。在泰寧,十五日之夜,人們在房屋前後、穀倉前、果樹下以及橋頭、河邊、路口等處,燃香點燭,焚化紙錢,供無家可歸的孤魂用,以保地方平安。上杭舊俗,在十五日這天,城中豎起幡竹,以招亡魂。各傢俱齋飯,放置於幡竹下。祭壇上一道士端坐誦經,壇兩側道士奏鼓樂,觀者如堵,俗稱“做月半”,又叫“上臺”。祭畢,齋飯多為貧民與乞丐取走。連城、長汀等地則在十五日夜焚香、燒金銀紙,以祭祀野鬼。

  七月十五日也有在水邊設祭,祀死於水中者,稱祭“流水孤”。在龍巖、詔安、同安、南安、漳平等地,夜裡還放水燈。民國版《龍巖縣誌·禮俗志》***卷21***載:“……夜放水燈,燈以五色紙製,粘於木片上,中燃小燭一。初更時,由東興橋沿溪而下,照溺鬼路,每放近千盞。放若干燈,溪底即映若干燈,五光十色,水面通紅,為一時勝觀。”詔安縣中元節搞得很盛,祭祀“品物豐潔,倍於他邑”,“夜則放燈水中,千百熒爛。群觀塞途,簫鼓闐喧,不減上元佳景。”***民國《詔安縣誌》卷1《歲時》***

  中元節前後期間的活動,福州地區稱“做半段”,閩南一帶稱“普渡”,而且時間長達一個月。這些純為陋習,正如晉江舊志所說:“此皆好事者造端。”

  福州“做半段”主要在近郊各鄉。七月十五,一年至此已過一半,故稱“半段”。“做半段”的時間,有的以十五日前後的半個月,有的更長。主要活動是定期輪流舉行全村性的大宴會,分別宴請親友,同時還要演幾天戲,據說是演給神看的。“做半段”浪費甚巨,而且還伴隨出現聚賭之風。閩南的“普渡”歷時更長,糜費更甚。

  中元節祭祖也是一項重要活動,全省各地甚為普遍。閩南流行“月半不回無祖”的說法,“月半”即是七月十五日,外出的人不論遠近,在這一天都要回家祭祖。不過各地過鬼節的日期稍有區別。霞浦有“官三民四乞丐五”之說。祭祖有家祭與族祭之分。家祭是在家中廳堂上擺設祭品,焚燒冥錢,祭拜祖先靈位神牌。福州地區,中元祭祖都在中午進行。祭祀時,在祖先靈前焚紙衣與冥錢。紙衣為刻印有各種古代服裝圖式的小方白紙,或是把其他花紋的白色紙印成黑色。把不同圖形的10張紙衣折成一份,外用印有紅色圖案的黃紙包好,稱“一袱”。黃紙正中寫一“念”字,兩旁寫著“追念先祖,庇佑子孫”。傳說紙衣是供祖先在陰間裁製穿用。在廈門,則有七月十五日給泉下的先人送寒衣的說法。在泰寧,有的還要高喊祖先名字到廳堂享祀。在連城,祭祖之後,晚餐桌上的正席位置要留給祖先,同時要擺放碗、筷、湯匙等餐具,表示與先人一道過中元節。漳平民間傳說,中元節祖先回家來看子孫,因此要把米缸裝滿,擺設的供品要十分豐盛,好讓先人們感到放心與滿意。

  龍巖地區的上杭、長汀、連城等地還有“燒寄包”的習俗,即以金銀色紙折成金錠、銀錠狀,然後和紙製的冥衣一道裝入紙袋之中。紙袋用封條封好,封條上寫明祖先名諱,再焚化,最後把這些灰燼用紙包好,投入江河或溪流之中。據傳這樣先人便能收到,以供在冥間使用。

  中元節族祭的規模一般較大,特別是大姓望族,祭祖更是隆重。其開支多是公共族產的收入。各家輪流主事,主事者不但要備好豐富的祭品,而且還要準備參加族祭者的午餐。

  過去,福州過中元節還有一種舊俗,即在此期間如果流行傳染病,會被認為鬼怪作祟,於是便要“遊塔骨”。“塔骨”是以竹編製成人的形狀***比人還大***,披上某種神的衣服、戴上帽子,古里古怪,然後人套其中扛著走。入夜,“塔骨”前呼後擁,巡遊街坊抓鬼怪,連續七天。最後制一紙船,把捉到的作祟鬼怪關入紙船中,跑步吶喊著把紙船放到江中,讓其順流飄去,稱為“出海”。

  中元節的種種迷信活動與陋習,古時已有人下令廢止。據明代弘治年間編纂的《興化府志》***卷15***載,“太守王公弼,以其無益,嚐出條約禁之”。1949年之後,中元節的各種陋習曾一度被廢除。現在,城鄉的大多數人家已經不再把中元視為節日。但是,近年來有些陋習在一些地方又有恢復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