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滿漢一體化政策介紹

  滿族***先祖為明代的女真***為什麼能在很短時間內佔據遼東,並以此為根據地,進而入主中原、統一全國?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是,我以為其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長期以來卻一直為人們所忽視。那就是,作為清王朝的奠基人——努爾哈赤,他所強制推行的滿漢一體化政策,曾經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響。本文試圖就努爾哈赤入居遼瀋以後,所推行的滿漢一體政策,略作鉤稽和探索,以期引起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和討論。

  入居遼東之初,努爾哈赤一再申諭:“今諸申、尼堪全都是汗的國人”1。正是從這滿漢一體的思想出發,努爾哈赤採取了一系列政治強制手段來促進滿漢民族間的互相滲透。

  

  其一,強制推行政治體制上的一體化。

  隨著被征服地區的擴大,俘獲人口的激增,努爾哈赤開始進一步強制推行政治體制上的一體化。他把大部分遼東漢人及黑龍江流域歸附而來的女真人,通過強制手段,將一部分戶口納入八旗之中,由八旗派出官員統領,一部分漢民編制八旗的情況,從現存的官書文獻資料來看,《清實錄》、《滿洲實錄》幾無記載,惟《滿漢老檔》偶有涉及。從《滿文老檔》記載來看,當時遼東漢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漢人戶口是被編入八旗之中的。努爾哈赤進入遼東以後,根據“拒者俘之,降者編為民戶”***《明清史料》甲編第一本***的原則,除了俘虜作滿人奴隸外,所有歸降漢人,大部分還被編為民戶,有一部分被納入八旗的牛錄之中,在牛錄額真監督下勞動。天命七年***1622年***正月,努爾哈赤下令:“把在撫西獲得的尼堪們給各自的貝勒、各自的額真考察後,可以任命領催人。把遼東***指遼陽***獲得的養豬的尼堪、繡匠等有用的尼堪,要收入在辛者庫***漢語:管領下食口糧人***牛錄新得五百男人中。要和八貝勒莊合住的尼堪,給牛錄的人。牛錄的人可以***把他***算入自己的數內”13。“領催”是牛錄屬下的低階官員,一般每牛錄下設五個領催人。顯然那些撫順最先歸降的漢人,以及和八貝勒莊合住的漢人的戶口,無疑是編入八旗的。遼陽歸降的漢人養豬、繡匠這些“有用的”即有技藝特長的漢人也是被編入八旗的。當時在蓋州沿海一帶還有“八旗煮鹽的尼堪”14,大概也是屬於這種情況被編入八旗的。此外,我們還應注意到另一個情況,即原來居住遼東的漢人戶中的“有糧的人”,一部分隸於八旗,一部分仍任用漢官進行管理,而那些沒有糧的窮人,努爾哈赤採取了收捕和屠殺的政策。天命九年***1624年***努爾哈赤對去蓋州、威寧營一帶清查戶口和糧食數字五牛錄額真說:“要全面調查五牛錄的漢人,……將沒有糧的收捕”15。那些被收捕的沒糧的窮人,後來努爾哈赤竟然下令屠殺了。那些免於屠戮的倖存者後來也都作了滿人的“包衣”,亦稱“阿哈”***即奴僕***。他們對於主人處於嚴格的依附地位。他們的身份是世襲的,永遠被剝奪了應試的權利,亦可被主人轉贈和買賣,他們處於滿族社會的最低層。

  其二,強制滿漢人民遷居雜處,同耕共食。

  明天啟元年,後金天命六年***1621年***,大量滿漢軍民風塵僕僕地來到遼東,居無定處,亟須安置。努爾哈赤為了穩定人心,首先對滿漢人等實行了“計丁授田”,即“一男種糧田五垧,種棉田一垧”2,在牛錄額真統一管理下進行以戶為單位的獨立生產,並且納糧當差,“每三男耕種一垧貢賦的田,二十男當中一人當兵,同時二十男中一人應出差”3。這樣,不僅解決了軍餉、兵源等方面的問題,同時,也將滿族人丁和漢族人民一起固著在遼東土地上,使滿漢人民處於雜居共處之中。與此同時,努爾哈赤又源源不斷地遷徙大批女真人進入遼東,“以其部屬分屯開***原***、鐵***嶺***、遼***陽***、沈***陽***”4。為了解決這些大量內遷的滿族人民的吃住問題,努爾哈赤於天命六年***1621年***11月又下令:“遼東地方的尼堪***指漢人***的房屋與諸申***即女真人***合住,糧食同吃,分田耕種”5。這種強制滿漢人同住、同食、同耕的辦法,實際上是要漢人民戶供奉滿人的吃住,要將家中“有多少斛、多少升***糧***如實報告。按諸申的人口計算,一個月每人給四升糧”6。這樣勢必大大加重了漢族人民的負擔,激起漢族人民的強烈反抗。

  為了控制、鎮壓漢族人民的反抗,努爾哈赤採取將部分新徵服地區的漢人遷離故土的辦法。其中一部分漢人被遷移到滿族的故鄉。因為大量女真人隨軍或遷移到遼東,這樣就需要大量的漢人去填補。因此,努爾哈赤下令,已經入居遼東的“諸申的房屋、田地、糧食,全部交給移來的尼堪”7,用以安置這些遷離故土而來塞外的漢人。另外一些漢人則被遷到滿人居住比較集中、或者其統治勢力容易控制的地方。1621年7月,努爾哈赤在遼東的腳跟尚未站穩,鎮江、湯站、險山諸堡的漢人就開始叛逃,投奔據守遼東沿海諸島的明將毛文龍,引起了努爾哈赤的警覺。於是,他立即下令“遷鎮江沿海居民於內地”,“遷金州民於復州”8。天命七年***1622年***佔領廣寧城後,“以河西所降各城堡官民移之,渡河至遼東***此指遼陽一帶***”9。這時的遼陽已成為後金的統治中心,把大量漢人遷來遼陽,是為了便於控制,有利於鞏固後金政權的統治。天命八年***1623年***復州的漢人叛逃,先是大規模屠殺,然後又將這一帶漢人遷到早已遷居了大量滿人的海城、鞍山,再將這一帶的部分滿人遷到復州等地。天命八年***1623年***7月,阿敏貝勒發給的文書中要“四十四村、一百二十九戶”的漢人住到滿人集中居住的耀州、海州、牛莊等城鎮及其附近的村屯,除其中“秦守備管轄的作席、桶的五村十一戶”10,屬於有特殊技藝專作記載外,其他漢人身份不明。但據1624年正月,努爾哈赤有“在析木城、金塔寺、甜水站、威寧營的城的周圍十里、十五里有糧的人都進城居住”11的指令,我們可以據此推斷這“四十四村、一百二十九戶”的漢人中絕大多數都是“有糧的人”,即富人,或是有功於滿人、得到滿人信任的人。其中像王秦順、吳揚凱那兩戶漢人,令其住在“耀州北的布蘭泰牛錄的諸申住的趙家莊”,無疑屬於後者。

  總之,強制滿漢人民互相遷居雜處的結果,加強了滿州貴族的統治,但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在客觀上有利於不同民族間的互相瞭解和互相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