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禮儀制度介紹分析

  所謂夏代,在中國歷史上只不過是一個地域較广部落!***以下是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夏朝禮儀制度介紹,希望你喜歡。

  夏朝禮儀制度介紹

  原始先民的部落融合有兩種途徑即:征戰與結盟***或和親***在中國遠古時期,先是蚩尤打敗了炎帝,從而促成了炎帝和黃帝的結合;東夷西擴,收並了部分苗蠻;接著是炎 黃 東夷三大部落的征戰與融合....從此便形成了我們的華夏民族....

  《禮記》有載:禮事起源於隧皇,禮名源於黃帝。到蕘舜時期制嫁娶之禮 即:定妻妾之制;別生分類 即:區別嫡庶,定宗族之法;罰弗及嗣,賞延於世 即:依禮制實施賞罰。禮大體涉及到身份,地位,婚喪,祭祀,交際等各方面。***祭祀又被稱為國之大事!說明了禮源於祀***禮不僅重視等級,而且還重視親情,從而使中國禮法在初生之時便帶著“情”的印記具有倫理綱常教化等內容。夏朝***約為前2050年—約前1600年***

  中國史書記載的第一個朝代。根據史書記載,夏朝是禹的兒子啟廢除了傳統的部落“禪讓”制,殺死益而稱王,建立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國家。夏禹傳子代替了以前的禪讓制度,由禪讓制變成王位的世襲制。夏朝共傳13代,16王。夏朝其中心區域在今天的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一帶。據說啟死後,太康即位,出現了一時的政權更迭,即所謂“失國”。再經少康中興,重建夏朝。到孔甲統治時,夏朝走向衰落。此後,三傳至桀,夏朝滅亡。約400年,後為商朝所滅。

  由於夏朝沒有文字直接流傳下來,所以,長期以來對其瞭解還主要依賴古代文獻的記載,包括夏朝的國王、官吏、軍隊以及刑獄情況。現代以來,河南省偃師縣二里頭村遺址中大型宮殿、墓葬以及許多青銅器的出土,則從一個側面揭示了作為奴隸制的夏朝的政治、經濟及社會文化、生活等等方面的情況。

  夏朝的部落介紹

  關於夏朝是否真實存在目前尚有爭議,一般認為夏朝是多個部落聯盟或複雜酋邦形式的國家。關於“夏朝”這一稱謂的來源有十種說法,其中較為可信的觀點是“夏”為夏族圖騰的象形字。

  《史記·夏本紀》雲:“太史公曰:禹為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繒氏、辛氏、冥氏、斟戈氏。”

  與夏王朝關係密切的異族,主要是分佈於黃河下游以及淮河流域的東夷和淮夷。《後漢書?東夷傳》雲:“夷有九種;曰畎夷、於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統稱之為“九夷。”夷人對夏王朝叛服不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夏王朝國勢的盛衰。《後漢書?西羌傳》雲:“王政脩則賓服,德教失則寇亂。昔夏后氏太康失國,四夷背叛。”

  夏朝前期,因國內局勢動盪,無暇外顧,夷人勢力迅速強大。東夷首領后羿甚至利用太康失國之機,把持夏的朝政,最終取而代之。少康中興,重振國威,才使夷人處於臣服的地位。《古本竹書紀年輯校》雲:“少康即位,方夷來賓,獻其樂舞。”“後洩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夷、繇***同由***是服從。”《後漢書》卷一百十五《東夷傳》注引《竹書紀年》雲:“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於王門,諸夷入舞。”

  夏朝時期商品交換髮展概況

  夏代以奴隸勞動為社會生產的主要支柱,生產力有了新的發展,農業、畜牧業、手工業生產的規模進一步擴大,生產效率也有所提高,可用於交換的物質產品增多。在農業方面,由於夏代發明了節氣和干支紀曰法,制定了曆法一一《夏時》、《夏小正》,能夠利用季節、氣候知識來指導農業生產,加之變水害為水利的能力增強,農業生產較前有了新的發展,糧食生產有了剩餘,釀酒由此便發明了。畜牧業也有了新的發展。手工業在夏代也進一步得到重視和發展,除陶器、銅器以外,木、石、骨、玉和紡織等手工技術也有了進步。不同部落的生產分工形式趨於鞏固和發展。社會產品的增多,為商品交換和貿易活動的發展提供了物質前提。

  在夏代,商品交換進一步發展的有利條件是貨幣的產生。由於私人之間的商品交換的發展,使某種商品從商品群中游離出來,成為專門用作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這便是貨幣。在以物易物轉變為商品、貨幣相交換的過程中,牲畜最先被用來作為等價物的貨幣。以後,隨著商品流通的擴大,貝代之而起充當貨幣。貨幣是商業產生的前提。有了貨幣的介入,商品交換才會分裂為賣和買兩個對立的經濟行為,買與賣出現了時間和空間上的分離,商人才有可能插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或在生產者之間作為第三者從事又買又賣的商業活動。

  在夏代,私有制的進一步確立和發展,也為商品交換的進一步深化,提供了生產關係方面的保證。財富為私人佔有,出現了貧富之分,同時私人擁有一定數量的貨幣,便於商業交換規模的擴大和遠地貿易的發展,因為商人要專門從事買賣,必須先有一定的貨幣資本,正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的:商人資本的第一個歷史前提是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貨幣資本。

  在夏代,原始城市的產生也有利於商品交換的擴大。在奴隸制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奴隸主貴族為了保護其私有財產的安全,在他們所聚居的地方,修建起城郭溝池,城中已有大型的宮殿建築,這是在“重門擊拆,以御暴客”的基礎上產生的原始城市。相傳“夏鯀作三仞之城。”“鯀築城以衛君,造城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夏人之五……民乃知城郭門閭室屋之築。”這都說明,夏代已有了初具規模的原始城市。

  在夏代,由於上述各種條件的形成,商品交換出現了專業化趨勢。一些控制部落事務的奴隸主,開始使用大批專門從事販運交換活動的奴隸來從事商業交換。相傳商族人的祖先王亥在夏時就駕著牛車,載著帛,到遠方的部落去進行貿易。不過從總體上看,夏代尚未出現私人經營商品交換這一專門行業的“自由商人”,商業交換活動多系生產者兼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