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稅收論文

  完善的財政稅收管理機制,不僅可以對財政稅收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控制,還能大大提高監督管理的的水平。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鄉鎮財政稅收改革對策

  一、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稅收所存在的問題

  為了能夠減輕農民稅務負擔,我國政府對農村稅費進行了改革,通過取消農業稅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來為人民謀福利。農村稅費改革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民勞作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但同時要暴露出一些問題,特別是鄉鎮政府財政壓力增大、債務負擔加重等問題尤其突出。從目前我國鄉鎮政府發展情況來看,政府財政非常緊張,財政不僅要解決工作人員工資薪酬問題,而且還需要一定資金保證機關政策運轉。在這種情況下全面實現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就非常困難,一些鄉鎮出現教育投入不足、輟學率上升、房屋建設滯後、醫療衛生體系不完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這就與農改的目標相違背。政府實現農村稅費改革的宗旨是為了進一步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實現分配公平、減輕農民負擔,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步伐的不斷加快,僅僅減低農業稅已經不能使農民致富,為其帶來的優惠農用生產資料的價格上漲所抵消,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上學難、生活水平低、就醫難等問題。若這些問題無法解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就難以鞏固,無法在真正意義上減輕農民負擔。

  二、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稅收問題原因分析

  ***一***稅收許可權劃分不明確

  1994年我國政府進行了分稅制改革,初步構建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稅稅制大框架,在分稅制改革過程中各級政府財政關係發生了一定的變化,最突出的一個變化趨勢就是財權上移,政府財權呈集中趨勢,總體財權和地方財權分別向中央和升級財政集中。而省級以下政府實行分稅制改革之後存在著稅收許可權劃分不明確的情況,對於一些數額且較容易收取的稅種一些省份政府都將權利保留在本級財政,對於一些數額較小且零碎的稅種則將權利下放到下級鄉鎮政府。這樣一來,雖然全國財政收入高速增長,但是鄉鎮財政卻沒有得到緩解,而是呈現鄉鎮債務嚴重的狀況,對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稅收非常不利。

  ***二***長期的公共支出政策過於偏重於城市

  一直以來我國政府相對於農村來說更加重視城市的發展,國家對城市公共產品投入數額巨大,而農村地區的公共產品相當一部分則是由農民負責,基層政府收入根本無法負擔如此沉重的支出責任。這樣就會導致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長期短缺,農村農業基礎設施滯後,出現自然災害無法進行妥當抵禦,直接影響到農村經濟發展,致使鄉鎮財政稅收難以達到預期目標,形成惡性迴圈。

  ***三***分稅制下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有待完善

  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分稅制下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平衡的保證,但是我國目前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還存在著諸多漏洞,相對於一般性轉移支付來說專項撥款佔的比率更大,均衡地區間財力差距具有一定的有限性。目前,我國省級以下分稅體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仍然沒有全面實現“分稅、分級、分管”的格局,轉移支付目前也只是測算到省級,至於省級以下的政府部門仍然沒有得到全面落實,這樣一來鄉鎮政府財政在轉移支付這塊就沒有穩定的來源,農村稅費改革之後政府稅收無疑是雪上加霜。

  ***四***鄉鎮政府機構呈膨脹化趨勢

  鄉鎮政府機構膨脹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負擔,財政供養人數過多支配了大量的資源,剩餘的資源根本無力支撐農村建設。當然鄉鎮政府機構程式膨脹化趨勢也存在著一定客觀因素。首先,鄉鎮政府工作量較大且繁瑣。目前,我國政府政體制下設有五級政府架構,而上機政府更具有主導權往往將任務分配給下級政府,為了能夠按照預期完成任務,到鄉鎮政府就不得不安排更多的工作人員去處理相應事宜,最終造成人員也越來越膨脹;其次,鄉鎮政府工作人員效率不高。一些部門工作人員沒有明確責任,對於工作存在相互推諉的現象,認為自己是管理人員只要動動嘴協調一下工作就可以,總是將工作推給別人,由於踢皮球現象的存在導致政府部門工作效率低下,這樣就不得不配置更多的工作人員完成任務,加大財政稅收負擔。

  ***五***對鄉鎮政府財政的監管力度不夠

  首先,一些地區鄉鎮政府機構財政稅收資訊資料的透明都不夠,對於一些公共專案工程資訊不予以公開,在在實施各類公共事務決策前也沒有徵求群眾的意見。同時,群眾也沒有樹立對政府財政稅收資訊監管意識,對財政稅收資訊這塊認識不足;其次,人大監督力度不夠。目前,我國一些鄉鎮政府人大代表監督工作形式大於實質,並沒有下到基層去了解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農民的意願,對於鄉鎮政府財政行為只是大體上稽核就通過,沒有與實際情況相比照,這樣就會間接造成鄉鎮財政資金沒有得到充分利用情況的發生,實現稅費改革後更加重了鄉鎮財政稅收負擔。

  三、農村稅費改革後解決鄉鎮財政稅收問題的一些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首先,鄉鎮之間要實現一般性轉移支付。由於各個鄉鎮的經濟發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別,所以各個鄉鎮政府的財政能力也參差不齊,採取一般性轉移支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對各鄉鎮可支配財力進行科學、合理地調節,使得鄉鎮政府財政巨集觀調控功能能以充分發揮,這樣在能夠確保各鄉鎮政府機構正常執行的同時,還能夠為農民提供更優質的公共產品服務,使得財政稅收問題得以緩解;其次,針對一些中央與省調控縣鄉社會的發展及一些特殊問題可以採取專項轉移支付及特殊轉移支付方式,這樣可以使財政資金得到充分利用,緩解財政負擔。

  ***二***加大政府機構膨脹現象的控制力度

  首先,鄉鎮政府領導幹部要帶頭做好人員管理工作,大力開展鄉鎮機關“減肥”行動,要加大對控制政府機構膨脹現象的宣傳力度,明確各個崗位的職責,工作上出現問題要落實到個人,嚴肅處理一些沒有責任心、工作效率低下,遇到問題推諉給別人的工作人員。同時,在編制管理方面也要把好關,杜絕權錢交易現象的發生,發現這種現象立刻落實到個人並進行處罰處理,確保財政資金能夠被高效利用,間接地減輕農改後財政稅收負擔。

  ***三***進一步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系

  對於在分稅制改革過程中政府財權上移的大趨勢,中央及省級政府應當重視稅收許可權的劃分,針對不同區域、不同經濟發展狀況分別來作出新的調整。鄉鎮財政應當積極與上級政府協調彙報該地區實際經濟情況申請一些稅種來為本級政府財政稅收減壓。同時,上級政府也應通過鄉鎮財政的實際支出狀況來對定鄉鎮財政的支出基數、鄉鎮財政上繳或補助專案與資金額進行確定,適當放權給鄉鎮政府以緩解鄉鎮政府財政稅收壓力,確保當地農業經濟穩健發展。

  ***四***加大對鄉鎮政府財政的監管力度

  首先,鄉鎮政府財政應當提高自身公共專案工程資訊的透明度,定期向公眾通過網路、廣播、板報等形式公佈公共專案工程資金使用情況,充分滿足社會各界資訊使用者的需要。同時,在實施各類公共事務決策前要徵求群眾的意見,確保財政資金用到實處;其次,當地農民群眾也應當樹立對政府財政稅收資訊監管意識,適當關注鄉鎮政府財政資金流向;最後,人大也應當加大對財政資金的監督力度。對於一些專案工程應當下到基層去了解當地情況和農民的意願,與書面材料向對照,對於一些有助於當地經濟發展的專案要給予稽核通過,使資金用到實處,間接減輕鄉鎮財政稅收負擔。

  範文二:財政稅收制度創新對中小企業扶持研究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完善,在國民經濟中起著支柱作用的中小企業量不斷增加,規模日益擴大,然而現實中的有些管理政策,尤其是財政稅收方面的政策,已不適應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甚至影響著其發展。因此,財政稅收制度的創新,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意義重大。本文從財政稅收制度創新對中小企業發展扶持的重要性入手,闡述我國現行財政稅收制度不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提出改變現狀的對策,旨在加快財政稅收制度創新,促進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作用。

  關鍵詞:財政稅收;中小企業;扶持作用

  一、財政稅收制度創新對中小企業扶持作用的重要性

  財政稅收制度的變化對中小企業的發展影響深遠,甚至會直接影響到中小企業的命運。對中小企業而言,財政稅收政策的優惠力度直接促進或抑制著中小企業的發展。財政稅收制度創新對中小企業扶持作用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

  1.影響和改變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環境;

  2.引導中小企業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

  3.促進中小企業優化其經營模式。

  二、我國現行財政稅收制度不太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

  1.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目標起點不高,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不夠

  現行的稅收政策是社會政策工具之一、是用來解決某些社會問題的手段。對中小企業稅收政策的制定沒有考慮到中小企業的特殊性和中小企業快速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因而它更側重於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卻忽視了對其核心競爭力的扶持,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卻是中小企業生存、長期發展的首要問題,是稅收政策扶持的重點,所以說現行的稅收政策對中小企業扶持的力度不夠。

  2.現行稅收政策缺乏系統性、規範性,不利於實現公平稅負

  我國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為零散,多分散在各個稅種的實施細則中,多以補充規定、通知的形式公佈,並且稅收政策的調整也比較頻繁,這種做法雖然體現了稅收政策的靈活性,但卻說明稅收政策缺乏系統性、規範性、穩定性,降低了稅收優惠的透明度,不便於實際操作,因而直接影響到中小企業制定長期發展戰略,不利於實現公平競爭,阻礙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3.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方式單一、導向不明,不利於中小企業長期發展

  現行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方式單一,僅侷限於稅率優惠、直接減免等直接優惠方式,而像國際上通行的加速折舊、專項費用扣除、投資抵免等間接優惠方式較少。這樣做不利於鼓勵中小企業者對經營週期長、投資規模大的基礎性投資。現行的對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還缺乏降低投資風險、鼓勵技術創新、資金籌集、提高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影響了投資者的積極性。此外,對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導向也不明朗,不利於中小企業資金流向國家急需發展的產業,不利於調整和優化國家產業的結構。

  三、大力推進財政稅收制度創新,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1.儘快健全財政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對於不同的企業我們應該建立不同的稅收政策,尤其針對中小企業,應該儘快制定能夠符合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彌補現行財政稅收政策不健全的方面。同時建立起系統性、科學性、規範性的符合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獎勵政策,以保證中小企業能夠穩定、持續發展。此外,還要提高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立法層次,以法律的形式維護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穩定性。

  2.積極完善財政稅收政策內容,降低中小企業的稅務負擔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因此,在健全財政稅收政策的同時,我們也應該全面考慮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盡力全面地完善財政稅收政策的內容,把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內容落到實處。國務院和稅務總局出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各省市也積極落實並制定出適合本地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享受到企業所得稅減半徵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政府性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等,這些都足以顯示出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心和力度,通過稅收制度的創新,使國家的扶持作用變成了“真金白銀”,降低了中小企業的稅務負擔,調動了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3.大力宣傳、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推動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

  針對國內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我們還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好政策的落實要陽光操作,因此稅務部門正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優惠政策宣傳到戶,同時提高整個社會的認知度;優化中小企業納稅服務,針對中小企業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一對一”的服務,積極協助中小企業納稅申報;建立培訓制度,既加強對稅務工作人員的培訓,也加強對納稅人的培訓等,通過這些改變增加了稅收優惠的透明度,利於實現公平稅負,並起到推動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的作用。

  4.進一步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扶持中小企業

  現行稅收優惠政策考慮到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困難,不斷完善設計、降低稅率以適應中小企業的發展。例如企業所得稅方面,根據我國新所得稅法規定稅率調整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年納稅額低於3萬元的小微企業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徵收。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稅率定為15%。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由6%和4%統一降至3%。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改善了原有單一高稅率模式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制約,針對中小型企業發揮了較強的政策效應,扶持了中小型企業發展。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企業的稅收收入是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中小企業的稅收收入又佔有極大的比例,對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有著巨大貢獻。因此,加快財政稅收制度的創新,不僅會對中小企業有很大的扶持作用,還能夠促進稅收公平,從而加快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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