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基本管理畢業論文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國家財政加大了在各行各業的建設資金的投入。但是,財政專項資金在管理和使用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如何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發揮專項資金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已成為當前財政管理中的一個重要課題。本文擬就財政專項基金存在的問題、加強專項管理和核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進行初步探討。

  一、目前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儘管國家和地方政府針對專項資金相繼制定和出臺了一系列制度和辦法,但是,專項資金在使用中違規現象嚴重,管理不規範,隨意性很強,會計核算混亂,沒有做到專款專用,影響了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

  1.資金支出環節管理不到位

  一些單位專項資金的支出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監督手段,經辦人員沒有控制意識,有的沒有專項資金使用的詳細的費用預算以及結算清單,對於業務部門報上來的各項數字只是簡單彙總,而沒有從財務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別是缺乏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綜合評價以及相關同類專項使用標準的歸納,沒有通過費用預算進行專項資金支出控制,沒有對資金使用結餘或者超支的原因做進一步的分析。

  2.專款支出的開支範圍不夠明確,會計核算不清楚,未做到專款專用

  一些單位存在任意擴大專項資金的支出範圍,隨意列支其他費用開支,違背了專款專用原則。會計核算混亂,相當一部分單位的專項資金核算看不出“專項”,有的與單位內部其他開支混合核算;有的雖然劃分了專項資金科目,但未具體到“專案”或者“什麼專案”。有的單位甚至為了應付檢查,將多個專項資金科目以及其他資產類、費用類科目隨意調賬、彙總,應付了事。

  3.監管力度不夠,對違規使用專項資金行為缺乏有效制約手段

  目前財政部門對各種違規違紀現象缺乏明確的懲罰措施,相關的制度和法規建設滯後,缺乏處理的依據和有效手段。對於一些不按預算執行或隨意改變支出用途的問題,特別是以前年度發生的違規事項,目前還只是要求今後加以改正,而沒有相應的懲罰機制,使得監督往往流於形式,缺乏應有的力度,直接影響了財政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導致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低下。

  二、對策

  加強制度建設,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做到一項資金一個辦法,先有辦法後使用資金;編制專案資金預算,實現專案執行的剛性約束;加強財務管理,明確會計核算,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專案審計,確保專項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並達到預期使用目的。

  1.強化預算編制,明確專項資金管理方法

  加強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就是要細化預算,使預算支出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專案和每項開支上。合理確定同類情況下專案的支出標準,作為預算編制的參考;同時要有效控制或精簡專項資金中一些人員經費開支的比重,使專項資金預算能夠反映資金的最終用途和成果。對納入預算的專案,要填列詳細的資金來源、專案內容和完成進度計劃,便於有關部門瞭解和管理。在專案開展之前,要制定詳細的預算方案,在專案進行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預算標準執行,在專案完成後,業務經辦人員要及時進行專案結算工作,並進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分析,便於準確向有關部門彙報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2.強化財務控制意識,加強財務人員參與力度

  財務人員應該參與到資金管理的全過程,特別是要參與資金使用的決策與控制。要對財務部內部進行合理規範的分工和崗位職責界定以保證財務的職能得以有效的實現,在此基礎上,對於整個過程進行統籌規劃,尤其是要加強對資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證資金使用的高效率。業務人員應加強與財務人員之間的溝通,使財務人員及時瞭解專案進展情況,合理安排排程專案資金,保證按期付款,以確保專案的順利進行。

  3.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促進專項資金規範核算

  根據不同專案支出結果,比較專案之間的社會成本效益,在可能的情況下比較不同支出組合所產生的社會價值,以及單一專案實現效益情況。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有賴於專項資金核算提供的會計資訊,而實施績效評價又能促進專項資金進行規範核算。進行綜合評價,可以規範資金使用範圍和標準,判斷資金使用效率。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可以在事前,也可以在事中或事後。事前評價,有利於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事中評價,可以分析研究專案進展情況,及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事後評價,則可以審查和評價對專案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目標要求。通過建立專項資金效績評價分析制度,對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和合理性,優化資金結構,規範會計核算,強化監督管理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4.加強會計人員培訓,規範會計核算,專款專用

  要加強單位財務負責人和會計人員專項資金管理的培訓,尤其是加強專項資金核算要求的培訓,使財務人員在思想上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科學性,加強管理,在業務上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政策執行,堅決做到專款專用,按專案核算,賬目清晰明確。

  三、關於賬務處理

  我國政府補助準則明確採用收益法。在確認收益時採用總額法,將其全額確認為收益,而不是作為相關資產賬面金額或者費用的扣減,以便反映政府補助事項的全貌。改變企業將政府補助衝減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成本的多渠道列支狀況,無論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還是分期攤配計入各期損益,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最終均計入利潤表中的“營業外收入”專案,以提供企業非正常或非經常經營以外的利得資訊。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的賬務處理

  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不能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自相關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起,在該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次計入以後各期的損益***營業外收入***。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應將尚未分配的遞延收益餘額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營業外收入***。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通過“遞延收益”的負債專案確認,至相關費用損失發生當期再計入該期損益***營業外收入***進行配比。

  總之,在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上,要加強監督,不斷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並努力使其達到效益最大化。在加強科學編制和合理細化專案支出預算,以及有效開展績效評價的基礎上,監督方式上要走出事後集中性檢查的套路,把重心轉到日常監督上來,實現全方位、多層次、多環節的監督。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將專項資金的範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支出範圍標準、專案監督管理、獎懲措施等有關專項資金管理以制度化的形式確定下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截留和挪用,切實保障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