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心得體會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是祖國的未來,保障孩子的安全是學校義不容辭的義務,做好安全管理,教育事業才會有更好的發展。下面是帶來的,歡迎欣賞。

  篇一

  第一、是加強中小學安全工作的需要。當前,我國安全事故處於多發期,學校安全工作也出現了新的特點和情況,學校安全工作形勢十分嚴峻。如校園周邊網咖、遊戲機室等違法違規經營,無照攤販擺攤設點,治安秩序混亂;交通事故不斷,傷害青少年學生的惡性刑事治安案件急劇增加等。近年來,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在呼籲能夠就學校安全管理進行立法,以使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從制度層面保障中小學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制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對於形成適應新形勢的校園安全管理協作與執行機制、加強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是健全鞏固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長效工作機制的需要。在中小學安全工作受到全社會高度關注,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並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的情況下,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的長效工作機制十分迫切。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印發了《關於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見》,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2004年10月至12月,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教育部、公安部等八個部門聯合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整治行動中初步建立了各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工作機制。實踐表明,中小學安全工作迫切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制訂管理辦法有利於鞏固和健全全社會積極參與、各部門通力合作的學校安全工作的新機制。

  第三、是完善和推進安全工作、加強依法管理的需要。長期以來,我部領導對學校和學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視。我部先後多次釋出了有關通知與檔案,提出了工作要求與措施,但尚不夠全面規範;其他有關部門釋出的法規與檔案等,有的也只是部分條款或者內容涉及到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因而,有必要制定一部統一全面的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法規。

  為從制度層面加強中小學安全工作,健全和鞏固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依法開展中小學安全管理和教育,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從2004年10月開始,教育部組織北京師範大學、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公安大學、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專家與其他九個部門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了《辦法》。《辦法》的制定歷時一年多時間,廣泛聽取了社會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是對我國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是對做好新形勢下中小學安全工作的積極探索。《辦法》的實施對於做好新時期中小學安全工作將發揮重要作用。

  篇二

  通過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我深深體會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條件和基礎,家長們把孩子送到學校學習與生活,就是把孩子送到我們這些園丁手上,希望這一顆顆花朵在我們的悉心呵護與澆灌下安全,快樂地成長。因而,作為老師的我們對待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問題都承擔著高度的責任。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從安全管理職責,校內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校園周邊安全管理以及安全事故處理等各方面規定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的制度與方法,使我們老師對校內的學生安全管理有了十分清晰深刻的認識。作為一名一線教師,我從以下幾點談談在校內如何做到保護學生安全,關注學生身心健康。

  1.在校期間,我有責任阻止一切可能因瘋逗打鬧引起的危險行為。學生在追逐,打鬧的過程中,難免會發生磕磕碰碰,如果學生摔到某些物體上,可能產生無法預計的嚴重後果,因而我有責任阻止這些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並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作為一名副班主任,我要全力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在打飯,做操,路隊,外出遊玩,運動會等活動中全面照顧每一位學生,將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率降到最小程度。

  3.作為一名學科老師,我要按時進課堂,並及時清點班級人數,對缺席學生的去向要儘快調查清楚,並在課堂上隨時觀察學生的行為,關注他們的發展,對一些細節問題進行必要的說明和教育,讓學生了解與認識安全的重要性。

  4.與家長溝通,向家長們說明校內安全的必要性,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總之,我們教師不僅僅要教給學生學科知識,更要向學生灌輸安全知識,讓這些幼苗在我們的苗圃中安全地成長。

  篇三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是學校管理的法規性檔案,是第一個以10部委部長令的形式釋出的有關中小學安全管理工作的檔案;是第一個與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配套的法規性檔案。長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中小學生的安全健康成長十分重視,全社會也給予了高度關注。

  《中小學幼兒院安全管理辦法》的基本特點體現在幾個方面:

  一是內容全面。既規定了校內安全管理制度與管理要求,也規定了校園周邊安全管理職責與管理要求;既規定了教育部門與學校的安全管理職責,也規定了其他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內容比較全面,涵蓋了中小學安全工作的各個方面。

  二是注重制度建設。規定了有關部門關於學校安全管理的聯席會議制度,設專章規定了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針對性很強。《辦法》認真總結近年來新出現的學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點,力求進行有針對性的規範。

  四是規定非常具體,可操作性很強。《辦法》對學校的安全管理措施作了具體的規定,比如,針對集中上下樓梯時易造成學生踩踏事故,《辦法》提出“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並安排人員巡查”。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較好地體現和貫徹了《義務教育法》關於學校安全的規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校園周邊安全管理。《義務教育法》第23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辦法》專設“校園周邊安全管理”一章,有針對性地對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履行的校園周邊安全管理職責作出明確規定,有利於安全管理中依法管理、各負其責方針的落實。

  第二,校內安全管理。結合《義務教育法》第24條第1款關於加強校內安全制度建設和安全管理、以及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等規定的精神與要求,《辦法》分設“校內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較多的條款,對校內安全問題作出全面具體的規定,為落實關於校內安全的法律規定提供了較好的工作基礎。

  第三,校舍安全管理。校舍是保障義務教育實施的重要的、基本的條件,校舍安全也是比較突出的實際問題,亟需解決。《義務教育法》第24條第2款以及法律責任一章中的第52條對政府保障校舍安全的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辦法》則主要從學校加強安全工作的角度,對進行校舍安全檢查和危房報告作出了規定,有利於各有關義務主體全面貫徹落實法律的規定,共同保障校舍安全和師生生命安全。

  作為戰鬥在教育工作最前線的老師,我會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職責,與其他老師一道,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認真為學生服務,切實保障學生的安全,讓家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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