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案的順口溜

  辦案,意思指的是辦理案件,辦案工作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一

  接警之後應受案,受案不分管轄權。

  歸我管轄迅速辦,不屬我管及時轉。

  受案程式要求嚴,各項登記要填全。

  受案要有回執單,應交報案手裡邊。

  受案能否夠立案,迅速審查三條件。

  犯罪發生已涉嫌,需要追究嫌疑犯。

  以上條件都俱全,歸我管轄才立案。

  三條缺一不全面,應當作出不立案。

  不立原因告一遍,控告享有複議權。

  呈請立案把表填,八十六條記心間。

  法制稽核拿意見,領導審批把字籤。

  立案手續都辦完,立案告知要從嚴。

  立案才有偵查權,技術措施和手段。

  二

  傳喚一定重時限,起止時間很關鍵。

  只限被傳本市縣,異地之間不能傳。

  堅決杜絕連續傳,變相拘禁嫌疑犯。

  訊問突出抓重點,七個要素應記全。

  訊問不是隨變談,之前先要亮證件。

  訊問計劃作在前,辦案應兩偵查員。

  訊問筆錄要求嚴,廢話錯字要避免。

  各種筆錄製作完,不識字給讀一遍。

  能夠閱讀自己看,遺漏差錯可變更。

  訊問或在拘留前,別忘依法告訴權。

  詢問證人別隨變,詢問通知要在先。

  詢問證人個別談,偽證必把責任擔。

  詢問訊問未成年,通知監護在身邊。

  證人受害詢問前,同樣應當告訴權。

  三

  詢訊不同的人員,可用當地的語言。

  聾啞生理有缺陷,可找通曉人來翻。

  調查取證要全面,七種證據要客觀。

  罪非輕重收集全,書證出處必須填。

  扣押凍結查存款,搜查調取和實驗。

  保金沒收和退還,辯認檢查和堪驗。

  各種解除和保全,以上都要依法辦。

  四

  拘留時間要從嚴,堅決不能超時限。

  二十四小時提一遍,不當或錯能避免。

  拘留原因和地點,通知家屬別怕煩。

  抓獲人犯已破案,破案告知要規範。

  呈請逮捕三條件,60條1款仔細看。

  證明事實已涉嫌,可能判刑嫌疑犯。

  五

  取保監住有危險,逮捕必要是條件。

  以上三條都俱全,批准快把提請辦。

  拘留轉捕缺條件,監視居住取保辦。

  不被批准有意見,行使複議複核權。

  因為補偵退回卷,退補決定要詳見。

  批捕之後從快辦,不等兩月往前趕。

  事實證據都俱全,終結報告要寫完。

  材料齊全分三卷,測評要在起訴前。

  訴前工作都作完,起訴書上把號編。

  是否移送檢察院,領導批准才能辦。

  退捕偵查不能慢,一個月內兩次限。

  案卷移送檢察院,羈押手續別忘換。

  卷宗裝訂要規範,實體程式同等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