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中什麼決策

  決策,是為了實現特定的目標,根據客觀的可能性,在佔有一定資訊和經驗的基礎上,藉助一定的工具、技巧和方法,對影響目標實現的諸因素進行分析、計算和判斷選優後,對未來行動作出決定。決策是人們在政治、經濟、技術和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種行為,是管理中經常發生的一種活動。

  管理學上關於決策的研究很多,經驗決策、科學決策、計算機輔助決策;個人決策、集體決策、專家輔助決策等等,決策的概念及方法和步驟等內容也多的不甚列舉。但這些研究成果多停留在理論階段,其最大的價值在於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參考。管理實踐中這些理論和方法被應用的很少,多數的決策並沒有因管理科學的發展而發生什麼變化。

  在我國,凡是領導“一把”個人決斷仍然是主流,這體現了集中制。我們經常見到許多單位差不多的事體都要彙報到一把領導拍板實行。同時,一些行業和部門適度發揚民主,在一些重大事情上經過討論,聽取大家的意見後由一把領導最後拍板決定,這是民主集中制。


決策

  集中制沒什麼不好,領導權力慾強,精力充沛,管的多些也無可厚非,下屬可以少承擔些責任。無非就是會出現權力過分集中、不受制約出現權力亂用的可能。但在一般性的事務上影響倒也不大。如果遇到一些重大問題和複雜問題靠領導一個人決策風險很大,決策失誤則容易給單位造成非常大的影響,這時就需要採用民主集中制,發揮領導集體的智慧和專家的作用了。可是在我國什麼時候實行領導個人決策,什麼時候實行民主集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和界限,一切全由領導一把自由裁量,這就是我國人治社會的重要特徵。

  中國的管理決策不必奢談民主決策和發揚民主,那些都是理想中的東西,在中國不切實際,也未必適用。我們的管理決策當前要解決的其實是制度化和法制化問題。即哪些問題由部門領導決定,哪些問題由主管領導或領導一把決定,哪些問題必須由領導集體決定,哪些問題要聽取專家委員會的意見,要有明確的規定,並實際落實下去。這樣即使我們決策的民主化程度有限,起碼可以保證決策的有效化和合理性。

  此外,集中制或民主集中制最終的決策人都是一把領導,這樣的決策制度對最高領導沒有制約,如何防止最後的拍板人亂用權力,如何防止其決策失誤對組織造成損失?西方式的權力制約或投票表決似乎不符合中國管理的傳統和國情,那麼主要制約方式便是最高領導責任制,凡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或者任期結束沒有什麼麼業績的,最後決定人承擔責任——辭職甚至彌補損失。這一權利由上一級主管部門或股東大會行使,這要形成制度或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