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歸流的歷史背景介紹

  改土歸流是明清時對以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為主之地方行政制度的一次改革,那麼你瞭解改土歸流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讓我們一起來了解。

  

  清代雍正時期,開始在西南少數民族中廢除了土地司制度,改革土地分配的政策,實行流官統治的政策,史稱改土歸流;改土歸流的背景是什麼呢?

  西南地區少數民族原來實行土司制度,土司權力很大,威脅清王朝的統治,為了解決土地割據的弊端,雍正四年期間,一位總督向雍正請命,建議取消關於土司世襲制度,因為未完善的土司制度使得很多農民需要向官員借地耕種,收入因此也變得十分微薄。清楚的看到這一點的官員建議雍正能夠設立府,廳,州,縣等地方行政單位,派遣一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查詢此事後雍正非常讚賞這方面的提議,並將整件事情讓他去辦理;這便是改土歸流的背景了。

  六年之後,又命朝廷命官推廣正在實施的改土歸流政策。到雍正九年期間已經開始正式實施改土歸流,改土歸流廢除了土司割據的局面,大大的減少了叛亂的因素,也開始加強了政府對於地方的管理,非常利於當時少數民族的經濟發展。對於土司本人,根據他們的態度給以不同的處理,對自動交出權力的人會給予賞賜和職務,對抗拒這項政策的人進行處罰,沒收個人財產,並將那人遷徙到內地省份,給小田耕種。在改土歸流的地區徵收賦稅,增加了國庫的收入,同時減輕了當地百姓的負擔,維護了國家的統一;這便是改土歸流的背景了。

  改土歸流的開始時間

  改土歸流是於雍正年間在西南地區推行的政策,那麼具體改土歸流始於何時呢?據史料記載清朝雍正年間的改土歸流是於1926年五月推行的。

  改土歸流始於何時呢?雍正四年,鄂爾泰多次上書請求在西南地區推行改土歸流政策。他要求調整不合理的行政區劃,統一集權,以便地方官行事。可以說鄂爾泰是改土歸流的推行者。雍正帝對鄂爾泰的觀點非常贊同,並把改土歸流的施行全權交由鄂爾泰辦理。雍正六年,雍正帝任命鄂爾泰為三省總督,並命張廣泗在黔東南地區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廢除世襲的土司制度,改為朝廷的流官統治。對於主動配合的土司,都會給予賞賜,賜予官職;對於武力反抗或其它方式抗拒的,都將其遷出西南地區以外的省份再做其他安排。由於改土歸流受民眾擁護,在形勢壓力下,各地方勢力紛紛主動交職。改土歸流之後當地設立府縣,增設軍事機構,並建立學校。土地也按畝徵收,徵收賦稅的數額也相對較小,人民所受剝削有所減輕。改土歸流的面積較廣,涉及民族數量較多。到雍正九年基本全部推行。這之後有頑固分子繼續鼓動民眾叛亂,雖雍正年間鎮壓未果,但乾隆即位後於1736年平定叛亂。

  改土歸流始於何時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改土歸流的推行對於西南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有著無可替代的作用,也符合了歷史的發展趨勢。

  改土歸流的原因

  改土歸流是中國歷史上的大事件,促進了中華各民族的團結,維護了國家的統一,而改土歸流的原因是什麼呢?

  當時清政府進行了大規模的檢查,雍正帝派的官員調查後發現土司改革的弊端越來越大,上報雍正帝后並提出了改革方案,雍正帝聽從官員意見將土司制度廢除,代之以流官的方式來統治。這一改革的實施也成為了少數民族地區中改革變動最大的一次,從而也開始確定了中央對偏遠地區的統治,加強中央的集權,維護了國家的統一。改土歸流的原因在於土司制度違背清王朝一統天下的初衷,改土歸流將原本落後腐朽的土司制度推翻,極大地加強了中央的統治,這也是清朝統治者控制少數民族地區的開始。土司制度開展以來,少數民族之間的戰爭及叛亂更為明顯。

  改土歸流將戰爭危險降到最低,而改土歸流新政策的頒佈也對清朝統治者有著較大的好處,這是雍正決心改土歸流的原因之一。無論從軍事亦或經濟方面考慮,改土歸流的做法都相當正確,而這次時間被歷史證明是維護多民族國家統一、發展的關鍵舉措。而追溯改土歸流的原因,其實是清政府實現國家大一統的決心與土司制度下邊遠地區社會混亂這兩方面共同決定的,而歸根到底是邊遠地區落後生產關係不符合清朝相對先進的上層建築;改土歸流是歷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