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運動發生在什麼時間

  護法運動是以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為維護臨時約法、恢復國會,聯合西南軍閥共同進行了反對北洋軍閥獨裁統治的一次鬥爭,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護法運動的時間,希望能幫到你。

  護法運動的時間

  兩次護法運動時間先後在1917年和1921年,中間相隔4年。

  在1917年,發生了許多驚天動地的大事,差點改變了中國的歷史程序。由於袁世凱的去世,北洋政府的大權落在了黎元洪和段祺瑞的手中,但是兩人在政見上有些矛盾,所以段祺瑞就召皖系軍閥的首領張勳入京,不想卻導致了張勳復辟事件。段祺瑞率領“討逆軍”,對張勳進行討伐。在擊敗了張勳之後,段祺瑞掌握了北洋政府的大權。但是段祺瑞拒絕恢復《臨時約法》,解散國會,引得孫中山南下廣州。因為孫中山認為,《臨時約法》是民主政治的基本依據,拒絕了《約法》,實質上就是拒絕了民主。因此孫中山為了恢復《約法》,準備對北洋政府進行討伐。

  1918年4月,孫中山在滇系和桂系軍閥的排擠下,被迫辭去了大總統之職,導致了護法運動的失敗。所以也就是說,第一次護法運動時間僅維持了短短的8個月。

  第二次護法運動是第一次的延續,孫中山在得到了粵系軍閥的支援後,重組軍政府。1921年,粵系軍閥的陳炯明擊敗了桂系,統一了廣西省。孫中山由此決定從廣西出湖南進行北伐。但是此時,由於孫、陳二人的政見不合,導致了陳炯明的反叛。他刺殺了粵系軍閥的軍政要員,對孫中山的北伐軍造成了極大的威脅。為了處理自己的大後方,孫中山不得不帶著軍隊返回,但是卻引起了“六一六”時間,陳炯明炮轟總統府。孫中山被迫在永豐艦上避難。1922年8月,孫中山逃回上海。所以第二次護法運動的時間,也就維持了一年多。

  護法運動的結果

  1917年7月,北洋軍閥首領段祺瑞為維護北洋政府的統治,悍然廢除《中華民國臨時法約》,於是,以國父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為維護臨時約法、恢復國會,聯合西南軍閥共同進行了一場反對北洋軍閥獨裁統治的革命鬥爭,史稱“護法運動”。然而,由於西南軍閥與直係軍閥因利益而相互勾結,令孫中山遭到排擠,繼而導致護法運動結果的失敗,至此,由中國民族資產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宣告終結。

  自1917年7月17日,孫中山親自南下揭起護法旗幟始,北洋軍閥內部就因各自的利益而發出不同的聲音,尤其是在對西南用兵的問題上,直系與皖系表現出了截然不同的態度。

  以馮國璋為首的直係軍閥為了達到牽制皖系力量的目的,高喊“和平統一”口號,竭力要求保持西南各省勢力均衡,逼得段祺瑞終於在11月16日這天宣佈辭職,至此,段祺瑞政府垮臺。

  馮國璋目的達到後,轉而說服西南軍閥放棄武力,“和平解決”當前爭議。此提議正中下懷,居心叵測的西南軍閥本就不是真心護法,如今自己的地盤和勢力得到了鞏固,哪裡還管什麼臨時法約,乾脆與直係軍閥勾結起來,一方面破壞護法運動,另一方面加緊了對孫中山的排擠。

  1918年5月4日,飽受軍閥打壓的孫中山憤而辭職,一場轟轟烈烈的護法運動結果以失敗而告終。

  “吾國之大患,莫大於武人之爭雄”,護法運動結果之所以慘淡收場,其內因正如孫中山所總結的那樣,是因為各派軍閥互相傾軋暗算,皆不肯以國家民族利益為先之故。

  護法運動的影響

  發生在1917年7月至1918年5月間的護法運動,是孫中山晚年領導的一場旨在維護《臨時約法》、反對北洋軍閥獨裁統治的資產階級革命運動。護法運動影響十分深遠,它不僅捍衛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尊嚴,也沉重打擊了北洋軍閥的反動統治,為重新建立新生共和的民主法統奠定了重要基礎。

  護法運動影響如此之大,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國父孫中山先生親自領導和指揮了這場革命。

  1917年,北洋軍閥把持中國政壇,素有“北洋之虎”稱號的皖系軍閥段祺瑞控制著北京政府。在袁世凱復闢帝制的鬧劇僅僅過去一年後,段祺瑞顯露出同樣的野心,因而拒絕恢復第一屆國會上孫中山先生親自主持制定的《中華民國國會和臨時約法》,由此,孫中山南下廣州,親自領導和發動了護法運動,所以說,護法運動本質上是一場捍衛民主勝利果實的革命運動,其意義重大,影響亦十分深遠。

  然而,由於西南實力派爭奪地盤的私心,最終導致了護法運動的失敗。孫中山心灰意冷,終於認識到依靠軍閥不可能達到護法救國的目的,遂遺憾離開廣州,前往上海。

  由此可見,護法運動影響固然深遠,然而其最終的失敗也說明整個中國民族資產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在中國有著難以突破的侷限性,無力擔當領導中國革命的重則。並且,有帝國主義勢力作為後臺的國內軍閥勢力,比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的力量強大得多,僅靠資產階級的力量,根本不足以挽救病入沉痾的舊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