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銷模式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分類

  與直營相比,分銷模式投入較少、效率較高,對製造商自身人力資源及管理能力的要求較低,那麼你對分銷模式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分銷模式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分銷模式的介紹

  在西方經濟學中,分銷的含義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即產品通過一定渠道銷售給消費者。從這個角度來講,任何一種銷售方式我們都可以把它稱之為稱為分銷。亦即分銷是產品由生產地點向銷售地點運動的過程,產品必須通過某一種分銷方式才能到達消費者手中。根據著名的營銷大師菲利普·科特勒的定義,分銷渠道是指某種商品或服務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的過程中,取得這種商品或服務的所有權或幫助所有權轉移的所有企業和個人。但是,它不包括供應商、輔助商等。

  分銷模式,流通模式的一種:即製造商通過分銷商 ***代理/經銷商***將產品輻射至各零售網點。它體現了廠商專業化分工的特徵。

  與直營相比,分銷模式投入較少、效率較高,對製造商自身人力資源及管理能力的要求較低,因此更具適用性和普遍性。國內家電、手機、快速消費品等產業領域的廠家,真正做直營的並不多,大部分採取了“直營+分銷”的模式,而且其中分銷所佔的比例較大。

  儘管從巨集觀角度看,隨著上游製造業整合和下游零售業整合,分銷的生存空間趨於減小,但就國內市場而言,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至少5年***仍是一種主流流通模式。做出這個判斷並不難,只要深刻理解國內市場“幅員遼闊,內部差異大,縱向層次多”的主要特性即可。

  國內市場上,許多企業的渠道結構雖同屬“分銷”,但具體形態是有很大差異的。下面對它們的產生緣由、特徵和利弊等進行辨析。

  分銷模式常見分類

  分銷型別分為大分銷和小分銷

  分銷之大小,主要是依據廠家許可分銷商從事代理或經銷活動的區域範圍而定。區域範圍較大——一般來說存在省級及省級以上分銷商——可稱作大分銷;反之,則稱為小分銷***設立地級及地級以下分銷商***。

  大分銷模式下,渠道窄而長,常常存在二級乃至更多級別的分銷商。對廠家來說,大分銷模式的主要有利之處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減少管理成本和銷售費用,獲得較高的銷售效率。其問題在於:難以激發渠道能量,銷售被渠道結構所束縛,市場做不深、做不細。

  反之,小分銷模式下的渠道結構寬而短***又稱扁平化***,且對區域市場進行了空間細分,可以通過密集分佈的“毛細血管”將產品流往每一個市場層次和每一個市場角落。

  大分銷的銷售動力,往往來自於產品及品牌本身***沿渠道而下,一瀉千里***,渠道助力或渠道加速功能相對較少,而在小分銷狀況下,渠道會對產品“水流”產生強大的推力***分銷強勁,牽引上游***。

  目前,國內採取大分銷模式的,通常是兩類企業:一是本土中小企業,二是外資企業。他們的共同特點是自身無心或無力駕馭密集式的渠道體系。因為渠道密集意味著企業內部銷售人員眾多,管理難度較大。

  本土中小企業這麼做是一種無奈,它們的銷售必然受制於渠道。而外資企業則是權衡利弊後的理性選擇:

  首先,由於外資企業品牌力、產品力較強,因此對渠道的依賴性較弱,對渠道管理的要求可以相對寬鬆一些——凡消費者指認程度高的產品,儘管也有渠道衝突***竄貨、亂價***,但這些衝突對渠道體系的負面影響較小。

  其次,外資企業產品附加值較大,能夠容納多個流通層級。也就是說,它雖然有多級渠道,但各層還都能吃上飽飯。

  再次,對於管理龐大的銷售團隊:外資企業深感艱難,輕易不敢嘗試。這是個極為現實的問題。近年來,也有一些外資企業借鑑本土企業深度分銷的做法,但由於企業文化的整合程度低,管理跟不上,結果費用陡增,效益下降,業務團隊的道德風險大到企業幾乎不能承受的地步。

  除以上幾方面因素外,部分外資企業談判力較強,對“被分銷大戶所制”的顧忌較少,另外恪守廠商分工、營銷銷售分離原則,也是其選擇大分銷模式的重要原因。

  分銷模式分類

  分銷模式主要分為代理或者經銷商模式、直營模式、寄售模式。

  分銷渠道的功能

  分銷渠道的基本功能是實現產品從生產商向消費者的轉移。但同時也有其他方面的功能。分銷渠道的功能主要有:

  1、調查研究:是指分銷渠道的部分成員收集、整理有關當前消費者與潛在消費者、直接競爭者、替代品競爭者、其他參與者及營銷環境其他方面的資訊,並及時向分銷渠道內的其他成員傳遞相關資訊,實現渠道內的資訊共享。

  2、促銷:渠道成員可以在廠家的支援下,通過各種促銷手段,以對消費者有吸引力的形式,把產品或服務的有關資訊傳遞給消費者,激發消費者的消費慾望,促成交易成功。比如新產品展示會、季節性促銷活動等各種方式。

  3、談判:該功能是指分銷渠道的成員之間,為了轉移貨物的所有權,而就其價格及其他有關條件,通過談判達成最後協議。

  4、編配:該功能是指分銷渠道的成員按照買方要求分類整理商品,如按產品相關性分類組合,改變包裝大小、分級擺設等。

  5、訂貨:該功能是指分銷渠道成員向生產商進行有購買意向的反向溝通行為。

  6、物流:是指產品從下線起,就進入了分銷過程,此時,分銷渠道要承擔產品實體的運輸和儲存功能。

  7、融資:該功能是指分銷渠道成員收集並分配資金,用以支付渠道工作所需費用,包括:分銷渠道的建設、運轉、職工工資支付、渠道成員之間貸款劃轉、消費信貸實施等等。

  8、風險承擔:分銷渠道各成員在分享利益的同時,還要共同承擔由商品銷售、市場波動等各種不可控因素所帶來的各種風險。

  總之,渠道在當今的市場競爭中發揮越來越多的功能,這些功能具體由哪個渠道成員來執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當生產商執行這些功能時,生產商的成本增加,其產品價格也必然上升;當中間商執行這些功能時,生產商的費用和價格下降了,但中間商必須增加開支,來承擔這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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