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學史大學生畢業論文

  “文學史”這個概念本是“舶來”的。在進入文學史之前,有一個問題是需要先行解決的:什麼是“文學”? 以下是小編分享的,歡迎閱讀!

  篇一

  文學·文學史·中國文學史

  將中國以往的 文學以“文學史”形式記錄下來,實際上是現代學術思想以及方法在傳統學術領域波及和運用的後果,為了使這一轉變的過程和轉變的細節都能被看得更清楚,這裡將著力於分析1900~1930年代出版的中國文學史著作。

  “文學史”這個概念本是“舶來”的。在進入文學史之前,有一個問題是需要先行解決的:什麼是“文學”?

  在正式描述中國文學史之前,首先討 論文學的定義,是較早 寫作的中國文學史的一大顯要特徵,也就是說搞清楚自己研究的物件物應該是什麼。對於中國早期的文學史家來說,“文學”這個概念是既熟悉又陌生的。首先,從 語言的角度看,現在的這個“文學”是剛從異國移植過來的,與人們熟識的土生土長的那個“文學”音形雖然無二,涵義卻變化了許多;其次,作為一個學科的“文學”在傳統學術史中的空白,也進一步加深了人們對它的生疏之感。

  那麼,何謂“文學”?對於近代轉型時期,最初接受體現西方觀念的“文學”一詞的那一代人來說,身處新舊語言混雜、新舊觀念衝突的 環境,其實能常常 體會或意識超前語言滯後、或語言新出意義卻未普及定型,言語的表達與思維不能完全貫通對應的這份尷尬,而像“文學”這個詞語,古今都用,古今通用卻含義不同,含義不同又非截然反向而是部分重合,理解和運用起來更是有其難度。在當時,人們提起這兩個字,眼前出現的往往都是若干不同場合下的“文學”,就連做文學概論的專家,似乎也不敢貿然取捨給它一個明確爽快的定義。

  那個時代中最早寫作中國文學史書的一批人,顯然也是這樣看待“文學”的,他們既全盤接受下自古而今各種語境下使用過的“文學”的不同含義,也不排斥作為外國語翻譯,新近進口的它的各種“洋背景”、“洋意思”。可是,如果要尋找“中國文學史”究竟指其中哪種“文學”歷史的答案,卻又不那麼清晰肯定了。有關“文學”的答案,夾在那個時代此起彼伏此消彼長的各路文藝思潮中,多而且雜,使有心圍繞它的歷史進行研究寫作的人們,也頗難明瞭它的固定所指。

  當然,在寫作中國文學史書的問題上,“文學”的含義之無法界定,還在於它不僅僅是一個語詞、一個概念,同時意味著一個學科。當文學用作 英語詞Literature的譯名出現時,作為它背景的,是途經日本輾轉而來的那一套西方學術思想體系以及其中的分科觀念。這個文學,有它在西方 文化中培養出來的學科定義,有與其它西方學術既相 聯絡又相分割的自己的學術領域,類似於西方的這個文學學科,在中國古代的學術史上從來也沒有存在過。

  文學一科的設立,在中國是極晚近的事,且是伴隨著科舉廢除,西學輸入,對歐美學制的模仿。不過文學學科雖立,也並不意味著西方的文學觀念及學科意識,從此在中國學界長驅直入,一下就能將傳統全部廢除。人們對這門新興學科的範圍、內容和手段的認識,多少有些介乎中西、古今之間的搖擺和含糊,既要照顧被模仿被吸取的西方學理,又要遷就傳統的中國學術思維的定勢;同時,人們對這門學科功用及目的的企望,也介乎於中西之間,既想通過它來傳授當前實用的技能知識,又想利用它來增加人們的傳統文化修養。

  如果以後世的眼光來讀早期出版的《中國文學史》,便往往很難看到明確的作者意旨,也很難看到簡潔的著述框架,一讀之後,留下的多是龐雜紛亂的印象。

  1913年1月12日,在 教育部公佈的一份大學規程中曾經宣佈,今後大學的文科將要分出 哲學、文學、史學和地 理學四門學科,也許可以看成文學學科在近代謀得獨立的標誌。

  而值得注意的是,與此同期,人們的文學觀念也在漸次傾斜。許多人意識到,無論在中國還是西方,文學原來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對“文學”這個詞的古今中外混雜一團的理解被分裂了。這一分裂,實際上隱含了動搖舊的文學觀念的力量,並且在未來的中國文學史研究及寫作中預埋下兩條伏線;而由於歷史的機緣,其中的一條又將藉助於舊的文學觀念被顛覆的勢頭,由隱而顯,拓寬其途,成為今後數十年研治中國文學史的“主流”。

  所謂“歷史的機緣”,說的是五四新文學運動的發生及其影響。文學表達感情的功能被迅速發掘,文學與情感間的聯絡也被大大凸顯。中國文學史的研究及編寫,終也經歷著從文學的傳統觀念中脫殼而出的過程,追逐著理論的時尚,越來越清晰地凸出了情感的主線。

  在人們追問的“什麼是文學”的問題上,當代文藝思潮的衝擊,文學理論的變化,對中國文學史的研究及寫作構成了觀念性的影響,而導致中國文學史著述即將發生一系列變化的原因,也還可以由寫作的內部機制去尋找。對“文學”作廣義和狹義的歸納說明,比起一條條引用古今中外的眾家解釋,顯然也是一種極其清明簡潔的技術方法,因而很受做文學史的人歡迎。利用它,恰好還可以為文學觀念的歷史演變做一個富有邏輯的說明,就是藉此把文學觀念的變化,描繪成一個其意義由廣至狹、由雜至純的歷時性過程,這個過程的起點是《論語》的時代,終點則正好趕上新文學運動的發生。這樣,有關文學是人類情感的表現等等新潮理論,便又從歷史的角度,順理成章地進入了文學史家的視界,並由近代的局部發端,蔓延推廣到整個中國文學史的理解中去,從而繪成了中國文學史合乎近代理性的科學的 發展圖式。

  於是,即便主要接觸的是傳統中的文學,而不是現代或西方意義上的文學的中國文學史這個特殊行業的研究著作者們,作為站在這個過程末端的現代人,再回頭看古代包羅廣泛的文學觀念,就不僅覺得它過於龐雜,還覺得它十分落後。在現代的文藝思想和現代的教育制度雙重影響下,“文學”的面目愈來愈遠離傳統,向歐美的近代文學觀念靠近;而身處這一時代的文學史家,也不由地就此轉變了他們從傳統中習得的,以文學為文章、學術之和的認識,並隨之轉變了他們對於中國文學史面貌的勾勒和判斷。而正是在西方文學史的座標下面,他們不但重讀了自己文學史上的詩、詞、文,又發現了從未被注意和了解的小說、戲曲。

  經過本世紀最初的大約二三十年的討論,“文學”的答案,就這樣在西方文藝思潮湧入之際,經過一度小小的混亂,漸趨明朗了。在這個過程中,從事中國文學史研究及寫作的人們,也完成了他們由舊向新的文學觀念的轉變,把立場從中國古人那裡,悄悄地轉移到了近代西方的文學理念這一邊。30年代以後出版的中國文學史著作,往往都不再闢出篇幅去對“什麼是文學”作認真熱烈的討論,有關“文學”的認識確實已經適時而穩定。

  解決什麼是文學的觀念問題,是寫作文學史的人通常要做的第一步 工作,接下來的第二個問題,便需要了解可以納入中國文學史範圍的“文學”究竟有哪些?因為既然借用了舶來的文學理論和學科觀念,就必須按照舶來的樣式對預備寫進文學史的材料進行剪裁。因此,文學史史料的確認,也是中國文學史寫作者們感到最麻煩的問題之一,尤其較早的作者,往往會不惜筆墨對此加以探討。

  那麼,哪些東西可以納入中國文學史的範圍?簡單地說,就是按照歐美的文學概念,先從中國以往的學問中挑選出合適的部分,然後用新式體裁加以描述。中國文學史的寫作雖然是從本世紀初仿效歐美開始的,但卻並不意味著它在本土的學術歷史上根本找不到任何“血緣”宗親關係,要靠白手起家。關鍵的問題是,必須瞭解傳統學問中的哪一些部分可以同新式體裁的文學史“接軌”? 從試圖寫出中國 文學史的最早那一批人開始,人們就確認在傳統的目錄、史傳、詩詞文話、選本和新式的文學史之間存在著 聯絡,文學史正是這些本土學術的“洋親戚”。而為文學史和古代目錄學、史學、詩話等傳統學術建立的這種聯絡,不但成為人們理解“文學史”的一條路徑,構成了近代人接受“文學史”新概念的理解背景,也變成了研究者們運用新的文學史體裁進行 寫作的熟悉的參照系,後來則又進一步變成研究者建設中國文學史“大廈”必備的資材,即文學史史料的一部分。

  從歷代目錄書中看學術分類的界限以及它們在歷史上演進的軌跡,可以說是自古以來的學術傳統,在最初的中國文學史的寫作中,人們基本上就是根據傳統目錄的線索,來建構文學史書的框架格局的。

  早期的中國文學史書的作者一般對於歷代目錄,依賴都非常大,最早的幾部中國文學史中,顯然都有依據傳統學術觀念的現象。傳統目錄對於文學史研究的影響,大約可分出兩個方面來講:一方面是它的類例之分,影響到文學史的邊界劃分,史料的選擇確認;另一方面是貫穿在它的編輯體例中的對於學術源流的考辨,既影響到文學史的整體學術判斷,也影響到它的一些區域性結論。

  傳統目錄慣將書籍分為經史子集四部,四部之中,最接近“文學”性質的是集部的書籍。受傳統目錄的指引,早期的文學史寫作者所關心的範圍、題目一般也就限制在這個圈子裡,而難以越過“雷池”半步。

  目錄之用不單在索引資料,還在能夠提示有關學術源流正變的訊息。事實上,文學史的寫作從一開始就利用了這一點,歷代目錄尤其是集部目錄的敘錄文字,通常也是文學史家最重視最熟悉的文字,大多數的文學史著作,也都毫不猶豫地吸取了它們對於“文學”史事 發展的記錄和描述。可以說,籠罩在中國文學史寫作之上的,一直是過去種種目錄的“敘述”。作為確鑿無疑的“史實”,它經過幾十上百次中國文學史著作的反覆描寫,已經先驗地印刻在每一個人的記憶中。

  但就文學史的編寫而言,目錄學給予它的啟示是綱要性質的,而對細節的填充、章節的規劃,“依據”,可以從中國古代史學的傳統裡尋找到。它們既是日後越來越逼真細膩的文學史著述取之不盡的細節資源,也或多或少成了人們撰寫文學史書設計體例時取法的物件。

  編寫文學史的人照例都不諱言他們必須從史書裡的《文苑傳》或《文藝傳》中擷取材料。隨著研究的深入、視野的擴大,文學史作者所要涉及與挖掘的資料也會愈來愈多。文學史要寫過去的事情,不得不依靠過去的文獻資料,曾經十分發達的史學傳統自然能給文學史研究者提供“權宜方便”,像作家的生平、創作, 社會的制度因革,時代的風物面貌等等,文學史的這些重要構成因素,都儲存在豐富的史籍記載之中。

  但古代史學與文學史的關係還不只是停留在顯然易見的這一層,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它們之間隱藏得更深的又一層關係,文學史家一旦接觸到這些史傳,在接受它們記下的歷史事件、人物 事蹟的時候,也會不自覺地接受下裹藏在事件、人物中的史書作者的觀點,而很難對經過古代史官剪輯過的“事實”發生懷疑。因此,古代史傳對文學史寫作的影響,應當說就不是單純為文學史準備了一套堪稱完整的素材,它還準備了相當成熟的視察角度和敘述觀點。

  文學史既從歷代《文苑傳》和其它傳統史書中受益甚多,所受益處有時便很難以內容或形式相分。“文學史”畢竟是外來的東西,到底怎麼寫,未必人人自來心中有數,這時候,他們或許就會要參考一下傳統史書的作法。

  近代以來出現的中國文學史的寫作和研究,成長與其“根鬚”一直伸向傳統學術的土壤有關。當然,在從事文學史寫作的人們眼裡,這片豐厚的土壤中本來也就蘊藏著“文學史”構成的各項元素,而其中同文學史研究性質最相接近的恐怕要數傳統的文學批評。說起來,最早接觸“文學史”的人們之所以未對這一“新事物”抱有陌生感或拒斥感,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令人回想起了歷史上一個很相近的名稱:文史。所謂“文史”,指的就是那些專門針對文章文人進行評論的詩詞文話著作,而這是與文學史研究的意思有幾分相近的。

  “文史”,或者說詩詞文話、小說曲評等等,嚴格地講,與近代的文學史研究有著功用、體制等方面的很大差異,但既然都是圍繞文學的討論,它們之間也就有極易溝通的一面。對於較早從事文學史研究寫作的人來說,因為每當他們接受新事物新知識時,自覺不自覺地都要調動依靠過去積累的 經驗知識來幫助理解和消化,因此更加容易看到雙方可以溝通的一面。

  充分利用古代詩文評“演述”所謂的“文學史”,在較早寫成的中國文學史書裡並不罕見。由於“文學史”的觀念和體制在近代中國的樹立是逐步完成的,所以,人們對於近代的文學史到底怎樣與古代文學批評的傳統相銜接、相區別,不是一開始就能理解得很深入,界限劃得很清楚。寫中國文學史的人無例可循,有時候難免不辨東西,於是號稱“文學史”的著作,說不定做成了古代資料的一種有機彙編。

  不但是中國文學史創制的早期,在近百年中國文學史著作中可以看見的,都確乎是對於傳統文學批評的無所不在的依賴。中國文學的批評傳統歷史既長,涉及的範圍也廣,傳統文學批評如此豐富的內容,使中國文學史在“結胎”之際就營養充足。所以,依傍著傳統的文學批評來寫文學史,得的正是“近水樓臺”的便宜。而當中國文學史編寫的較早時期,因為寫作者的文學素養本來多半就是在古代詩文評論的傳統 教育中形成的,詩話文話便是他們儲備於自身的教養和知識,因此,使用它們更加出於自然,左右逢源。

  看這一百年來的文學史書,它們似乎很自然地就取用到了一個合適的敘述模式,就是依時代次第講文學,進入某一時代,則又專講其時特盛的文體,即成漢賦、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這樣固定的套式。若有心尋一下這個模式的真正根源,其答案則要來自中國傳統的文學批評,其實這是個“老段子”的重新上演。進一步考察的話還會了解到,從最初到現在的文學史都喜歡討論的一些問題,比如地理上的南北之分和文學上的南北風格,古詩十九首的時代作者,其實都是漢代和六朝時代的人就談論過的;有關李白、杜甫孰高孰低的爭執,也同宋朝的杜甫熱、明朝揚杜抑李的傾向不無關係;有些明清人講過的話,也還被今人一再採納,反覆咀嚼。在文學史書裡一無顧忌地引進傳統文學批評,或者印證古人的某些成說,似乎對任何人都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

  也許可以這樣說,中國文學史的著述因為有了歷史上的文學批評作基礎,起步雖晚,卻也渡河有舟,治學有術。而所謂傳統的文學批評,其實又不光見於詩詞文曲話,古人有關文學的意見形式多樣,往往還見諸於其它文獻其它地方,其中值得一提的,即是由他們編輯的各種文學作品的總集、選集。文學史要講創作講作品,作品從哪裡來?當然從歷朝歷代的作品集中來。但是,古人留下的東西汪洋大海似地多,誰也不可能親自慢慢打撈,然後在文學史裡一一交待,這裡就得靠文章選本的導引。

  自《詩經》、 《文選》,到《古文辭類纂》,古人總是不斷將他們認為最優秀的作品編選在一起,供世人或後人閱讀享用。對於編寫中國文學史的近現代人而言,繼續享用它們雖然不免有點嚼“剩饃”的遺憾,卻可由雙重的收入得到彌補:一方面畢竟可以省去從頭初選的麻煩,避免盲目鑽進文獻堆、“泥牛入海”的危險。另一方面則可以學習古人的批評經驗。因為能從廣博繁雜作品中篩選出作品精華的,恰恰是由於選編者具有一種批評判斷的眼光,這種批評判斷的眼光也是傳統文學批評中極精彩的一個內容,它是在作品中培養的,還經過了鑑賞與創作兩方面的反覆歷煉,因此,講文學史的時候不妨借鑑。

  自從“文學史”的概念引入近代學術界,從事中國文學史研究及寫作的人就一直試圖在中國已有的學術傳統替它尋根。一方面是給過去發生的文學事實找一個“文學史”式的解釋,彷彿“削足適履”,一方面又是在古人說過的話中找“文學史”的苗頭,彷彿“捕風捉影”,近百年的中國文學史就是在這樣兩種勢力的挾持下開始了它的寫作。而今後將要繼續討論的,就是中國文學史究竟如何寫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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