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處置失聯黨員的請示

  如何處置失聯黨員?申請處置失聯黨員該怎麼寫?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市委組織部: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開展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組織部通知要求,依據黨章第九條規定,市商務局黨委研究決定處置的失聯黨員共165名,其中由各黨支部大會研究決定按自行脫黨除名的失聯黨員10名,並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予以批准;因企業改制黨組織癱瘓失聯,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按自行脫黨並予以除名的失聯黨員155名。

  二

  中共XXX委員會:

  XXXX年XX月XX日,經支部大會討論,認為XXX 在擔任XXX期間,利用職權,以重複報銷和開假票據報銷為手段,貪汙公款XXXX元,錯誤是嚴重的,為嚴肅黨紀,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共產黨員在經濟方面違法黨紀處分的若干規定***試行***》

  第四條,會議決定給予XXX開除黨籍處分***本支部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X人,出席支部大會的X人,X人通過,X棄權***,並建議行政撤銷其XXX職務。

  XXX系黨支部

  三

  中共奉化市委組織部: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組發〔2014〕21號***、《關於全面實施農村黨員先鋒指數考評管理的指導意見》***浙組通〔2012〕63號***和《關於組建鎮***街道***黨員考評中心進一步加強黨員考評管理工作的通知》***奉組【2014】45號***等檔案精神,經村黨支部嚴格考評、街道黨工委慎重研究,擬對我街道浦口王村不合格黨員XXX作出黨內除名處置。有關情況如下:

  一、XXX基本情況

  XXX,男,64歲,漢族,初中文化程度,江口街道浦口王村黨員,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身份證號XXX。

  二、主要問題和整改情況

  因沉迷賭博導致債務無法償還,XXX於2012年12月外出避債失聯,至今未返回,長期不參加村黨支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履行黨員義務,在村內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

  2013年3月,浦口王村召開全體黨員大會開展黨員先鋒指數考評,黨員XXX因上述問題考評得分為40分,被村黨支部評定為後進黨員,並提出對其進行限期一年整改幫扶的處理意見,落實村支部委員王國強同志為黨內聯絡幫教人員,報請街道黨工委審批後,於2013年4月起開始整改幫扶。但經多方查詢,仍未與XXX取得聯絡,無法對其落實有效的整改幫扶;期間,街道及村幫扶人員就XXX的情況走訪座談了村8位黨員,一致認為XXX同志不符合黨員標準,嚴重損害了村黨員隊伍形象,要求對其進行除名處理。

  2014年7月,村召集全體黨員開展“黨性體檢、民主評議”活動,對黨員進行上半年度先鋒指數考評,同時對XXX的情況進行了通報和反向測評,大會應到黨員64人,實到黨員56人,有5名村民代表參加測評。在反向測評中XXX被評價為差的48票,一般的13票,超過50%比例,認定其為不合格黨員,上報街道黨工委稽核。

  三、處置意見

  村黨支部委員會根據測評結果,確定XXX同志為不合格黨員。鑑於XXX的表現,為保持黨員隊伍純潔性,維護黨組織“肌體健康”,浦口王村黨支部委員會於2014年7月30日研究提出對XXX作自行脫黨除名的組織處置意見,並報請街道黨工委預審。2014年10月22日,經街道黨工委集體研究,同意村黨支部對XXX作出自行脫黨除名處置意見,擬報市委組織部預審同意後提交村支部大會表決。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