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辭職的通告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各位同仁:

  年關將近,公司將進行年終結算工作,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公司決定2015年12月初至2016年2月底期間將不接受離職申請書,請大家諒解。同時祝大家工作開心、順利

  XXXX有限公司

  12月07日

  範文二

  因公司近期新進人員較多,現將公司人員辭職、辭退、開除的相關規定如下:

  1,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如未按此規定執行的人員,公司將延期結算工資或不給予結算工資。

  2,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部門主管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公司在人員試用期內可以無條件辭退員工並立即結算工資。

  3,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5天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部門主管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併發放工資。***重要崗位如跟單,紙樣等必須提前1個月申請***接到可以離開的通知後方可不上班。但必須移交工作,工作交接清楚後方可離開。

  4,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5,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此通知一經貼出,立即生效,公司所有人員必須遵守。

  行政部:

  3-05

  範文三

  茲有原公司駐xx廠管理---xxxx先生,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申請,並經公司批准!現已辦理離職相關手續。即日起xxxx先生不再屬於本司員工,在外引發的所有事務均與本司無關!

  特此通告!

  東莞市xxxxxxxx有限公司總經辦

  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