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限行通告範文

  通告適用於公佈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交通限行通告,供大家參考!

  一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15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範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範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不受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具體執行時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另行公佈。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年4月2日

  二

  為保證“聖誕節”前夜西開教堂地區及周邊道路安全暢通,現將有關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12月24日17時30分起至活動結束,西寧道***營口道—貴陽路***禁止各種車輛通行。

  二、自2014年12月24日18時30分起至活動結束,對以下道路實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長沙路***、岳陽道***長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陽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寧路***、南寧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寧路—營口道***、營口道***貴州路—貴陽路***、貴陽路***營口道—南京路***範圍以內道路***含上述路段,但營口道的貴州路至貴陽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貴陽路的營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蒼梧路的潼關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機動車***公交車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

  ***三***蒼梧路***潼關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關道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

  ***四***營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機動車***公交車除外***通行;

  ***五***營口道***貴州路—南京路***、寶雞東道***貴陽路—營口道***、陝西路***哈爾濱道—長春道***、河南路***哈爾濱道—長春道***、山東路***哈爾濱道—長春道***、遼寧路***哈爾濱道—長春道***,禁止機動車通行。

  請廣大市民和車輛駕駛人提前選擇繞行道路,並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維護好活動期間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x年x月xx日

  三

  為有效降低汽車汙染物排放和確保首都交通安全順暢,市政府決定自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範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範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5和0***含臨時號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輪換從2014年4月14日起,具體如下:***一***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二***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三***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四***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四、非本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