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

  新出生的嬰兒如何落戶?需要什麼資料?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供你參考。

  如下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持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其影印件、雙方結婚證及其影印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證》、隨父或母戶口簿到隨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落戶口手續。

  2、在派出所戶籍部門指導下填寫常住人口登記表,當場出具列印的戶口簿、本。

  新生兒隨父或隨母入戶程式

  新生兒可以隨父入戶的措施自1998年後方實行,但在此政策實行前出生的兒童,原本只能隨母親戶籍地入戶。但據瞭解,如果需要申辦小孩隨父入戶南京,也可以通過以下程式辦理。

  一、凡本市居民在外地已落戶的未成年小孩、兒童,可申請來市隨父或隨母入戶。

  如父親是本市居民,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且其母親戶口在外地的小孩及 1998年7月22日後屬計劃外出生且其母親戶口在外地的小孩,應先在其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再到其父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

  二、凡需申請來市隨父或隨母入戶的,須向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遞交書面申請報告,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稽核***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驗核後,提供影印件***。

  三、凡戶口在外地的小孩申請來市隨父***或隨母***入戶的,需具備以下證明材料:

  ***一***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二***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符合計劃生育的有關證明***、小孩的戶口本;

  ***三***父母結婚證、戶口本、居民身份證;

  ***四***屬計劃外出生的小孩,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需提供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四、凡被批准來市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領取《準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憑《準遷證》***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父母戶口本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