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方案啟動上海首次遴選法官檢察官

  3月21日到22日,上海市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進行首次遴選的實施操作,在八家先行試點單位遴選符合條件的法官、檢察官。

  上海市政法委方面表示,此次遴選是首次遴選,隨著試點工作在全上海推開,遴選制度的建立健全,遴選工作將步入定期化、常態化運作軌道。

  據悉,當日舉行的第三次全體會議投票表決確認把上海司法改革先行試點的上海市二中院和徐匯、閔行、寶山區法院的405名審判員,以及市二分院和徐匯、閔行、寶山區檢察院的271名檢察員納入員額管理建議名單。

  此外,另有先行試點法院、檢察院被列為遴選候選人的首批152名助理審判員、44名助理檢察員進行了陳述答辯。與會委員,在結合前期對遴選候選人辦案業績、履職情況、考試考核以及員額限額等因素綜合考量的基礎上,對每個遴選候選人進行投票表決,最終按照1.2∶1的差額比例,分別遴選128名和37名納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管理建議名單。

  據悉,納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管理的建議名單將按相應的法定程式任命。

  遴選納入員額管理的法官、檢察官在我國沒有先例可循,為依法、規範、公正做好首次遴選工作,遴選***懲戒***委員會前期召開2次主任會議和1次全體委員會議,就首次遴選工作進行充分討論、醞釀,達成共識,並審議通過相關制度規定,為遴選的實際操作作了精心準備。
 

  司法改革:上海入額檢察官“一人一檔”終身制將執行

  “11條意見”推進檢察改革試點

  上海檢察改革試點工作自今年4月全面推開以來,已完成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和檢察官入額遴選工作。今年7月召開的全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會,對上海等首批試點地區的做法和成效給予了充分肯定。

  上海市檢察院於近日出臺的《意見》,從11個方面對促進上海檢察改革試點工作向縱深推進提出要求。內容包括:推進檢察官入額遴選和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全面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探索獨任檢察官和檢察官辦案組兩種基本辦案組織形式,整合內設業務機構,加大檢察長、副檢察長直接辦案力度,落實檢察官從嚴管理各項規定,建立檢察官司法檔案等。
 

  入額檢察長必須一線辦案

  完善司法責任制在司法改革中居於基礎性的地位,是必須緊緊抓住的“牛鼻子”。檢察權既有司法屬性,又有行政屬性和監督屬性,因此在落實司法責任制方面,《意見》明確,要賦予檢察官獨立依法決定權力,也要堅持檢察一體化原則,保證上級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對司法辦案工作的領導權。

  對於不同性質的檢察工作,檢察官被授予不同的權力。如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刑事檢察工作,檢察官可直接作出審查決定,而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可由檢察官辦案組審查決定,必要時報請檢察長、檢察委員會決定;貪汙賄賂等職務犯罪偵查,主要由主任檢察官帶領檢察官辦案組辦理,重要事項由檢察長決定;履行抗訴、糾正違法意見等訴訟監督,根據辦理的難易程度,可由獨任檢察官或檢察官辦案組辦理。

  《意見》明確要求符合條件入額的檢察長、副檢察長必須在司法一線直接辦案。檢察長、副檢察長每年都應作為承辦人辦理一定數量案件,既承辦重大複雜疑難、新型別案件,也要通過承辦普通案件發現共性問題。在稽核案件時,如果作出決定或改變承辦檢察官意見的,由檢察長、副檢察長承擔辦案責任;如果只進行程式性稽核、文書稽核的,仍由承辦檢察官承擔辦案責任。
 

  邀請社會公眾監督檢察權行使

  為防止司法腐敗、檢察權濫用,在依法授權、合理放權的同時,《意見》要求繼續深化對檢察官辦案的監督制約。在上下級院之間、司法辦案各環節之間、辦案組織之間、辦案組織內部,探索建立有效管用的監督制約制度。保證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對司法辦案工作的管理權和領導權,加強對重大案件的指導和監督。

  《意見》規定了對司法辦案全過程的監管,做到辦案全程留痕;規定了落實案件評查、個案評鑑制度,堅持對職務犯罪案件不起訴或撤案、捕後不訴等15類案件開展重點評查,對無罪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等7類案件進行個案評鑑,並作為檢察官業績評價和懲戒的依據;規定了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以及公開審查案件和遠端提訊案件,都要嚴格實行全程錄音錄影制度。

  《意見》對檢察機關加大司法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出要求。對存在較大爭議或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擬不起訴、審查逮捕、羈押必要性審查等案件,以及存在較大爭議或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刑事和解、提起抗訴案件,堅持開展公開審查;對案件當事人意見和社會投訴,建立和完善受理、反饋、跟蹤和監督檢查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發揮律師在公正司法中的作用;通過開展“社會參與評議上海檢察改革”活動,聽取參評代表對改革的意見建議,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和期待。
 

  入額檢察官“一人一檔” 即將上線執行

  司法改革後,檢察官將對承辦的案件終身負責,這需要建立公平合理的司法責任追究機制。《意見》提出,對於因執法辦案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等情況,探索完善追責制度,並且要區別故意責任、重大過失責任和監督管理責任,科學認定檢察官應承擔的司法責任。對辦案中雖有錯案發生,但檢察官恪盡職守,依法辦案,沒有故意、過失和嚴重違反辦案紀律的行為,不應承擔司法責任,這是對檢察官履行法定職責的保護。

  《意見》同時對檢察官隊伍從嚴管理作出規定。對於違反《上海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六條規定》的,一律免去檢察官法律職務;違反《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近期,上海市檢察院還將建立檢察官司法檔案,對入額檢察官實行“一人一檔”,檔案包括業務辦案資料、職業培訓、業務研修等客觀完整資訊,並將在9月底之前上海上線執行,為加強檢察官的日常管理提供基礎性保障。

  另據瞭解,在隨後舉行的上海市檢察機關“三嚴三實”專題警示教育大會上,陳旭對本市深化司法改革中加強檢察人員嚴格紀律管理提出要求。

  今年以來,上海檢察機關在嚴格履行檢察職責、順利推進檢察改革的同時,狠抓自身黨風廉政建設,認真開展規範司法行為專題整治等活動,嚴肅查辦個別檢察人員違紀問題。上海檢察機關將運用正反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加強對辦案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督,確保每一件案件的公平公正;近年來因違紀被查處,或發生有損檢察形象行為,不得納入員額制檢察官;各級檢察長要自覺接受幹警監督,帶頭執行廉政各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