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計算方法

  所謂績效考核方法,是對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個人品德等進行評價,並用之判斷員工與崗位的要求是否相稱的方法。 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所謂績效考核,是一種正式的員工評估制度。它通過系統的方法、原理來評定和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它是企業管理者與員工之間進行管理溝通的一項重要活動。績效考核的結果可以直接影響到薪酬調整、獎金髮放及職務升降等諸多員工的切身利益,其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在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同時,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最終達到企業和個人發展的“雙贏”。

  兩種績效係數計算方法的比較

  績效與薪酬管理思考之一:兩種績效係數計算方法的比較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公司係數×部門係數×個人績效係數”,這種計算績效的公式在不少公司的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案上頻頻出現,但是,這種計算方法到底是否足夠的科學與合理呢?下面簡要做一分析。

  1、對公式設計的分析。公式的前半部分基本工資影響員工心理保健,但並不直接影響員工在具體工作上的行為,員工在具體工作上的行為受績效管理指標的影響,績效工資是對員工在績效管理指標所指示的方向上所做出努力而進行的一種強化。後半部分是崗位績效工資,從公式上看,是按崗位的不同制定績效工資的不同標準,再乘以績效係數,而這個績效係數綜合考慮了三方面因素,即分公司績效係數、部門績效係數和員工個人的績效係數,在處理上採取了相乘的方法。

  2、績效係數不同設計方法的比較。

  1***相乘法。從後半部分崗位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來看,這種相乘會帶來放大效應,對員工來說是不公平的。舉例來說,假設由於市場某種因素影響,分公司所有部門的員工的業績全部降為額定工作目標的90%,這相應就使各部門和整個分公司的業績降為額定的90%,那麼這種績效的變化對員工的影響應該是使其績效工資同步降為原來的90%才合理,但是由於採取連乘法,降幅被不合理地大大放大了,達到72.9%。因為根據公平原理,績效工資應設計成與員工個人績效的變化大致成正比方才公平。但是,剛才的舉例過於理想化,在實踐中不同部門的業績增減水平是不一樣的,如果有的部門超額完成指標,有的部門剛才完成,而有的部門沒有完成額定指標,則分配情況與傳統的按業績分配***典型的實踐模式比如無差別的計件工資制、提成工資制***就不一樣,前者會帶來眾人划槳開大船,大家協力奔小康的團隊效應,而後者則會出現各行其是,不互相配合扶持甚至互相拆臺,只消滿足個人績效達標而已。

  2***加權法。如果績效工資在計算上不完全將其與個人的業績完成情況直接掛鉤,而是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將企業、部門與員工個人的利益相統一的話,採取加權的方法是可以達成這個目標的,但是仍然是要以員工個人的業績為主要的績效工資評定依據,比如企業***或分公司、事業部***績效係數、部門績效係數和個人績效係數的權重比分別為1:2:7或2:2:6,具體如何區分權重要看各方面在具體的績效的取得上相應的貢獻到底是多少,而不能完全地出於制約而採取人為強制的績效捆綁這種不公平的做法。如果能夠根據實際情況比較合理地設定好不同績效係數的權重,這樣雖然所得報酬並不完全符合員工努力程度,但是大體上從員工個人角度看仍然是公平的***符合“公平原理”的精神***,而採取連乘法計算績效係數則不然,由於乘積法相對加權法具有放大效應,從員工個人來看,並不是十分的公平的。

  綜上所述,在績效係數的計算上,相乘法比較激進,實施起來有一定風險,它一般只適用於團隊成員力量比較平均、團隊成員有發展潛力的情況,在此情況下,團隊成員間會發生良性互動,互相扶持,從而在個人已往管理環境條件下能取得的業績的基礎上,獲得進一步的提高,並由績效獎勵獲得行為強化;而加權法比較溫和,在適用上沒有什麼特別的人員素質方面的要求。若以管理學上大家所熟知的公平原理來判斷,由於公平原理是基於員工個人投入產出角度與他人的投入產出進行社會比較來判斷是否公平,故相乘法相對比較偏離該理論的精神,從個人角度上來講不符合公平的有關要求,而加權法相對更符合公平原理的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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