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稅收政策

  小微企業的出現為就業壓力做出了緩解,那麼小微企業的稅收是什麼呢?有什麼政策?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1、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有哪些新變化?

  答:為進一步支援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發揮小型微利企業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在2014年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提高到10萬元的基礎上,國務院對小微企業優惠持續加力,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小微企業減半徵稅範圍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下納稅人。3月1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釋出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明確了稅收優惠政策規定。3月19日,稅務總局釋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7號***,對一些具體管理操作問題進一步做了明確規定。

  2、請問國家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的執行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第一條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第一條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4、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的計算口徑有什麼變化?

  答: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上述計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七條同時停止執行。


 

  5、 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6、小型微利企業從什麼時候開始,能夠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2014年之前,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在彙算清繳時享受優惠政策,季度預繳環節不享受優惠。自2014年1月1日起,允許小型微利企業在季度、月份預繳環節提前享受優惠政策,在彙算清繳環節再多退少補。這樣,讓小微企業提前享受稅收優惠紅利,有效緩解資金緊張,減少貸款壓力,增強其流動性。

  7、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可以繼續適用此次優惠政策嗎?

  答:此次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同樣繼續適用於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具體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採用定率徵稅和定額徵稅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

  8、查賬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查賬徵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

  對於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稅款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稅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對於按照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稅政策。

  9、核定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一是定率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本年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超過20萬元的,不享受減半徵稅政策。二是定額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優惠政策規定相應調減定額後,繼續採取定額徵稅方法。

  10、本年新辦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對於本年新辦小型微利企業,凡累計實際利潤額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超過20萬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減半徵稅政策;超過30萬元的,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1、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本年預計可能符合小微企業標準,預繳時是否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答:為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覆蓋面,對於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本公告又適當放寬了享受優惠政策“門檻”。即:企業根據本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如果預計本年度可能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其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申報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例如:A企業2014年資產總額、從業人數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但應納稅所得額為31萬元,未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A企業預計2015年可能符合小型微企業條件,A企業填寫預繳申報表,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

  12、企業今年4月份預繳第1季度企業所得稅時,由於2014年度彙算清繳工作還沒有結束,怎麼判定企業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答:為便於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三條規定,對於查賬徵稅和定率徵稅企業,需要判斷其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2015年4月份預繳第1季度所得稅時,由於2014年度彙算清繳尚未結束,可以依據企業2013年度彙算清繳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進行判斷。以後年度,以此類推。

  13、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是否需要審批才能享受稅收優惠?

  答: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須稅務機關稽核批准。

  14、本年度新辦的小微企業在季度預繳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本年度新辦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凡累計實際利潤額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15、預繳時按照小微企業享受了所得稅優惠,年度彙算清繳時發現超過小微企業標準的,如何進行彙算清繳?

  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但年度彙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現行規定補繳已減免的稅款。

  16、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備案程式有什麼變化?

  答:以往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年度終了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需同時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情況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為進一步簡化小微企業備案手續,減輕辦稅負擔,今後,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彙算清繳享受優惠政策時,可以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中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無需稅務機關事先稽核批准和專門備案。

  17、此次調整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納稅申報表是否需要相應修改?

  答:稅務總局計劃今年4月底前全面修訂季度預繳申報表,在此之前,只需將現行預繳申報表附件2和附件4相關行次的填報說明進行修改,即將原10萬元統一修改為20萬元。

  18、企業同時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的,可以同時享受嗎?

  答:財稅〔2009〕69號檔案第二條規定,《國務院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於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因此,企業同時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的,可以同時享受。

  19、企業所得稅彙總納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其二級分支機構需要就地預繳所得稅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20、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非居民企業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嗎?

  答:國稅函〔2008〕650號檔案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指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所得均負有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企業。因此,僅就來源於我國所得負有我國納稅義務的非居民企業,不適用該條規定的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21、此次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此次出臺的優惠政策主要內容是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稅的標準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下擴大到20萬元以下。優惠政策執行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營業稅

  22、小微企業在營業稅方面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呢?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23、我公司營業稅為按季申報的,季度營業額未超過9萬元,可以按政策免徵營業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營業稅納稅人,季度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徵營業稅。

  因此,採取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季度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營業稅。

  24、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專案的,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專案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專案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專案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營業稅。

  25、我公司月營業額未超過3萬元,按政策規定可以免徵營業稅,是否可以不用申報了?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因此,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營業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內仍然需要辦理納稅申報。

  印花稅

  26、請問小微企業在印花稅方面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呢?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4〕78號***規定,為鼓勵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支援,進一步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27、享受印花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的條件是什麼呢?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4〕78號***規定,小型、微型企業的認定,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的

  1、稅費收優惠。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小微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專案,如果進口專案自用而且國內又不能生產的先進裝置,它進口的時候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免關稅。

  2、融資貸款擔保政策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五條就規定政府要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支援和小額貸款的支援。第六條規定國家要著力發展政府支援的擔保機構,並且要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援力度,政府支援的擔保機構要加大對小微企業擔保的額度,比例要有所提高,要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為他們提供綜合性的融資擔保服務。

  第七條規定各類金融機構扶持小微企業的一些政策措施:一個是大銀行要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的優勢來加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專門針對小微企業服務的銀行機構,要加大這方面的建設;小型銀行要調整自身的信貸結構,重點支援小微企業,包括區域經濟的發展。

  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管大銀行也好,或者小銀行也好,都要針對小微企業的經營特點和需求來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特別是比如初創期、成長期,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產品來適合於它來使用。同時特別明確要單列小微企業的信貸計劃,這個提得還是比較明確的。同時要大力推進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投資設立中小銀行,民間資本銀行今後的主要服務物件就是這些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了。

  3、就業補貼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規定要有條件地補貼小微企業用工,符合條件的可以給他們補貼社保,另外符合條件的要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還有可以免費給他們保管招收的高校高校畢業生檔案,免費提供公共服務平臺的措施,公共服務平臺方面陳主任一會兒也會專門講到,努力緩解小微企業招工、用工難的問題。

  4、發展創業基地

  《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三條規定政府要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微企業創業基地的建設。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上下游的小企業,通過以大帶小實現上下游的聚集發展,給他們創造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的商業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