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合作創業的原則是什麼

  有人說要和朋友合夥創業,小編想說你有看過與人合夥創業的七大原則嗎?今天整理出相關資料分享給大家,U一起來了解下合夥人的創業原則吧!

  與人合夥創業的七大原則

         合夥人必須在同一個單位共事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因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伙伴。合夥創業可以增加創業成功的機率,可以聚集眾人的智慧,可以風險共同承擔,還可以資金共享。選擇合夥創業,是個不錯的點子。

  與人合夥創業的原則1:不要讓任何股東的親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裡不能出現任何股東親戚的影子,無論股東的家庭成員是誰,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給公司帶來多大幫助,都不能成為其家庭成員在公司上班的理由,這個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動搖。

  與人合夥創業的原則2:對待能人的方式

  公司發展需要很多的能人,這些人的能力特別好,但不一定適合當股東。我們可以用高薪+分紅方式來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與人合夥創業的:原則3: 股東要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

  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入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後君子。

  與人合夥創業的:原則4:處理衝突時做好最壞的打算

  股東間出現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處理問題時就會以比較平和的心態、理性的去面對,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不違反原則性前提下,要本著不傷和氣、好聚好散前提處理事情,合作不成還可以繼續當好朋友。

  與人合夥創業的:原則5: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溝通

  合夥人在合作過程中最為忌諱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盤,這樣的合作肯定不會長久的。出現問題要本著真誠、互信、公心態度來解決,有什麼事情放到桌面上來討論,就事論事,大家如果都是出於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決的。

  與人合夥創業的:原則6:謹慎選擇合夥人的人選

  四條選擇合夥人的標準“人品第一、價值觀第二、工作態度第三、能力第四”,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小建議:合夥人必須在同一個單位共事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因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伙伴。其次四個擇人標準是需要時間的考驗,只有共事過才能看出來是否合適。

  與人合夥創業的:原則7:時刻掌握主動權

  在沒有看好合夥人之前,最好不要輕易合夥。即使合夥了,自己必須要在整個企業經營中掌握主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資料、上游供應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如果出現問題你才有能力去處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現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的傷害。

  與合夥人談談這8個問題

  1.公司的目標和願景。

  這既是公司架構的細節,也是一個寬泛的問題。

  為什麼你們會創業?創業滿足了你們什麼需求?你們最初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是什麼?你們準備採取什麼策略讓公司成長?

  你們的目標和願景必須超出你們當前初始階段的現狀。這個目標也應當包括今後你們將如何處理公司被併購、新的合作伙伴的加入、上市等一系列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2.公司價值和文化。

  創業企業在各方面的定位,是創業成功基礎。

  包括創業者對自己的定位、潛在投資者對你們的定位、員工對企業的定位、還有顧客對你們的定位。

  其中最源頭的、也是最重要的階段,是你和聯合創始人對企業的定位。你應當在你們最優先考慮的、最看重的問題上以及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上,和聯合創始人達成一致。

  3.成功的衡量標準。

  創始人們常常忽視了這個問題,但這卻是公司發展的核心問題。

  你和你的聯合創始人希望什麼情況下從創業企業中拿著收益退出?你們如何確定已經達到了創業的目標?成功可以通過收入的多少來衡量,對其他人來說,成功也可能是指對行業、社會或國家的影響力。如果你們不能定位在同樣的目標上,為共同的目標奮鬥,你們怎麼可能共同實現目標?

  4.目標市場。

  假設對創業企業將要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你和你的聯合創始人已經有了清晰的認識,當然很多時候連這方面可能都還沒有達成共識。但是這只是問題的一小部分。你們不僅要搞清楚你們打算賣什麼,還需要知道你們的產品受眾是誰、你們如何獲得這些受眾。

  5.決策機制。

  在創業之初當然不可能想得面面俱到,創始人們不可能一開始就毫無遺漏地把每個問題都決定好。

  所以就涉及到創業中陸續進行的決策應該如何做出,這就是建立決策機制的重要意義。你和你的聯合創始人應當商量好,如何做出決策、由誰來做出哪些問題的決策、如果發生分歧應該如何解決。

  6.創始人的職責分工。

  你和聯合創始人之間應當進行分工合作。

  所以你們需要確定下來,你的職責是什麼,他的職責是什麼。除此之外,還要制定一個備用方案:一旦聯合創始人不能充分履行職責時,創業企業應該如何應對。

  7.股權分配。

  這是聯合創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最常見的原因之一,股權分配是創業中最嚴肅的問題之一。

  有時候,創始人們想盡量避免糾紛,所以常常會以“公平”的名義平均分配股權。但是對於大多數創業公司而言,這麼分配並不合理。每個聯合創始人都應該根據其角色定位、職責以及貢獻,來合理地分配股權,不是一味追求股權的平均化。

  8.創始人退出機制。

  創業者應該在創業之初就考慮好創業如何結束。

  如果某個聯合創始人出於自願或者非自願的原因離開公司,那麼他應該如何從公司退出?很多時候,某個創始人從公司退出,可能對公司造成很大的損失,但這是公司經歷發展過程不可避免出現的問題,如何處理這個問題也是對公司很好的鍛鍊。

  和聯合創始人討論這些問題,可能會有一些尷尬、產生一些裂痕,甚至談崩。但是,還是儘可能早地去談這個問題,而並不是等到一段時間之後。如果創始人團隊能夠成功處理這些問題,把這些不好太談的問題溝通好,那麼也相當於對創始人之間的關係進行了一次初步的檢驗。經過這麼一遭,肯定會對公司未來的成長打下堅實的基礎。

  與人合夥創業要注意什麼

  1.謹慎選擇合夥人的人選

  第一、價值觀;第二、工作態度;第三、能力,這幾個條件缺一不可。

  小建議:合夥人必須在同一個單位共事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因為人的工作面和生活面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人可以當很好的朋友,但不可以做很好的合作伙伴。其次我講的四個擇人標準是需要時間的考驗,只有共事過才能看出來是否合適。

  2.時刻掌握主動權

  在沒有看好合夥人之前,最好不要輕易合夥。即使合夥了,自己必須要在整個企業經營中掌握主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資料、上游供應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如果出現問題你才有能力去處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現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的傷害。

  3.股東要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

  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入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後君子。

  4.對待能人的方式

  公司發展需要很多的能人,這些人的能力特別好,但不一定適合當股東。我們可以用高薪+分紅方式來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5.處理衝突時做好最壞的打算

  股東間出現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處理問題時就會以比較平和的心態、理性的去面對,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不違反原則性前提下,要本著不傷和氣、好聚好散前提處理事情,合作不成還可以繼續當好朋友。

  6.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溝通

  合夥人在合作過程中最為忌諱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盤,這樣的合作肯定不會長久的。出現問題要本著真誠、互信、公心態度來解決,有什麼事情放到桌面上來討論,就事論事,大家如果都是出於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決的。

  7.不要讓任何股東的親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裡不能出現任何股東親戚的影子,無論股東的家庭成員是誰,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給公司帶來多大幫助,都不能成為其家庭成員在公司上班的理由,這個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動搖。